孟加拉税务策划(初稿)
目前,孟加拉国实行的是以所得税增值税为核心的税收体系,实行国税制,由财政部所属的国税局负责征收各种税赋。主要税法有《1969 关税法》, 《1984 所得税法 案》,《1991 增值税法案》,《2003 旅游税 法案》及《1931 临时税征收法案》。
财政年度:计税期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一、主要税赋和税率:
【所得税】所得税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按孟加拉国 2012-2013 财年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上市公司 27.5%,非上市公司 37.5%,银行、保险、金融公司及烟 草公司(非上市公司)42.5%,烟草公司(上市公司)35%,移动电话运营商 45%,移 动电话运营商(上市公司)35%。
个人所得税分 5 级税率进行征收。起征点为 20 万塔 卡(年度所得)。20 万 塔卡以上 50 万塔卡以下征收 10%,50 万塔卡以上 90 万塔卡以 下征收 15%, 90 万塔卡以上 120 万塔卡以下征收 20%,120 万塔卡以上征收 25%。外 国 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所得享受 3 年免税。
【增值税】  从 1991 年开始,孟加拉国在产品和服务的进口、生产、销售环节征收 增值税。企业年营业额在 200 万塔卡以上的,增值税统一税率为 15%,年营业额在 200 万塔卡以内的,征收 4%的营业税。
【关税】  孟加拉海关及关税结构
关税是孟加拉国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工具,也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孟关税税率分4个档次,即7.5%15%22.5%32.5%。另有部分商品可免税进口,如原棉、纺织机械、某些灌溉与农业机械、家禽及制奶业使用的动物饲料及某些药品与医疗设备等。据孟关税税则,孟对当地紧缺资源或机械设备等关税极低,对竞争性进口货如纺织服装及日用消费品尤其是奢侈品则实行较高关税。据WTO资料,孟海关税则中近25%的关税税项(主要为制成品)面临最高关税率。   孟关税率的制定基本按进口产品加工深度的提高而提高,即体现出关税升级现象。其关税升级一般情况如下:
基础原材料 7.5% 粗加工中间性原材料 15% 汽车进口关税半制成品及中间性产品 22.5% 制成品 32.5%
【附加税】 进口产品欲进入孟国市场,进口商除须缴纳基本的海关关税(customs duty
CD)外,还根据情况需要缴纳多种繁杂的进口税费,主要有以下几种:   (1)基础设施建设费(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surcharge, IDSC)  2.5%   除原皮革、棉花、合成纤维及计算机软硬件等产品外,孟对几乎所有进口品征收基础设施建设费。   (2增值税value added tax, VAT)  15%   除另有免除规定外,对所有进口和国产产品均征收15%的增值税。   (3)预提收入税 advance income tax, AIT)  3%   (4)补充税(supplementary duty, SD)  10%-60%   孟对某些奢侈品和违背习俗的产品如烟、酒、某些化妆品、瓷砖、大引擎汽车、空调、冰箱和电视等进口产品另行征收补充税。孟2003财年预算中,其比率和档次由2.5%-270%31档调整为10%20%30%50%60%5档。但对于烟、酒及二驱三轮车仍然维持极高的补充税,如对烟、酒的补充税高达350%,比原来最高档次270%还要高出甚多。   (5)进口调节税(regulatory duty, RD)  根据需要如外汇储备压力等情况,孟还经常对某些进口商品临时加征进口调节税。
二、所涉税种分析:
工程服务类:合同总金额为A
ITIncome Tax)所得税5%×A
VAT(Value Added Tax)增值税5.5%×A
总缴纳税收10.5%×A
以上两种税为源头税在招标文件中提及到,(为保证税源,孟加拉国所得税和增值税将优先征收),业主在支付工程款时就会代扣。比如我方提报量单为100塔卡,实际收款只有89.5塔卡。在当地施工安装工程报价时需要考虑进去这部分税。
设备类:
关税:进口设备的关税要看情况,如果是临时进口来使用,使用完后再运出孟加拉,是可以办理临时进口,只需要在海关交押金,运出后退还。具体金额要视具体设备而定。如果是孟加拉业主的永久性设备货物,就要看招标书中业主的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孟加拉政府鼓励扶持能源行业,对能源相关的设备可以申请免收关税。即电力设备应都可申请免关税
海关关税包括CD,SD,VAT,AIT,(custom duty, supplement duty, value added tax, advance income tax),业主会提出免关税,可能只是免关税中的几项,比如招标书中的特殊合同条款中规定业主只负责支付关税中的CD,VAT,AIT,其他的由承包商来承担。具体的税率还需要
custom tariff的海关编码,不同的设备对应的以上税率有所不同。AIT叫预缴收入税(按招标文件由业主承担),进口设备还未产生利润和收入,因此需要预缴,这个是相对于前面的IT所说的。
合同另外提及,工厂外交货合同增值税不包括在合同价格。由承包方付的增值税应当由发包方偿还给承包人。偿还额度不得高于实际提交文件的4.5%
三.税务分析:
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以及项目投标情况。我方在报价中应包括按合同金额5%的所得税,5.5%增值税(PC14.1A提到的源头税)。所以按合同总金额10.5%报价。
对分包的付款可能也存在源头税,涉及到税款的重复扣缴。按招标文件pc14.1a支付给分包,劳务费时扣缴入国库的所得税通过特定的时间和方式,可以用来抵减我方所得税。不知道是以何总途径与方式。如若不能抵扣,我们又将采取何种对策。需与代理联系,了解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抵扣程序。
所得税:所得税应可在业主帮助下取得合法缴税凭据,并与国内税务机关沟通,获得其认可,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予以扣除。
增值税:国内采购设备及材料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在当地采购的材料及设备,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或者其他税种。需要与代理联系最大程度减少我方赋税。
另合同提及工厂外交货合同价款,及可能承担的增值税税率与4.5%的税率相比较是否存在风险。若有,应考虑进合同报价。
关税:除补充税外,其余由业主承担。补充税所涉门类,与我们该工程相关较少。合同另外规定,如加固钢筋,水泥等,类似这些在孟加拉国有供应的材料,如需进口,关税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这可根据综合价格权衡购买。
个税:虽有法规规定,但参考以往项目经验。能免则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