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如何应对日本的非关税壁垒
摘要:随着WTO规则体系的完善和国际贸易竞争的日趋激烈,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的作用大大降低,各种新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则迅速出现和发展。如果说传统的贸易壁垒以数量限制为特征,更多地体现商品和商业利益,新贸易壁垒则通常以保护安全、维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等为借口,通过立法或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来影响国际商品自由流动的新的贸易限制措施。
关键字:日本  非关税壁垒    贸易摩擦
.何为非关税壁垒
1.非关税壁垒概述
非关税壁垒,又称非关税贸易壁垒,就是指一国政府采取除关税以外的各种办法,来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进行调节、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与手段的总和,其目的就是试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的发展。非关税壁垒大致可以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两大类:前者是由海关直接对进口商品的数量、品种加以限制,其主要措施有:进口限额制、进口
许可证制、“自动”出口限额制、出口许可证制等。后者是对进口商品制订严格的海关手续或通过外汇管制,间接地限制商品的进口,其主要措施有:实行外汇管制,对进口货征收国内税,制定购买国货和限制外国货的条例,复杂的海关手续,繁琐的卫生安全质量标准以及包装装潢标准等。
2.非关税壁垒的特征
关税措施相比,非关税措施主要具有下列三个明显的特点:
  首先,非关税措施比关税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关税的制定,往往要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要调整或更改税率,也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手续,因此关税具有一定的延续性。而非关税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则通常采用行政程序,制定起来比较迅速,程序也较简单,能随时针对某国和某种商品采取或更换相应的限制进口措施,从而较快地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其次,非关税措施的保护作用比关税的作用更为强烈和直接。关税措施是通过征收关税来提高商品成本和价格,进而削弱其竞争能力的,因而其保护作用具有间接性。而一些非关税
措施如进口配额,预先限定进口的数量和金额,超过限额就直接禁止进口,这样就能快速和直接地达到关税措施难以达到的目的。
  最后,非关税措施比关税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关税措施,包括税率的确定和征收办法都是透明的,出口商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有关信息。另外,关税措施的歧视性也较低,它往往要受到双边关系和国际多边贸易协定的制约。但一些非关税措施则往往透明度差,隐蔽性强,而且有较强的针对性,容易对别的国家实施差别待遇。
3.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
非关税壁垒形式多样,且更为隐蔽。根据美国、欧盟WTO成员贸易壁垒调查的实践,非关税壁垒主要表现为以下13种形式:
  (1)通关环节壁垒
  (2)对进口产品歧视性地征收国内税费
  (3)进口禁令
  (4)进口许可
  (5)技术性贸易壁垒
  (6)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7)贸易救济措施
  (8)政府采购中对进口产品的歧视
  (9)出口限制
  (10)补贴
(11)服务贸易方面的壁垒
(1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
  (13)其它壁垒
实践中,还存在着种种很难归类于以上各类贸易壁垒的其它壁垒。
.中日之间的贸易摩擦
1.中日贸易摩擦的背景
1.日本经济发展低迷
90年代泡沫经济破灭以来,日本经济陷入了长达10年之久的低迷期。在此期间,日本金融业陷入困境,长期以来银行旧的不良债权尚未根本解决,而新的不良债权又在不断出现;保险公司已有多家倒闭;企业破产增加;失业率连创新高;内需不足;特别是2008年底爆发的金融危机,日本国内的个人消费大幅度下降;外需疲软,外贸出口由于受到美国经济减速和经济恢复缓慢的影响,2008年底到2009年一直呈负增长。政府实施几次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效果都不大。政府反而背上沉重债务负担,赤字严重,对经济萎缩束手无策。在出口市场难以扩大的情况下,日本企业界一些人士认为,进口增加是导致日本近期通货紧缩、物价疲软、经济形势再趋严峻的重要原因。同时,随着生产据点向亚洲其他国家迅速转移,出现了国内产业的空心化和就业不足现象,因而贸易保护主义加剧,使包括采取紧急进口限制等措施以保护国内产业的倾向突显。
2.中国经济增长强劲
与此相对的是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产业技术上的跨越式赶超和经济规模上的“巨国效应”,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亮点。“911”和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陷入缓慢发展的低谷,在周边经济疲软的同时,中国的经济发展却一枝独秀。2008年金融危机,中国全年贸易顺差2955亿美元,外汇储备余额达到1.95万亿美元。在此严峻的投资环境下,中国却能继续保持贸易顺差,证明了中国经济增长强劲。
3.近期中日经济发展速度对比悬殊
从表格中我们可以对中日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作一个比较,2000—2009年,中国经济走出了一条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有过的既稳定又较快增长的新轨迹, 2009年人均国民收入是2000年的四倍,平均增长9.73%,由于2008年底遭遇了金融危机,使得GDP的增长率回落,但总体上还是处于一个比较平稳的经济增长状态。而日本这几年经济增长缓慢,并在2002年出现了-0.4%的负增长,但其人均国民收入却是一直处于3500040000美元之间,远远抛离中国的人均国民收入。随着作为生产据点和消费市场的中国的兴起,中国产品开始充斥日本国内市场,两国发展差距的明显缩小及商品竞争性的增强造成两国少数行业开始“碰头”,产生贸易摩擦,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中日两国2000-2009GDP增长率及人均国民收入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汽车进口关税
2009
GDP增长率(%
中国
8.4
8.3
9.1
10.0
10.1
10.2
11.6
11.9
9.0
8.7
日本
2.8
0.3
-0.4
1.4
2.6
1.9
2.4
2.1
2.0
1.9
人均国民收入(美元)
中国
945
1041
1135
1273
1490
1739
2052
2553
3386
3711
日本
35420
35610
33550
34180
36182
38950
38710
37800
38210
39731
2.中日贸易摩擦的现状与特点
进入21世纪,中日双方的贸易摩擦再度升温。2001年以来,中日贸易方面出现了不和谐的声
音,日本政府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限制中国农产品的进口,从基本的农产品关税保护逐步升级到贸易保障措施和卫生与植物检疫、农产品安全以及知识产权等多种非关税措施,贸易摩擦愈演愈烈。20014月,日本以进口激增造成国内产业损害为由,宣布对大葱、鲜菇、蔺草这390%以上来自中国的农产品启动临时紧急限制措施,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对超过配额的产品加收100%以上的关税。2002年冷冻菠菜事件到2006529日的“肯定列表制度”,期间每年都有农产品贸易摩擦;2007年底和2008年初日本“饺子中毒事件”,再次在中日间掀起轩然大波。
1.中日贸易摩擦形式主要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为主
日本对于农产品和纺织品等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较多地采用技术性贸易壁垒保护本国产业。例如,农产品的肯定列表制度,纺织品的繁琐的法规标准等。2006529日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受到一定影响,部分产品出口受阻,市场份额被挤占。根据海关统计,20066—12月份我国对日本出口农产品49亿美元,同比增长3.1%;其中对日出口食品44.3亿美元,增长3.6%,而2005年同期增幅为4.2%20066—12月,我国对日本市场农产品、食品的出口份额也分别下降到了25.3%26.5%2006年日本厚生省
查出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并最终采取了废弃或退货处理的进口产品共1440批次,同比增加了82%。其中批次最多依次是中国476批次、美国242批次、越南131批次。中国产品的退货批次从2005年的343个批次增加到476批次,同比增长39%,这对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产生了重大影响。
2006年日本公布各国家和地区(不含中国)进口食品违规案例共649起,其中明确列明违反“肯定列表制度”87起,涉及14个国家和地区。20066—12月间,我国有14种输日商品先后被日方实施命令检查,其中适用“一律标准”的共11项,涉及的商品主要为鳗鱼、食用菌、蔬菜、茶叶、花生和荞麦。2007年前9个月,日本在中国农产品出口市场中的份额从2001年的35.8%下降到23.5%降幅达12.3%;在中国食品出口市场中的比重也从2001年的39%下降到24.5%,降幅为14.5%。日本在中国出口市场中的比重己从原来的三分之一下降到目前的四分之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