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品是进出口贸易中的核心元素,不同时期,经营不同商品的贸易会有不同的市场,会面临不同的市场风险,商品选择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进出口贸易商人的收益,而当商人为获利而可能与国家宏观经济利益与社会公益发生冲突时,对进出口商品(即进出口货物)的管制就成为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主要内容。为了规范货物进出口管理,维护货物进出口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我国在2001年专门制定了《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把进出口货物分为不同的层次进行管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我国放宽了对经营对外贸易商品的管制,根据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的规定,除了国家另有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根据进出口货物涉及的管理风险的不同,我国将进出口货物分别纳入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由进出口的货物的范围,以便实施积极有效的管理。(内容来自互联网)
一、进口管制
(一) 禁止进口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技术国家禁止进口:
⑴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⑵为保护人的生命或者健康,必须禁止进口的:
⑶破坏生态环境的:
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的。
1.禁止进口货物管理规定
(1)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商品
共五批:第一批涉及国家禁止进口属破坏臭氧层物质的“四氯化碳”及属世界濒危物种管理范畴的“犀牛角”和“龙骨”;第二批均为旧机电产品类,是国家涉及生产安全(压力容器类),人身安全(电器,医疗
设备类)和环境保护类(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的旧机电产品所实施的禁止进口管理;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涉及的是对环境有污染的固体废物类,如城市垃圾,医疗废物,含铅汽油淤渣等13类废物。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
(3)其他
2.禁止进口技术管理(《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
(二)限制进口
1.限制进口货物管理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进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进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其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经济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属于关税配额内进口的货物,按照配额内税率缴纳关税,属于关税配额外进口的货物,按照配额外税率缴纳关税;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睥职责
划分进行管理。”
(1)进口配额限制(分为进口配额管理和关税配额管理)
汽车进口关税——进口配额管理是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是1年)规定数量总额,在限额内,经国家批准后允许进口,如超出限额则不准进口的措施。
目前采用配额与许可证结合使用的管制方式
——关税配额管理是指一定时期内(一般是1年),国家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制定配额优惠税率并规定该商品进口数量总额,限额内按配额内税率征税进口,限额外按照配额外税率征税进口。
(2)进口非配额限制
——系指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内政治、工业、商业、军事、技术等领域,以及履行我国所加入或缔约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以经国家行政许可关签发许可证件的方式来实现各类限制的进口措施。
进口许可证管理:
(1)配额管理(限制数量)------进口配额管理和关税配额管理
(2)非配额管理(限制种类)——各类许可证管理
二.出口管理
(一)禁止出口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技术国家禁止出口:
⑴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⑵为保护人的生命或者健康,必须禁止出口的:
⑶破坏生态环境的:
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出口的。
1.禁止出口货物管理规定
(1)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商品
第一批涉及国家禁止进口属破坏臭氧层物质的“四氯化碳”及属世界濒危物种管理范畴的“犀牛角”和“龙骨”;禁止出口有防风固沙作用的“发菜”和“麻黄草”等植物。国家有关法律明令禁止出口的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及禁止出口劳改产品等。
(2)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
(3)其他
2.禁止出口技术管理
(二)限制出口
1.限制出口货物管理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实行配额管
理的限制出口货物,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进
行管理”
我国货物限制出口按照其限制方式划分为:出口配额限制、出口非配额限制。
出口配额限制——分为:出口配额分配管理、出口配额招标管理(1)——出口配额分配管理指一定时期内(一般1年)规定数量总额,采取按需分配的原则,经国家批准获得配额的允许出口,否则不准出口的配额管理措施。
——配额招标管理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1年)规定数量总额,采取招标分配的原则,经招标获得配额的允许出口,否则不准出口的管理配额措施。
(2)出口非配额限制
出口许可管理:
(1)出口配额管理(限制数量)——出口配额分配管理和出口配额招
标管理
(2)出口非配额管理(限制种类)——各类许可证管理。
(三)自由进出口管理
除上述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外的其他货物,均属于自由进出口范围。这类货物本身不属于国家限制自由进出口货物,但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需要,国家对部分属自由进出口货物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对所有自由进口技术实行进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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