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次 | 作业说明 | 注意事项 |
壹 | 施作前准备事项: 二、外包厂商之打蜡领班需于预定打蜡日前一周,填写地板打蜡作业通知单,发放给预打蜡单位公告医师知悉。 | 应确实与环管组主 管沟通与协调。 |
贰 | 施作日: 一、打蜡时间为08:00〜18:00,因故延长时间需经环管组及管理部主管同意后方 得延长,但最晚不得超过20:00o 二、到医师值班室后跟环管组主管及留在室内之医师报备,委婉告知: 本医师值班室现在全面执行清洁打蜡作业,请您将个人物品收妥,以使清洁人员清洗打蜡,若造成你的不便,敬请见谅。谢谢您的合作! 三、打蜡成员每班须派4名,如果遇到医师正在工作,应先改作其它病房或取得医师同意后再行施作打蜡,不可勉强医师配合。 四、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打蜡范围须围黄警戒线,并于明显地点放置「打蜡中地板湿滑禁止通行」及打蜡告示牌。 六、施作时要预留空间让医师、工作人员通行,若有走道I定要分区、分边施作。七、打蜡当天应同时施作天花板、隔墙、踢脚板、内侧玻璃面清洁。 | 避免影响医师作息。 清楚说明来意与等 候时间。 地面清洗干净后吹干并均匀上蜡两次。 |
参 | 施作后: 一、有执行除蜡作业之上蜡后折射度需达60度,未除蜡之打蜡需达70度,平 时需维持40度以上(以上随机取样5处以上,平均达标准值以上方验收合格)由验收人员确认后填写,未达标准即不予付款。 二、测光仪设备应定期校正。 三、作业完成验收通知单最迟于完成后第二日内交单位主管验收。四、 移动设备、用物厂商需一律负责归位。 五、施做厂商负责将污染墙壁与其它设备处理干净。 六、污水须过滤杂质后倾倒且以大量清水冲洗污物盆以避免阻塞。 | 验收人员: 环管组初验,管理部 复验。 |
肆 | 一、使用之蜡液及除蜡剂品牌不拘,但须附「物质安全数据表」。二、 依环管组要求作业。 三、不得使用未经院方同意使用之器材、设备(如铁钩盘、碱片、钢刷等),若有发现该区不予付款。 四、打蜡人员出勤异常或打蜡作业质量未达标准,则依「地板清洁打蜡检查项目 暨罚扣标准表」处理。 | |
地板除蜡作业频率表
原则每打蜡2次后,第3次必须除蜡(会同环管组排定执行)
汽车打蜡频率* 原则上大理石晶化抛光频率为1次/4个月,惟环管组得视实际需要及使用情形增加施作(亮度标准同打
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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