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过户流程
汽车不过户免责协议
汽车不过户免责协议
甲方(出售方):
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
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出售其所有权所属的机动车,车牌号为 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辆状况保证
1、甲方承诺所售车辆系其所有并无债务纠纷,对所售车辆无任何形式的质量问题和及其保修纠纷不存在或者系我方已协商解决,且可以随时将车辆交付乙方使用。
2、乙方对甲方车辆购买前所宣传的车辆状态和车况已了解并知情。
第二条:不过户
甲方售出车辆时,车辆仍未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同意车辆购买后3个月内仍未过户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过户手续的费用。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未及时办理车辆过户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存续之间,没有任何形式的除本协议约定事项之外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本协议所约定之权利和义务,系双方共同遵守,不得任意更改。
第四条: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本协议是双方真实、合法、有效的意思表示,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六条: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表述明确。
第七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权利义务,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另行约定或就具体事项达成协议,此协议的约定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八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