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过户流程
车过户需要的手续和流程
汽车过户需要的手续和流程如下:
1. 买卖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2. 书、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3. 《机动车转移申请表》。
4. 如果是单位车辆,还需要携带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5. 如果是转籍车辆,则不能在异地办理,需前往原所在地区车辆管理所提取《机动车档案》和《书》,然后到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籍手续。
6. 机动车违章记录。
7. 若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
8. 拍卖成交确认书、二手车交易发票。
9.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10. 车辆管理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汽车过户流程:
1. 到交警队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2. 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3. 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4. 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像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