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粤保监中介[2009]309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9.07.15
【实施日期】2009.07.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中国汽车修理网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汕头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汽车修理厂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309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人保财险惠州市分公司所属惠阳区淡水宇达汽车修理厂等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粤人保财险发[2009]331号)、《关于申报人保财险揭阳市分公司所属揭西县棉湖永佳汽修厂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粤人保财险发[2009]337号)、《关于申报人保财险广州市分公司所属广州市白云区金骏隆汽车修理厂等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粤人保财险发[2009]339号)、《关于申报人保财险茂名市分公司所属茂名亚飞汽车连锁有限公司等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粤人保财险发[2009]344号)、《关于申报人保财险清远市、潮州市、江门市分公司所属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粤人保财险发[2009]345号)、《关于申报人保财险汕头市分公司所属汕头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汽车修理厂等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粤人保财险发[2009]346号)及《关于申报人保财险顺德支公司所属佛山市顺德区协力汽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粤人保财险发[2009]3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汕头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汽车修理厂等164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1);
不核准汕头市金平区升平兴汽车维修场等5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2)。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汕头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汽车修理厂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上述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