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现场验收意见
2018年7月15日,福建武林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主持召开《福建武林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邵武市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厦门建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邵武市优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及特邀的3名专家。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概况、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审阅有关验收申报材料,现场检查生产及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根据《福建武林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邵武市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福建武林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邵武市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租用福建省邵武市铁武林车辆有限公司已建成的A区厂房进行经营。主体工程建设了拆解车间。储
运工程包括废旧车辆存放区、钢材仓库、铝材仓库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11297m2,年生产260天,日生产一班制(8小时),年拆解报废汽车1000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建武林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于企业于2017年2月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武林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邵武市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年6月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该环评文件于2017年6月24日通过邵武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1万元,环境保护设施投资约占总投资16.1%。主要环保设施有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固废堆场。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建武林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邵武市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批复及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福建武林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邵武市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项目实际规模及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内容、规模中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汽车氟利昂本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详见附件3雨污分流图),整车冲洗区以及汽车拆解车间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除油设施除油后(三级隔油沉淀池工艺)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吴家塘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了216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前20分钟的初期雨水,通过雨水管道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由于本项目初期雨水量较大,将收集的雨水分批次排入除油设施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乙炔切割烟尘和剪断、破碎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很小。
(三)噪声
本项目对噪声的治理以减少噪声源,阻隔传播途径和对受害者进行保护三方面相结合,具体采用了以下防噪声减振措施:
(1)安全气囊设置专门的设备用房,设备用房内设置相关的减振降噪设备;
(2)主要生产设备设置减震机座,并安装减震橡皮垫和减震弹;
(3)合理布置厂区生产设备和公用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央部位;(4)拆解车间生产过程中尽可能的关闭门窗,厂房最大限度的隔声。
(四)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核实,汽车拆解车间产生的不可利用材料,集中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另外拆解线产生的钢铁、铝、不锈钢、铜、塑料、橡胶、玻璃、粉尘、安全气囊和安全带等均有专门的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可用的零部件如螺丝、轴承等,维护后外售。其它可利用废物如废布、废纸、废海绵等由于具有一定的热值,出售给可回收利用的企业。来自报废汽车拆解车间的废油液及隔油设施除
下的废油委托福建鸿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处理,废蓄电池委托浙江日驰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制冷剂(含氟利昂)采用氟利昂专用储存容器储存。尾气净化装置电容器含铅部件、含汞开关及废线路板等储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各类固废均
予以妥善处理不外排,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铅的处理效率分别为72.5%~78.4%、41.7%~47.2%、70.0%~73.7%、77.3%~77.7%、73.1%~76.8%,项目企业设施排放出口监测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铅的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二级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颗粒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81.2%~82.8%,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排气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要求。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很小。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该项目的厂界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分贝。能够满足本项目环评文件及邵武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决定,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经现场检查核实,汽车拆解车间产生的不可利用材料,集中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另外拆解线产生的钢铁、铝、不锈钢、铜、塑料、橡胶、玻璃、粉尘、安全气囊和安全带等均有专门的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可用的零部件如螺丝、轴承等,维护后外售。其它可利用废物如废布、废纸、废海绵等由于具有一定的热值,出售给可回收利用的企业。来自报废汽车拆解车间的废油液及隔油设施除下的废油委托福建鸿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处理,废蓄电池委托浙江日驰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制冷剂(含氟利昂)采用氟利昂专用储存容器储存。尾
气净化装置电容器含铅部件、含汞开关及废线路板等储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均得到利用、处置,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两日期间,项目企业设施排放出口监测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铅的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两日期间,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排气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两日期间,该项目的厂界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分贝。
4.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核实,汽车拆解车间产生的不可利用材料,集中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另外拆解线产生
的钢铁、铝、不锈钢、铜、塑料、橡胶、玻璃、粉尘、安全气囊和安全带等均有专门的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可用的零部件如螺丝、轴承等,维护后外售。其它可利用废物如废布、废纸、废海绵等由于具有一定的热值,出售给可回收利用的企业。来自报废汽车拆解车间的废油液及隔油设施除下的废油委托福建鸿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处理,废蓄电池委托浙江日驰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制冷剂(含氟利昂)采用氟利昂专用储存容器储存。尾气净化装置电容器含铅部件、含汞开关及废线路板等储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各类固废均予以妥善处理不外排,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五、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组现场核查和验收监测报结果,项目建设基本能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文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建议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在生产运行中要重视对生产、安全设施、部件进行定检、巡检、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
2、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企业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收社会监督。
3.规范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和运行维护;完善记录台帐。
4、根据与会代表和专家提出的本项目存在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整改完善。
5、按规范修改完善竣工验收报告。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验收工作组名单签到表。
福建武林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5日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