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与流程图
一、一般突发事故处置措施
(一)隧道停电预案
1、当监控人员或路政(路产管护)队员发现隧道停电后,立即通知中控室和隧道站长,中控室通过可变信息情报板发布“隧道停电,注意安全”信息。
2、中控室通知,路政(路产管护)巡逻队员加大巡查力度,严防隧道内外各类突发事故。
3、隧道管理负责人要及时联系供电部门,了解停电原因和大致来电时间。来电后,如果系统不能自动恢复,及时通知机电维护人员前往现场恢复设备,可变信息情报板恢复正常通行内容。
4、当值监控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准确记录停电时间、停电经过及市电供电时间并上报中控室。
(二)车辆抛洒物处理预案
1、监控人员或现场人员报告隧道内存在车辆抛洒物时,中控室立即在可变情报板上打出“隧道清障、减速慢行”,同时切换车道交通指示器,打开车辆抛洒物所在位置全部照明设备,路政(路产管护)巡逻队员应立即在抛洒物来车方向设立警告标志、锥形筒,能及时清理的及时清理,
不能及时清理的立即通知养护人员携带必要工具前往现场地进行处置。
2、若抛洒物为危险品和化学液体时,现场人员划定警戒区域,通知中控室联系119、环保部门、高速交警前来处置,并作好封道和现场清洗准备。
3、抛洒物品清理完毕后,巡逻队员及时撤出标志标牌,通知中控室恢复车道指示器、可变信息情报板正常通行模式,公路恢复正常通行。
4、监控、养护、路政(路产管护)队员作好相关记录。
(三)车辆抛锚处置预案
1、监控人员或现场人员报告隧道内车辆抛锚,监控人员立即切换交通信号灯,可变信息情报板内容为“隧道清障,减速慢行”,打开抛锚车辆所在位置的全部照明设备,警示过往车辆注意安全。
2、监控人员通知路政(路产管护)大队、清排障赶赴现场。
3、路政(路产管护)队员立即在抛锚车辆来车方向设立警告标志、锥形筒,将现场情况(车牌、车辆型号、故障基本原因、位置)反馈至中控室,适时通知援助人员赶赴现场。
4、路政(路产管护)队员协助清排障车辆进行现场施救,若有残留油污,进行现场勘验补偿,同时通知养护部组织清洁工作。
5、现场处理完毕后,巡逻队员撤出警告标志和锥形筒,通知隧道监控室恢复车道指示器、可变信息情报板正常通行模式,公路恢复正常通行。
6、监控员、路政(路产管护)队员做好相应记录。
二、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一)隧道内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只能单车道行驶时。
1、监控员立即切换隧道外车道指示器为黄、洞内事故车辆占用的车道交通指示器为红(禁行),可变信息情报板内容为“隧道内交通事故,请减速缓行”,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交通广播事故情况,同时将事故路段照明全部开启。
2、立即通知高速执法部门、路政(路产管护)大队前去处理,根据需要及时通知清障车辆、120急救中心赶赴现场。
3、巡逻人员协助高速交警规定设置临时标牌、锥形筒等标志牌,实施隧道交通管制工作,并将现场情况反馈到监控室。
4、现场人员指挥清障车拖出事故车辆,现场如有残留物品或油污,管护巡逻队员进行现场勘验并补偿,同时通知养护部织清洁工作。
5、现场人员确定事故现场情况正常,无安全隐患后,管护队员拆除临时标牌和示警筒,监
控室恢复车道指示器、可变信息情报板正常通行模式,公路恢复正常
6、中控室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交通播电台和公司领导小组。
7、各部门、单位做好突发事件报告记录。
(二)隧道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交通事故,造成火灾和人员伤亡时,除执行隧道内一般交通事故处置程序外,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监控员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小组、行业主管部门、交通广播电台和相关部门,通知高速交警、交通执法、路政(路产管护)大队、清障车辆赶赴现场,通知相关收费站作好封道后受阻车辆的解释工作。
2、公司总经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掌握的现场情况,正式宣布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程序,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按规上报相关信息。
3、公司总经理或指派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高速交警现场负责人为组长、公司领导和交通执法现场负责人为副组长、养护工程部和综合协调组现场负责人为成员的现场工作组,负责现场指挥救援,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4、路政(路产管护)队长立即向中控室下达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工作程序,监控人员立即切换隧道外交通指示器为红(禁行),执行单洞封闭,前方可变信息情报板内容变更为“隧道内
交通事故,禁止通行”,打开现场所有照明。
5、如伴随有火灾发生,中控室确定火灾准确位置,执行火灾联动预案,并立即向119报警,准确报告火灾位置、失火原因、火势及其火灾类型,根据情况适时通知120急救中心,并通过隧道监控及有线广播系统告知受困人员及其车辆安全逃生路线和方法。
如火灾联动方案不能执行时,通知机电、养护人员立即现场手动变更交通指示器、照明等。
6、路政(路产管护)队员协助高速交警划定警戒区域,在入口外3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和示警筒,在隧道入口外150米处设置隧道封闭标志,组织隧道内人员利用横洞(道)进行疏散,指挥隧道内余留车辆有序退出隧道或靠边排序等候,留出施救通道,并对轻伤员在“120”到达现场前进行紧急救助。
7、现场人员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尽量采取措施稳定火势,待其赶到后协助消防部门灭火。
8、如事故严重影响通行时,高速交警下达单洞双通的交通疏导方案后,中控室并通知收费站作好口头提示工作,并每15分钟向现场指挥人员询问具体情况及处置措施,及时(通知)业主管部门、交通广播电台。
9、清障车拖离事故车辆,120急救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养护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现场指挥人员和养护人员对现场确认安全后,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解除道路交通制,迅速
恢复交通。
10、中控室恢复车道指示器、可变信息情报板正常通行模式,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做好事故处理记录,路政(路产管护)队按规定上报事故信息和报表。
(三)如隧道内发生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并造成泄漏事件,结合《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处置预案》和《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三、隧道内交通管制方案
(一)隧道内单道通行方案(超车道正常、主车道禁行):在隧道入口500米外应急车道和车道分隔线上设置“前方事故,车辆慢行!”和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导向标志,并用锥形桶设置100-150米的渐变区。
(二)隧道单道方案(主车道正常、超车道禁行):在隧道入口500米外中央隔离带上,设置“前方事故,车辆慢行!”和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导向标志,并用锥形桶设置100-150米的渐变区。警戒区内配备交通管控人员,配合高速执法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三)隧道封道方案:至隧道入口1000米处设置“前方事故,隧道封闭!”和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在渐变区内距隧道口500米处设置“隧道封闭、车辆慢行!”和限速标志、禁止驶入标志,并在缓冲区结束段设置标志和禁止标志。
四、隧道涌水、涌砂、严重渗水、积水处置预案
限速标志(一)中控室按隧道内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布信息、并按规定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交通广播电台等,相关收费站根据指令实行交通管制。
(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高速执法部门、养护工程部、路政(路产管护)大队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隧道封闭措施,做好道路优化工作,将另一隧道改为单洞双向行驶。
(三) 路政(路产管护)队员协助高速执法部门对隧道内滞留的车辆引导至隧道以外,组织滞留人员进行疏散,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四)当进水量无法控制而到达警戒水位(目测标准为隧道内水位与路面齐平、电缆沟内高于地平10CM)时,公司养护工程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切断电缆沟内电缆的电源,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必要时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隧道,确保安全。
(五)养护工程部立即组织施工机械和养护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清淤处置。
(六)如在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清淤任务,并有逐渐扩大趋势时,养护工程部应组织原隧道施工单位以及专家赶赴现场共同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施工方案,采用临时施工力量突击完成抢通工作。
(七)待事故隧道清淤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点进行检测、评估,
视检测、评估、天气、交通量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交通。
五、后期处置
当确认具备通行条件后,高速交警下达解除交通管制指令,公司总经理下达应急响应终止指令后,各单位自动进入恢复通行程序;中控室应备份事故现场画面,妥善保管。养护部、监控稽查部、路政(路产管护)应作好处置措施和过程的分析和记录,路政(路产管护)大队按事故信息报送要求及时上报。
六、处置流程图
隧道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