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731-2005 (2005-02-14发布,2005-07-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是对QC/T 29064-1992进行的修订。
  此次修订以德国、日本、意大利等国的相关标准为主要参考对象。
  本标准与QC/T29064—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汽油发动机用起动机正常工作的环境温度由-400~95修订为-400 ~105,柴油发动机用起动机正常工作的环境温度由-4.00~95修订为-300~105(1992版为4.2.1;本版为4.5.1)。
  ——为了保护环境,规定起动机所有材料不含石棉和金属镉(本版为4.2)。
  ——增加了螺纹紧固件拧紧检验力矩要求,并作为出厂检验项目(本版为4.9)。
  ——取消了定频振动,扫频振动增加了严酷度,扫频范围由25Hz~200Hz修订为10Hz~500Hz,加速度由110m/s2修订为250m/s2(1992版为4.9;本版为4.11)。
  ——取消了低温试验,其低温性能在温度冲击试验中或低温去磁试验中检验(1992 版为4.10)。
  ——取消了交变湿热试验,增加了温度、湿度循环变化试验(1992版为4.13;本版为4.14)。
  ——盐雾试验增加了严酷度,由16h修订为96h(1992版为4.14;本版为4.15)。
  ——增加了低温去磁试验(本版为4.18)。
  ——增加了起动机噪声试验(本版为4.19)。
  ——增加了空载耐久性试验,以强化对起动机机械性能的检验(本版为4.20)。
  ——增加了制动耐久性试验,以严格考核起动机耐热及冲击能力(本版为4.22)。
  ——台架耐久性试验增加了严酷度,汽油发动机用起动机寿命由30 000次修订为35000次,柴油发动机用起动机寿命由15 000次修订为20000次(本版为4.21)。
  ——调整了电磁开关性能要求(1992版为4.18;本版为4.23)。
  ——增加了用户验收规则(本版为6.3)。
  ——增加了型式试验样品数量,分组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9台样品分3组改为12台样品分4组(1992版为6.2;本版为6.2);
  ——取消了1992版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A螺纹紧固件拧紧力矩参考值已被  本标准吸收,附录B开箱合格率的计算以及附录C当年返修率的计算均已过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29064-1992。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中汽长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闵跃进、陈国军。
QC/T 731-2005
           
汽车用起动机技术条件
Automotive starign motor specificatio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起动机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贮存和保管。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起动机(以下简称起动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4942.1 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1P代码)
  GB/ 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dt ISO 2859-1:1999)
  QC/T 413-2002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277 起动机特性试验方法
3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死起动 starting with no ignition or fuel
 点火电路断开(柴油机为油门关闭)时起动发动机。
3.2
  活起动 starting with ignition or fuel
  点火电路闭合(柴油机为油门接通)时起动发动机。
3.3
  超越 overrunning
  起动机接通电源起动发动机时,单向离合器的驱动齿轮转速大于单向离合器导向筒转速时所处的状态。
4 要求
4.1 一般规定
  起动机应符合本标准及QC/T 413-2002有关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4.2 材料
  起动机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材料标准及顾客要求,所有材料不含石棉和金属镉。
4.3 单、双线制
  起动机一般采用单线制,特殊需要时,可以采用双线制。
4.4 旋转方向
  起动机的旋转方向从驱动端视,并在起动机适当部位用箭头永久标记。
4.5 工作条件
  起动机应能在下列条件下起动发动机:
4.5.1 环境温度:汽油发动机用起动机-40~105;柴油发动机用起动机-30~105
4.5.2 相对湿度不大于96%。
4.6 额定工作时间
  起动机为短时工作制,额定工作时间为30s,经额定工作时间试验,在室温下存放2h后,测定空载及负载性能参数,应符合4.7.1、4.7.2、4.23.1规定。
4.7 性能参数
  起动机性能参数按产品技术条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4.7.1 空载性能参数(电压、电流、转速)。
4.7.2 负载性能参数(电压、电流、转速、转矩)。
4.7.3 额定功率及功率特性曲线。
4.7.4 制动性能参数(电压、电流、转矩)。
注:4.7.4对永磁起动机不做要求。
4.8 外形及安装尺寸
  起动机的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
4.9 外观及紧固件拧紧力矩
  起动机表面应无磕碰、损伤,螺纹紧固件拧紧力矩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规定。本标准推荐采用表1。
表1 螺纹紧固件拧紧力矩推荐值
4.10 防护等级
  起动机防护等级为GB/T4942.1规定的IPX4。经防护等级试验后,其性能应符合4.7.1
、4.7.2、4.7.4、4.23.1规定。
4.11 耐振动性能
  起动机耐振动性能应符合QC/T413-2002中3.12规定。试验后,零部件应无开裂、损坏,紧固件应无松脱现象,性能应符合4.7.1、4.7.2规定。
4.12 耐高温性能
  起动机耐高温性能应符合QC/T413-2002中3.10.2规定,上限贮存温度为130。试验结束后室温下存放2h,性能应符合4.7.1、4.7.2规定。
4.13 耐温度冲击性能
  起动机应经受5个循环共计20h的温度冲击试验。试验结束后室温下存放2h,应符合4.7.1、4.7.2、4.7.4、4.23.1规定。
4.14 耐温度、湿度循环变化性能
  起动机耐温度、湿度循环变化性能应符合QC/T413—2002中3.11规定(起动机不工作)。试验结束后,室温下存放2h,性能应符合4.7.1、4.7.2、4.7.4、4.23.1规定。
4.15 耐盐雾性能
  起动机应经受96h的盐雾试验。试验后,机械连接处无松动;按4.7.1进行空载试验,无异常噪声;按4.7.3要求,允许功率损失最大为10%。
4.16 绝缘耐压性能
  起动机互不连接导电零部件之间及导电零部件对机壳之间,应能耐受501h实际正弦波形550V电压、历时60s的试验,绝缘不击穿。在大批连续生产时,允许以660V电压、历时2s的试验代替。
4.17 超速性能
  起动机应能承受比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空载转速高20%、历时20s的超速试验而无损伤;试验后应符合4.7.1、4.7.2规定。
4.18 耐低温去磁性能
  永磁起动机应承受低温去磁试验。试验后性能应符合4.7.1、4.7.2规定。
4.19 噪声
4.19.1 汽油发动机用起动机不大于93dB。
4.19.2 柴油发动机用起动机不大于9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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