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智能充电及互动响应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智能充电及互动响应的适用场景、通用要求、智能充电要求、互动响应要求及平台交互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需要调节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充电功率的智能充电桩,包括智能交流充电桩和智能非车载充电机。
2 适用场景
智能充电桩及其管理平台应满足至少一种智能充电及互动响应场景的应用需求,智能充电及互动响应场景包括但不仅限于:
——场景1:由管理平台控制智能充电桩的充电功率,管理平台可作为电力需求响应平台的下位节点,接收电网发布的调度指令,参与有序充电活动;
——场景2:由台区管理单元及功率控制单元实现该低压台区范围内智能充电桩的充电功率优化控制,“台区管理单元”可作为电力需求响应平台的下位节点,接收电网发布的充电负荷调度指令,参与有序充电活动。
3 通用要求
5.1 智能交流充电桩应满足以下标准:GB/T 18487.1、GB/T 18487.2、GB/T 34657.1、NB/T 33008.2、NB/T 33002、JJG 1148、GB/T 20234.1、GB/T 20234.2,还应满足本文件6和7规定的技术要求。
5.2 智能非车载充电机应满足以下标准:GB/T 18487.1、GB/T 18487.2、GB/T 27930、GB/T 34657.1、GB/T 34658、NB/T 33008.1、NB/T 33001、JJG 1149、GB/T 20234.1、GB/T 20234.3,还应满足本文件5.2.2和5.3规定的技术要求。
5.3 智能充电桩的信息安全应符合T/CEC 208的相关要求。
5.4 智能交流充电桩宜具备过温监测功能,当温度超过设定值时,应立即向管理平台告警,同时:在10s内降低充电功率直至温度恢复到设定值以下或停止充电。
5.5 智能交流充电桩宜满足:A型+DC 6mA的平滑直流,或B型剩余电流保护功能。
注:6mA的平滑直流漏电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参考IEC 62955:2018的9.9条款。
4 智能充电
4.1 通信功能
6.1.1 智能充电桩应具备通信能力,应包含但不限于:
——通过无线连接方式或有线连接方式与管理平台的企业或用户APP等终端进行连接;
——接收电动汽车用户的远程充电请求;
——向电动汽车用户反馈充电过程信息、计量收费信息以及其他服务信息。
6.1.2 具有计量功能的智能充电桩宜配置电能计量信息上传接口。
4.2 预约充电功能
智能充电桩应具备预约充电功能,并能按需设定充电的启停时间。达到预约启动时刻后,充电桩应能按7.2的规定启动充电;到达预约设定的结束时刻后,充电桩应能立刻结束充电。
4.3 远程设置和查询功能
智能充电桩的相关参数应具备远程设置或查询功能,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信息、状态信息、充电参数、通信地址、地理经纬度等。
4.4 故障代码反馈功能
6.4.1 智能充电桩故障时,应能正确发送相应的故障代码至管理平台。
6.4.2 故障代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针对智能交流充电桩,如:交流输入故障、交流输出故障、交流开关器件故障、充电连接装置故障、急停故障(适用时)、保护接地连续性丢失、温度故障(适用时)、功率控制失败故障等;
——针对智能非车载充电机,如:交流输入故障、直流输出故障、功率模块故障、CAN通信故障、直流开关器件故障、保护接地连续性丢失、急停故障、温度故障、功率控制失败故障等。
4.5 对时精度要求
智能充电桩可接收管理平台下发的时钟召测和对时指令,充电桩的时钟示值误差不超过±5秒。
4.6 自动恢复功能
6.6.1 自动重启功能
智能充电桩在充电过程中,当出现电力中断,并恢复供电后,其应能自动重启并处于待机状态。
6.6.2 恢复充电功能
智能非车载充电机应具备在充电过程中根据功率控制指令暂停充电,在接到管理平台的恢复充电指令后恢复的功能。
5 互动响应要求
5.1 互动响应参数
7.1.1 智能充电桩与“管理平台”或“台区管理单元”之间交互指令应包括但不限于:
充电汽车——负荷调控指令;
——预约充电指令;
——运行状态信息查询指令。
7.1.2 其交互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实时负荷数据;
——对时信息;
——充电业务信息;
——故障代码(见6.4)。
5.2 负荷响应调控功能
7.2.1智能充电桩应通过管理平台或功率控制单元等方式接收并响应电网企业台区负荷下发的指令,在收到智能充电策略时,在计划时间点按指令自动触发启停控制或(和)功率调节命令,同时向平台上传充电桩充电状态信息。
7.2.2智能充电桩功率调节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智能交流充电桩应能根据其管理平台或功率控制单元下发的负荷调节指令功率值,10s内调整PWM信号的占空比,功率和占空比值对应关系满足GB/T 18487.1标准的规定;
——智能非车载充电机应能在充电前根据其管理平台或功率控制单元下发的负荷调节指令功率值,调整其最大充电能力,且报文的内容应满足GB/T 27930的要求。充电中,当其收到管理平台降低功率的指令后,应能在10s内降低功率或停止充电。
6 平台交互
6.1 数据交互范围
管理平台与电力需求响应平台的数据交互规范宜满足DL/T 1867的相关要求。交互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三类数据:
——基础数据:指档案数据,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地址、设备归属户号、电表编号和台区号、设备额定功率等;
——设备数据:指实时工作状态和工作参数数据,包括设备实时工作状态、充电负荷数据、可调负荷能力预测数据等;
——业务数据:指交互过程数据,包括目标负荷曲线、充电业务数据等。
6.2 数据交互流程
电力需求响应平台和管理平台交互业务流程主要包括3个阶段,分别是发起邀约、下发接受目标负荷曲线、负荷数据实时上送。具体的数据交互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数据交互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