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避税案例
1、对长达七年的非盈利阶段评价:从税法上来说,企业纳税人1992年度前发生的亏损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弥补期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年,并连续计算已发生亏损的弥补年限。凡1993年度以后发生的亏损,可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一汽大众成立于1991年,在企业的创立和初期的发展阶段,出现非盈利情况属于正常现象。而且对于一个新成立的公司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赢利,而是现金流,由于一汽大众属于汽车这种大额资金投资的行业,一开始出现亏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这些企业往往需要在头几年投入大量的资金购入资产,设备,运营,而且经营方面也存在着问题。但是这些问题都是短期的。就税收方面而言,企业非盈利可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随着一汽大众经营情况的好转,这些亏损可以向后抵扣利润。但是七年的非盈利阶段有些过长,这使得前几年的亏损不能够进行利润的抵扣,使得企业遭受了一定的损失。
2、再投资的税收筹划正确性以及税收筹划对企业长期发展的考虑:再投资的税收筹划决策得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市场情况良好兼本企业盈利状况优良的条件下,再投资可以增加企业资本,促进研发生产资金的周转,提高综合实力。相反的,如果汽车行业开始走下坡路,遇
到危机,无法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过度的扩张生产规模反而会浪费资金,降低资金使用率,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在汽车产业走下坡路的时候,企业更应该注重资本在研发改进、销售服务方面的作用以促进企业的发展,这样的话,企业可以通过技术使得成本减低,产量增加,使用的资源减少,产品更符合消费者的需求,从而达到盈利增加,并且通过国家对高科技的扶持,高科技产业的税收优惠来促进企业发展。如果是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发生了变化,就应该时刻关注它,寻适应新政策的途径来降低费用。因为对于外国投资者的税收政策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并且经过了各种力量之间的博弈,一个企业是无法随意改变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因此我们能做的就是选择新的途径。因此如果这些政策和形势都发生了改变,再投资并不是一个好的策略。税收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视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适时调整,因而不能保证税收筹划的正确性,企业在对自身经营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考虑对企业长期发展的影响和企业的长期利益。从国家来看,制定税法本身就是为了更好的是经济得到长远的发展;从企业来看,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纳税风险,节省税款,从而扩大企业资金流量,提高资金利用率,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因此,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过多地关注未来的风险对经营的影响,为规避风险而放弃税收优惠,在进行筹划时应该对未来风险对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和税收优惠所带来的利益进行比较取其高者。
大众公司更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这才是企业的最终目的。如果以长远利益作为短期利益的牺牲品,那么这样的企业是不会长远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