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细则
综合评估法(一)采用百分制评审计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已通过清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评标,评标指标及单项分值设置如下:
一、商务标73分:
1、设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并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5%(含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7%(含7%)时,其报价视为有效报价。招标控制价中的暂列金、暂估价为不可下浮费。招标控制价下线=〔招标控制价-暂列金(含税)-暂估价(含税)〕×(1-下浮率)+暂列金(含税) +暂估价(含税)三分之二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3%(含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5%(含5%)时,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保留整数,小数不进位)
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即: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无效和否决投标)之外的其他投标报价)大于9个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有效报价大于4个小于10个时,去掉
一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有效报价小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a%为评标基准价,a值在开标现场抽取,取值为1-4的整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a的取值为1-3的整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a的取值为2-4的整数。当计算出的评标基准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7%)时,则不再抽取下浮值,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4、评标基准价为评定投标报价得分的依据,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3分,投标报价偏差率每高0.1%扣0.3分,每低0.1%扣0.2分,扣完为止。
二、技术标12分
(一)施工方案10分(施工方案每项1分由评委根据对本工程的符合程度在
0.3分-1分之间打分)
报价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6.主要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置计划
7.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及效果
8.农民工工资拖欠预案及措施
9.现场安全文明工地(标化工地)创建措施
10.成品保护及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
(二)技术标标书暗标评审2分
技术标标书制作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由招标人统一提供的技术标专用封面、封底及规定的内、外层密封袋进行装订与密封,技术标书不分正副本,单独胶装装订,单册标书厚度不得超过4厘米;
2、技术标纸张采用白A4复印纸,黑白双面打印,正文文字采用3号仿宋字体。表格位置页面居中,表格内文字采用5号仿宋字体。页边距为上2厘米,其余均为2.5厘米;
3、技术标正文、表格部分及附图必须按照规定逐页编制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5号仿宋字体,设在页脚居中位置;
4、投标人只能在技术标封底规定处(密封线右侧)填写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密封线左侧“随机标号”处投标人不得填写。
5、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空行、断行、特殊符号以及文字加粗、倾斜、下划线等标示、标记。
评审标准:
1、技术标标书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可能导致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其技术标按零分计。
2、投标人技术标违反标书制作要求第1-4条的,按每出现一类扣0.5分,最高扣2分;违反第5条的,按每出现一处扣1分,最高扣2分。
技术标书应在进入评标室后方可拆封,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部门对技术标书随机编号。
评审结束之后综合得分计算之前公布技术标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
三、企业综合信用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情况15分
(一)企业综合信用10分
企业综合信用得分计算如下:
企业综合信用得分=7+[(企业诚信分-诚信评标基准分)/诚信评标基准分)]×(10-7)
诚信评标基准分为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公布的所有诚信分大于等于6000分企业的算数平均值,自治区住建厅每半年公布一次。
企业诚信分以开标当天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公布的企业信用分为准。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企业中最低信用分值认定;没有信用分值的投标企业按照3000分计。
(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情况5分
1、建造师符合本工程要求1分。
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合理4分。
应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若干规定》(宁建建发[2014]27号)文件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参考评审指标:技术负责人1名(中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其余各岗人员按规定配齐得3分,缺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超过标底工期的为无效投标。
本评标办法中除规定处外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本方法评标,以最终得分最高者为推荐的中标人或以得分高低排序向定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一至三人,由招标人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按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