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招标文件严谨评标过程确保合理低价中标
招标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之一,文章系统分析了招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针对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过程等阶段常出现的一些问题,特别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不平衡报价等不正常因素,提出控制的重点及具体对策,从而确保合理低价中标。
标签: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合理;低价中标
1 概述
合理低价中标实质上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生产以及不低于成本价的基础上的低价中标,合理低价中标可以激励建筑企业在新技术、新工艺、新的管理模式方面不断创新,以保证我国建筑招投标市场稳步、有序的向前发展,实现一个真正“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市场,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
2 完善招标文件条款,明确各种风险约定,确保低价中标的合理性
2.1 招标文件的重要作用
招标阶段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核心环节,而招标文件及其中的合同条款是投标人编制工程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是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施工合同是招投标双方当事人建设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因此合同条款要有严密性、规范性和逻辑性。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表明招标意向的书面法律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条款不明确、不完善,会给以后结算带来很多造价纠纷,也给招标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后患无穷。
2.2 招标文件条款的描述要严谨、缜密,避免投标人不平衡报价
招标文件编制要有针对性,定稿前应重视审核招标文件各项条款的含义和要求,确保全面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发包工程进行准确的功能概况和施工边界描述,明确技术指标、工艺方法、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商务编制说明条款中地理环境、地质条件等影响施工报价的要素也应详尽明了,减少投标人在拟定投标方案时的误判,避免投标人借此进行不平衡报价。
2.3 明确各种风险约定,减少低价中标高价调整
2.3.1 材料价格风险的约定
根据各省市造价部门的规定,明确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调整幅度,对于钢材、水泥、商品砼、电缆电线等主材,一般按照+10%、-5%的范围,明确双方各自承担和受益的约定。
2.3.2 工程变更的调整约定
报价
工程变更包括量的变更和价的变更,不论是量还是价的变更,都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变更,因此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变更的调整范围及结算的依据。
2.3.3 工程价款的调整约定
建筑工程工期一般较长,期间可能会遇到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办法等因素的影响。如人工费的增加,规费的调整等,因此合同中应注明调整的方法,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造价纠纷,合理的调整工程价款。
2.4 采用合理的评标办法,降低围标风险,确保合理低价中标
目前的评标办法基本上是投标报价占70%,技术标20%,其他分占10%,不同的评标办法各有其特点,简单的评标办法易于操作,评标时间短,但很难控制投标人围标、串标、抬高投
标价。本人经过多年的招标工作,认为采用现场抽K值和Q值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评标办法比较可取,即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B为最高投标限价,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2=1-Q1,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此种评标办法,现场随机抽取两个变值,由于评标基准价的随机下移,是任何一个投标人都难以左右的,从而打乱了投标人暗中围标的计划,围标的成功概率会大大降低,确保合理低标价投标人中标。
3 严谨评标过程,识别报价中的不合理因素及对策
评标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能否评出施工质量优,报价合理的投标人,评委在此阶段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如果评委专业素质不高,不能熟练识别报价中的不合理因素,必定不能保证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3.1 加强回标分析,控制不平衡报价
3.1.1 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是目前投标人常用的手法,它是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分部分项报价作适当调
整,以争取最多的盈利。投标人针对图纸不详或预测将来可能发生变更的项目,提高或降低此部分的报价,以争取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给招标人造成投资失控。
3.1.2 推行电子招投标系统,加强回标分析
推行电子招投标系统,给招标人和评标专家提供高效公平的评审工具,加强回标分析是对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分析的过程,也是商务标评审的关键点,其目的是查清各投标报价是否有过高和过低的报价,是否有哄抬报价的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以控制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同时为评委的决策提供充分依据,提高评标效率,从而维护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合理低价人中标。
3.2 提高评委的专业素质,及时识别不平衡报价等因素
在招标活动中,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策略和技巧,形式多样,手法上愈来愈隐蔽,因此,评委要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评标经验,对于分项工程单价价值较高、工程量较大、主要材料的单价价值较高、分项变更的可能性较大的项目要重点评审,还要细看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
单内容。我单位有一改造工程,控制价是304万元,前期我参与了标底及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招标文件与标底都列明了15万元的暂列资金,共有11家投标单位,5个评委,为节省时间,标书由评委分开评审,通过综合打分,最后由最低报价238万元中标,我感觉中标价比控制价下浮率过高,就把这个投标书仔细看了一遍,发现此价暂列资金未列入,经评委重新认定给予废标处理。如果238万元中标,以后招标人既扣不回15万元的暂列资金,其他分部分项报高的部分也只能认可,同时也有失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既给招标人带来了造价纠纷,又造成了经济损失。
3.3 不平衡报价的应对措施
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写明对各种不平衡报价的惩罚措施,譬如:某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不平衡报价幅度大于某临界值时(具体工程具体设定,一般不超过10%,国际工程一般不超过15%可以接受),該标书为废标。或者提高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偏离度的扣分值,引导投标报价回归理性,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4 结束语
通过科学化的手段,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完善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加大对不平衡报价人的处罚力度,提高评标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施工先进、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的投标人公平竞争,促进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王静.浅谈不平衡报价[J].科技资讯,2011(02).
[2]范绍福.合理低价中标法分析与研究[J].建筑经济,2005(7).
[3]阎磊.浅谈建设工程招标中的低价中标[J].山西建筑,2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