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11.08
【字 号】新政办发[2013]124号
【施行日期】2013.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
(新政办发〔2013〕12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着力发挥新型工业化第一推动力作用,促进自治区装备制造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新疆汽车
  一、充分认识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性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高、产品链条长、带动能力强和技术含量高等特点。新疆已初步建立以输变电装备、新能源装备、农牧机械、石油机械、载重汽车及改装车制造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体系,部分产业和产品已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目前仍然存在产业规模不大、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基础工艺及零部件配套能力弱、各类人才缺乏等问题,尚不能满足新疆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需要。面对新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是工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是立足优势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的重要途径,对于新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整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以提升装备制造业整体发展质量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优势优先,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集中配置要素资源,强化协作配套体系建设,培育一批能够参与国内外竞争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形成特优势突出、产业集聚度高的现代装备制造产业体系,努力建设我国西部重要的装备制造和向西出口基地。
  (二)发展原则。
  1.坚持市场拉动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作用,立足疆内市场,开拓区外和国外市场。加强政府宏观指导,强化政策引导,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2.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相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研发和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加快产品创新和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消化吸收再创新。
  3.坚持发展整机与协作配套相结合。加快发展整机(成套)装备龙头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发挥龙头企业辐射作用,引进培育一批协作配套企业,促进产业整体协调发展。
  4.坚持扩大规模与转型升级相结合。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和资本发展装备制造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和服务化,提升产业规模和制造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装备制造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900亿元,新产品产值率保持在35%以上,建设一批特鲜明的装备制造集聚区,重点培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和专业配套企业,重点企业技术装备和重点主机产品力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超过1500亿元,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装备制造业发展成为新疆的支柱产业,新疆成为我国西部重要的装备制造和向西出口基地。
  三、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领域
  (一)输配电装备:继续提升750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电抗器、大截面导线及电网关键设备的性能,开发110KV及以上电气成套开关设备及元器件;围绕智能电网建设,大力开发
智能输配电装备产品,研制石油、铁路、煤炭、有、冶金、矿山等行业用特种输变电装备。
  (二)风电装备:继续优化3兆瓦以下风电机组的性能,开发3兆瓦以上的大型风电机组;引进生产变流器、电机、控制系统、大型铸件等关键配套零部件,不断提高疆内配套的比例;开发大型风水互补电站设备、5KW以下的高性能小型风力发电及风光互补型户用系统。
  (三)太阳能应用装备:开发1.25MW以上高效高压并网控制逆变器以及高压并网配电设备,大力发展分布式和离网式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不断提高电池片和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鼓励发展晶硅电池,引进薄膜电池生产技术,跟踪非晶硅电池技术发展;积极发展光电建筑一体化太阳能产品。积极发展高效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热水器等光热建筑一体化系统及装置、建筑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和产品。
  (四)汽车及零部件:结合新疆及周边国家公路运输特点,不断提升重型载货汽车的各项性能,开发全铝半挂车等轻质车身载重汽车;继续拓展沙漠越野车系列产品;有序引进轻型载重汽车和低速汽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提升半挂车、自卸车等大宗专用汽车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开发特种运输车辆、农牧副产品运输车辆、城市建设专用车辆、防化及抢险救援车
辆等专用汽车;开发旅游客车、大容量城市客车、乡镇间短途客车、校车等客车产品;加快形成紧凑型轿车生产能力,引进运动型多功能车(SUV)、多功能厢式车(MPV);开发液化天然气(LNG)、甲醇、二甲醚等清洁能源汽车,跟踪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动态,适时引进在疆生产;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及原材料,不断提高疆内汽车企业的本地采购比例。
  (五)建筑机械及工程机械:继续提升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混凝土设备等建筑机械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努力开发自走式高空作业平台、高处作业吊篮等建筑用机械;积极引进技术,开发起重机械、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和路面机械等工程机械产品及零部件。
  (六)石油及石化装备:重点发展新型高效测井录井设备、深井及稠油开采设备、节能型及智能型抽油设备、井口作业设备、新型固井修机设备、管输控制及油气管道检测、维护、修理设备等,引进生产大型钻井设备和大型压力容器设备,加强页岩气开采技术及设备的研究开发,完善油田专用辅助生产设备系列,加强危险化工产品生产过程和重点油气储存设施自动控制、监测、切断及报警系统研究开发。
  (七)重型矿山装备:结合新疆及周边国家煤炭开采特点,开发大型井工煤矿采掘、支护和输送设备及露天煤矿生产设备;针对疆煤东运,开发生产节水型煤炭洗选设备和洁净煤生产设备;积极开发各类矿山粉碎设备、筛分设备和输送设备。应对矿山安全生产要求,开发通风、排水、供电、井下避险、救援等矿山安全生产保护设备。
  (八)农牧机械及农产品加工装备:大力支持发展中高端农牧机械装备,积极发展大马力、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现代农业装备,保持我区农业先进耕作技术配套机械、优势农作物采收机械的技术研发优势,发展区域特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装备及采后加工装备;推进我区设施农业装备、节水农业装备及自动化养殖机械装备的开发生产。
  (九)节能环保及安全生产装备:加快提升装备产品的节能、节材效果;继续完善大型干空气能应用装备性能,积极开发户用型干空气能应用装备;不断开发脱硫、脱硝、除尘设备及污水处理设备,研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理与综合利用设备;在石油装备、矿山装备、工程机械、农牧机械及汽车零部件等领域深入开展再制造。积极开发用于采空区、大型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大型仓储区等特定场所的各类探测、监控系统等安全生产设备。
  (十)通用机械设备:继续提升自动化焊接设备、特种焊接设备、超硬材料加工设备的研
发和生产能力,开发数字化、大容量逆变焊接电源;围绕石油石化、煤化工等行业需求,加快引进生产新型节能电机,努力开发适用于高(低)温及高压环境的泵类、阀类产品等通用机械产品。
  (十一)基础件、基础制造工艺及基础原材料:提高轴承、高性能紧固件、密封件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提升精密零件、复杂零件、大型零件及模具加工能力;积极利用新工艺、新技术,提高模锻及大中型工件锻造能力,发展精密铸造和大件铸造,提高自动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水平。增强大型工件的热处理能力,提高电镀、喷涂等表面处理的绿生产及规模化水平;围绕装备行业需要,积极研制铁基、铝基、铜基合金等高性能金属原材料,开发工程塑料、绝缘材料等非金属材料。
  (十二)军民结合产业:引导现有装备制造企业提高设计与制造能力,力争加入军品配套体系。支持军工集团参与新疆装备制造业发展,积极生产军转民产品,力争在民用低空航空器、电动汽车用电池、卫星应用装备、高效大容量储能设备等领域实现突破。针对不同场合、不同用途,开发各类防暴反恐设备。
  四、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快重点产业集建设。
  围绕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中的产业发展重点,定期发布《自治区装备制造业投资指导目录》,指导重点园区集中力量谋划和引进一批整机、配套件及基础加工产业项目,形成特产业集。加快重大装备制造项目的审批、环评进度,优先保障土地、电力、天然气等要素资源的供应。(责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发改委、招商发展局、环保厅、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