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置换补贴
1、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10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5000元/辆;
2、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8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3000元/辆。
汽车置换3、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补助资金
对列入市年度推广应用计划的,且用于公共服务领域的车辆,市级财政全额负担市级补贴。对计划外(其他社会法人和私人领域购买者)的补贴,购买者属各区的,由市与所在区按照财政体制结算总量留成率分别负担;购买者属各县(市)的,由所在县(市)分别负责,并及时兑现补贴资金。申请市级财政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车辆购置)(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4)注册地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5)车辆用途及车辆运营相关资质证明;
(6)5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
(7)经营车辆租赁业务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保障用于租赁的新能源汽车正常安全行驶;
(8)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还需提供购车者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需一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本地各县(市)户籍的向户口所在县(市)申请];
(9)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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