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摩托车(Police Motorcycle)是警察部门用来进行执法勤务的摩托车,是定制的用以满足特定用途的车辆,加装警灯、警笛、喊话喇叭、警用工具箱等配件。
一般来说,警用摩托车选用比较舒适的街车、运动旅行车或巡航车,发动机排气量较大,具有操纵灵活、乘骑舒适、扭矩充沛、加速性能较好等特点,既能低速慢巡,又能高速追击,同时配置了爆闪灯、高音喇叭、警笛、无线电通讯等执法执勤所需的装备。
警用摩托车穿梭于城市道路之间,能够增加见警率,加强威慑力,主要用途有巡逻、出具现场、要人警卫、各种大型活动保卫等。
警用摩托车有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两种,以两轮为主。
一、警用摩托车简史
1884年,英国人埃德华 ·布特勒在自行车上加装了一个动力装置,制成一辆三轮车,采
用煤油发动机驱动,取名油动自行车(Butler Petrol Cycle),是世界上第一辆真正意义的自我驱动的自行车。
1885年,德国“汽车之父”特利布 ·戴姆勒制造了一辆单缸风式汽油机驱动的三轮摩托车,同年8月29日,他获得了这一发明专利。由此,摩托车进入商业化时代,戴姆勒被世界公认为摩托车的发明者。
戴姆勒制造的第一辆摩托车是用四冲程内燃机作动力,气缸工作窖为264立方厘米,在每分钟700转时,功率可达0.5马力,时速可达12千米。车为木质结构,后轮为皮带传动,两侧有辅助支撑轮。
20世纪70年代之后,摩托车生产开始采用电子点火技术、电启动、盘式制动器、流线型车体护板等。到了90年代,尾气净化技术、ABS防抱死制动装置等投入使用,摩托车变成了造型美观、性能优越、使用方便、快速便当的先进机动车辆,成为当代地球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现今,大排量豪华型摩托车已经把汽车先进技术移植到摩托车上,使摩托车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摩托车的发展进入鼎盛阶段。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