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7.04 名爵3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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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号】益政办发〔2022〕14号
db7【施行日期】2022.07.04 龙江交通违章查询
傲虎怎么样【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新能源
正文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益政办发〔2022〕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益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厢式货车益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4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电
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1〕91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按照“规划引领、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托市场、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分类施策”,基本建成以自用、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高速公路、国省道配建充电基础设施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车桩相随、开放通用、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立相对完善的政策规划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充电网+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到2022年,全市共建成充电桩不少于6300个(含私家桩),其中公共充电桩(不含专用充电桩)不少于1700个,具备满足1.03万辆电动汽车充力;到2025年全市共建成充电桩不少于16500个(含私家桩),其中公共充电桩(不含专用充电桩)不少于3700个,具备满足2.4万辆电动汽车充力。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解目标,明确市中心城区和各区县(市)建
设任务(任务分解表详见附表)。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充电站间隔少于50公里。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制定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明确到2025年我市各类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年度建设计划。专项规划应做好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交通运输规划和国网益阳供电公司“十四五”配电网规划的有效衔接,经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行政和技术审查后,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综合审查通过后印发实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国网益阳供电公司)
  (二)推进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在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加快建设以小直流快充+交流慢充为主的自用充电基础设施。
  1.推进新建住宅小区专属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自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起,新建住宅小区专属停车位原则上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包括必要的土建设施、供电容量、设备位置、电缆桥架等,达到接桩即可用,下同),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益阳供电公司)
  2.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个人自有或长期租赁(一年以上)固定车位业主自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及时为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引导和支持业主改造或自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明确充电基础设施产权人、建设单位、管理服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建设使用管理流程;物业服务企业不予配合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予以处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车位产权方和业主委员会等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结合实际需要和场地建设条件,利用公共停车位(区域)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规范和配建一定比例的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消防救
援支队、国网益阳供电公司)
  (三)推进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单位内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产业园区及新建单位办公场所,要结合单位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原则上按不低于3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发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在符合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充分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推动建设一批“充电服务示范单位”,并将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网益阳供电公司)
  2.全面推进电动公交车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各区域电动公交车、超级电容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公交车的推广应用情况,在公交停保场、枢纽站、首末站布局建设相应的配套充电基础设施,结合超级电容公交车的续航里程要求,在公交线路沿线布局建设适量的配套快充站。根据环卫、渣土运输、物流、出租、租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的行业特点和推广应用情况,挖掘内部停车场站资源,
同步推进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内部专用设施与公共设施的高效互补,提高用车便捷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局、国网益阳供电公司)
  (四)推进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遵循从城市中心区向城市边缘地区、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推进的原则,逐步加密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由无到有、由疏到密”。
  1.推进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商场、超市、宾馆、商务楼宇、公共文体场馆、旅游集散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旅游娱乐休闲场所停车场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按不低于30%的车位比例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充电基础设施,达不到比例的新建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审批、验收。既有的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要结合实施旧城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工程,合理利用路边临时停车位,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引导燃油车避免占用充电车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益阳
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