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技术条件》编制说明
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有着深远意义,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车具有工作效率高、低噪音、行驶平稳等诸多优点,最大的优点就是对基础设施的依赖度相对纯电动汽车要低,同时又兼备纯电动汽车的优点,是电动汽车产业化发展的一个重大方面,目前行业公认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是汽车工业向低碳化、无碳化过渡的一个重要选项,并且会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车非常适合中国的国情,所以国家对开发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车给予了大力支持。因此,编制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技术要求具有现实意义,对于推动汽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清洁环境、保障能源安全等方面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提升纯电动汽车的技术水平,是本标准的制定目的之一。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本标准制定项目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项目编号20150679-T-339,项目名称《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技术条件》。
2.工作过程
2013年12月3日,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技术条件标准研究项目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会上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等单位提出编制《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技术条件》的需求,以促进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规范化发展。
2014年4月24日《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技术条件》标准起草组在湖南省株洲市召开工作组第二次会议,会议由中汽中心标准所何云堂专家主持,业内南车时代、北汽福田、郑州宇通、厦门金旅、苏州金龙等单位的11位专家及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重点对推荐性国家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技术条件》草案进行了讨论。会议要求参会的各厂家在5月10日前拿出各自续驶里程的试验数据提供给标准起草主笔人,写入标准编制说明中,并要求在5月中旬,将修改后的编制说明和标准草案发起草组各成员。以尽快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4年10月9日,标准起草组在昆明召开了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对标准草
案各组成部分进行了讨论,确定关键指标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由30km提升到50km。
2015年11月9日和2016年5月5日,标准起草组分别在长沙、天津召开了工作组会议,对标准草案逐条进行了讨论,结合《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技术条件》,最终基本确定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方案。
二、标准制定原则
1.标准制定原则
本标准编写符合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车标准编制的原则,充分借鉴国内外已有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相关标准或标准草案,进行我国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标准的制定,密切关注国际标准动态,与国际标准同步与接轨。这样既能采用国外先进的技术内容、指标,又可结合我国产品的实际开发状况,制定出即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又符合国情的实用标准。
本标准主要涉及了范围、要求、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整车性能及试验方法等方面。
2.主要技术内容
目前,我国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发展普及较快,对牵涉到安全、正常使用的项目进行规定,如一般安全、续驶里程、可靠性、电池等,同时考虑到现阶段的需要,对一些产品本身属性的项目,这些项目可能会涉及到产品的设计。在广泛征集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平衡用户需求和车辆现实技术水平,提出了一些关于规范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得一些基本的要求:
a)关于范围
原标准名称为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技术条件,后考虑标委会建议,对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扩展到可外接充电的、具有纯电驱动功能的M2、M3、N1、N2、N3类混合动力商用车,但目前,除客车企业外,其它类别车型在插电式混合动力技术方面几乎空白。
b)关于要求
仅规定通用要求、排放要求、安全要求、动力性能和能量消耗、续驶里程、
可靠性以及电池要求。
通用要求规定了接口应满足GB/T 20234的相应要求。直流充电通信协议应满足GB/T 27930的要求;
排放要求应满足GB17691的要求;
安全要求应满足:GB/T 18384的要求以及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
燃料消耗量要求:插电式按照分类属于混合动力,外接充电使用占比与用户使用习惯及运行工况密切相关,部分车辆日运行里程超过200km,而纯电动能行驶里程不足30%,为确保插电式较传统混合动力具有更好的节能减排效果,有必要对插电式在纯混合动力模式下的节能效果提出明确要求,根据目前市场上混合动力以及插电式相关试验数据,插电式商用车在混合动力模式下燃料消耗限制如下:
M2、M3、N2、N3类车型按照GB/T 19754进行燃料消耗量测试,其混合动力模式下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应小于GB 30510中对应限值的65%,其中,城市客车使用GB/T 19754规定的中国典型城市公交循环工况测量。。
N1类车型按照 GB/T 19753 进行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测试,其混合动力模式下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应小于 GB 20997 中对应限值的 65%。
以上规定仅限于纯混合动力模式,对于难以达到要求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或者长途客车,由于暂时无相关车型,因此该规定并不会对相关车企造成阻碍。
续驶里程:按照相应测试工况,纯电行驶里程不小于50 km;
可靠性要求:试验里程按照GB/T 19750-2005试验条款4.3的规定,另外增加了试验过程中充电要求,会议讨论了对比了充电次数要求、充电能量要求、纯电动里程三种要求方式,经过征求意见,多数成员认为此要求考核对象并非是电池,电池已经在4.4有明确的要求,另外充分考虑执行量化,最后选择采用充电次数要求,即:整个可靠性试验过程中,电池充满电次数不低于200次(试验期间每天充电不低于2次),可以保证整体试验中充分使用混合动力模式从而评价其可靠性,同时也可以测试电池系统及充电接口可靠性。
可充电储能装置要求:应符合GB/T 31484、 GB/T 31485、GB/T 31486、GB/T
31467.3的要求。
c)关于续驶里程及试验方法
插电式商用车用途广泛,根据我国的产品研发现状、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本身的结构特点、社会的需求等因素,结合目前国家相关补贴支持政策对插电式车辆的技术要求,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确定该值为50 km,另外,考虑纯电动模式为节能考虑,主要适用于拥堵路段,根据车辆使用工况,确定M2、M3、N2、N3类试验采用匀速行驶方式,车速为40km/h。N1类采用工况法测试。
d)与其他既有标准的变化点
本标准内容与《混合动力城市客车技术要求》有部分内容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但两者内容相互补充,并不冲突。对比如下表: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工作组中生产厂家根据标准要求提供了各自产品试验情况和实验数据,对本
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巨大的支持。
四、标准中涉及的专利
五、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
编制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技术要求具有现实意义,对于推动汽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清洁环境、保障能源安全、提升纯电动汽车的技术水平等方面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情况及对比分析
本标准为中国特的标准,国际上暂无相关标准。
七、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没有冲突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与依据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鉴于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技术尚在发展之中,本标准暂时可以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郑州电动汽车
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十一、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十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