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涂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一、报告书简本
1结论
1.1项目概况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涂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拟在上海化工区奉贤分区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阴极电泳涂料工厂、汽车面漆及陶瓷涂料工厂及配套的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总投资30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7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2%。厂区总占地面积约53333m2,绿化面积14832m2。生产设计规模为汽车面漆和陶瓷涂料14600吨/年,阴极电泳涂料32000吨/年。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阴极电泳涂料工程、汽车面漆及陶瓷涂料工程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纯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导热油系统、配电所及压缩空气系统等,其它公用介质如蒸汽、天然气等由工业园区提供,从界区外引到本工程;辅助工程包括研发检测中心、仓库、办公生活楼等;环保工程包括车间粉尘除尘系统、车间有机废气吸附系统、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固废(废液)储存场地及事故废水收集池等。
1.2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生产的汽车面漆大多属于水溶性涂料,汽车面漆及陶瓷涂料产品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过程污染物排放较低,且产品具有较好的环保性能,符合汽车涂料行业发展规划。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高性能涂料生产”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本项目生产产品主要为汽车涂料,属于高性能涂料,因此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类别。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环保型涂料生产和专用精细化学品”属于鼓励类发展产业。
根据《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及布局指南》2007年修订本内容,“精细化工及有机化学新材料中的新型涂料”属于鼓励类产业。
在环境保护方面,生产过程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要求。
1.3区域发展规划相容性
本项目所在的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属于上海市产业规划的第三层次之内,且属于第二产业,属奉贤
区“一基地”规划内容,因此和上海市产业总体发展规划相容,也和奉贤区总体规划相容。
项目所在的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鼓励发展的主要产业有精细化工、生物医药和延伸工业。本项目处于奉贤分区工业用地内,符合用地规划;本项目属于精细化工,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工业区的准入条件和总体发展规划。
综上所述,该项目选择在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建设符合区域及工业区的规划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
1.4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技术上属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所选设备自控水平高,设计中注重节能降耗,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境保护等治理措施,达到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因此产品工艺路线是可行的。
本项目万元产值水耗和综合能耗均比金力泰现有项目有所降低,清洁生产水平有所提高;污染物治理措施比金力泰现有项目有所加强;污染物排放有所减少。评价认为,本项目生产可达到国内清洁水平。
1.5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地区各污染物SO2、NO2、PM10、二甲苯的污染指数均小于1,表明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从污染评价指数看,评价区PM10的评价指数相对最大,其次为NO2评价指数,二甲苯评价指数相对最低。总体而言,评价区内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运石河、界河和淡泾港三个断面的各项水质单因子指标均小于1,其中两个断面的溶解氧的单因子指数均小于0.1,三个断面的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地块四周厂界环境噪声相对较低,昼间环境噪声范围46.5-50.4 dB(A),夜间环境噪声范围44.5-48.6 dB(A),均低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3类标准限值。
1.6环保措施对策和达标排放
1.6.1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包括:面漆生产单元除尘器排放废气、面漆生产单元收集的有机废气、浆生产单元
除尘器排放废气、动力车间热媒炉排放烟气、研发中心试验装置和实验室排放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排放臭气。
(1)面漆生产单元含尘废气
在面漆生产车间倒包区和部分配漆罐,粉料倒包或投料口上方设吸风罩,收集含尘废气送入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颗粒物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并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面漆、乳液生产单元的有机废气
配漆罐、反应釜等容器设备在生产过程挥发的二甲苯等有机物通过通气管被吸入有机废气净化设施,通过“中效过滤+活性炭吸附”二级处理后通过20m 高排气筒排放,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其中活性炭净化器在设计上考虑2台并联,可切换运行,保证有机废气的吸附效率。
(3)浆生产单元除尘器排放废气
在倒包区和部分配漆罐,粉料倒包或投料口上方设吸风罩,收集含尘废气送入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颗粒物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并通过20m高排气筒达
标排放。
(4)动力车间热媒炉排放烟气
项目热媒炉采用天然气作燃料,燃烧废气经烟囱高度15米排放,NOx的排放浓度为80mg/m3,符合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 387-2007)的要求。
(5)研发中心试验装置和实验室排放废气
研发中心的中试装置间设废气吸风罩,实验室废气则通过通风柜收集,每个楼层通过分管收集实验废气,在楼顶安装活性炭处理装置净化该废气,处理后二甲苯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并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6)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
本项目设污水处理站,对污水处理站臭气强度较大的集水井、调节池、气浮池、兼氧池和污泥池等,采取加盖措施,并通过引风机收集臭气后通入活性炭吸附净化,可以减轻污水处理过程对环境的污染。
1.6.2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包括阴极电泳涂料KNT乳液增塑剂合成和酮亚胺合成
后脱水过程产生的废水、生产区域设备和地面的冲洗废水、回收包装桶的清洗废水、研发中心实验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纯水站反渗透装置排放的净污水和冷却塔排放的净污水。
项目排水采用分流制,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送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调节池+气浮+兼氧酸化+SBR好氧”工艺,其中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气浮处理后的废水合并进入兼氧池,生化处理后可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纯水站反渗透装置排放的净污水和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直接纳入工业区雨水管网系统;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1.6.3固废处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涂料粉尘、涂料过滤残渣、废溶剂、需再生的活性碳、残留少量涂料的废包装桶、废包装袋、污水处理的化学污泥和生化污泥,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需按不同类别分类收集暂存,最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安全处置。其中废活性碳以滤筒为单元送供货单位回收再生后返回使用;生化污泥由污水处理技术提供单位——上海美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回收;其余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上海化学工业区太古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处理率100%,不排放。处置中采用分类密闭暂存,对环境无直接影响。建设单位已同相应的有资质单位签定了相关危险废物处理协议。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厂内设置安全储存场所,保证产生的废物不发生扩散或直接排入外环境。
1.6.4噪声处理措施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主要依据各设备噪声特性,合理设计与布局,噪声源相对集中,采用岗位和休息室闹静分开,将空压机和冷冻机等高噪声源设置在空压机房内。噪声源的控制措施主要有:
①合理设计与布局,噪声源相对集中,采用岗位和休息室闹静分开,将空压机设置在空压机房内。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维护保养管理。
③对高速分散机等生产设备在选型时要选用动平衡测试质量高的设备。设备安装时,加防震垫。
④离心风机采用隔声罩,消声器,防震垫等措施,并尽可能布置于风机房内。
⑤冷却水塔采取隔声罩围护、绿化降噪措施。
1.7环境影响评价
1.7.1空气环境影响评价
(1)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工况外排废气的二甲苯、粉尘、NO2的小时、日均、年均浓度均达标;各污染物在敏感目标处的最大占标率分别为:二甲苯小时浓度为4.47%, NO2小时和日均浓度分别为1.83%和1.17%,PM10日均浓度为0.6%;敏感目标处VOC最大值为0.0045mg/m3。
(2) 将项目外排废气在敏感目标处的二甲苯、NO2、PM10最大增量与本底最大浓度叠加后,二甲苯仍能达到居住区限值要求,NO2、PM10浓度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3) 在面漆乳液车间活性炭净化设施失灵非正常工况时,有机废气未经处理全部直接外排,下风向二甲苯浓度仍均达标,其中二甲苯最大值占标率为1.53%,污染物浓度明显高于正常工况排放。
(4) 根据《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要求》GB18070-2000规定,本项目生产车间周围需设置6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在该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能满足防护距离的要求,要求在规划上进行控制,即在项目生产车间周围600m范围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
(5) 建议将污水站位置与消防事故水池位置对调,使污水站距西厂界距离由5m增加至25m,确保厂界臭气浓度达标。
1.7.2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水经厂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部污水
处理厂处理后排海。
上海汽车厂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40.56t/d,约占西部污水处理厂能力的0.05%,所占分额很小,无论从处理技术和处理能力来看,西部污水处理厂均能接受本项目废水。
1.7.3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行后,噪声源对厂界最高贡献值为53.4dB(A),叠加噪声背景值后,厂界昼间噪声叠加值在51.4-54.3dB(A)之间,夜间噪声叠加值在50.0-54.7dB(A)之间,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Ⅲ类标准的要求,无超标现象。设备噪声影响预测值与环境背景噪声叠加后未改变区域现有声环境等级。
项目位于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内,厂周边近距离范围内没有居民,因此对当地声环境影响不大。由于冷却塔距离东厂界较近,因此建设单位应重视冷却塔的降噪减震措施,如冷却塔上部风机安装消声器,水落处加填料降噪减震,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