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316—1999
本标准中的附录A和附录B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ZB/T T24 013—1990。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汽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长江、秦宝波、冯悦新。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316—1999
eqv JASO C 441—77
代替 ZB/T T24 013—90
汽车行车制动器疲劳强度台架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行车制动器疲劳强度的台架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的行车制动器。
2 试验设备及仪器
2.1 试验设备
2.1.1 试验设备为单扭臂或双扭臂疲劳式制动器试验台。
2.1.2 试验台的动力输入装置应满足制动器的制动力矩要求。
2.2 仪器及精度要求
2.2.1 指示和记录各种参数的仪器及仪表,其精度等级不低于2.5级。
2.2.2 制动力矩控制误差为±5%。
3 试验条件
3.1 制动器应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要求。
3.2 制动器在试验台上的安装应与装车状态相同,制动鼓(盘)的旋转方向与汽车前进方向一致。
3.3 制动力矩按下列公式计算。
3.3.1 货车、客车
3.3.2 轿车
式中:M f——每一个前轮的制动力矩,N·m;
M
——每一个后轮的制动力矩,N·m;
r
a——制动减速度,m/s2;
G——车辆最大总质量,kg;
F
——前两轮制动力,N;
f
F
——后两轮制动力,N;
r
G
——车辆最大总质量时的前轴质量,kg;
f
G
——车辆最大总质量时的后轴质量,kg;
r
H——车辆最大总质量时的重心高度,m;
L——车辆最大总质量时的轴距,m;
r
—
—前轮滚动半径,m;
f
r
——后轮滚动半径,m。
r
3.4 制动次数,按设计要求。
3.5 制动持续时间为0.5s~2.5s。
4 试验方法
4.1 制动器安装在试验台上以前,应无异常现象,制动衬片(衬块)上无油脂、涂料等其它异物,制动鼓(盘)的摩擦表面应干净。
4.2 试验程序
4.2.1 试验前根据需要测量制动器各部位的有关尺寸,并做记录。
4.2.2 磨合
a)以相当于3.43m/s2减速度的制动力矩实施制动;
b)制动次数为5×103次。当制动力矩稳定时,可减少磨合次数。
4.2.3 制动器的调整
制动器磨合后,按生产厂家设计要求调整制动间隙(不包括具有间隙自动调整装置的制动器)。
4.3 疲劳强度试验
4.3.1 以相当于5.88m/s2减速度的制动力矩实施制动。
4.3.2 在试验过程中,应随时调整制动管压,以保证制动力矩稳定。
5 试验设备及操作方法
5.1 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1所示。
5.2 把扭臂装在制动鼓(盘)上,动力缸上、下运动,牵动制动鼓(盘)转动。
5.3 制动鼓(盘)转动后,开始加压(制动开始),工作周期见图2所示。
5.4 制动力矩计算方法
M=h·P
式中:M——制动力矩,N·m;
h——制动器中心线至动力缸的中心距离,m;
P——扭臂转动(工作)时所需的力,N。
5.5 调整加压装置中的液压或气压以确定制动力矩。
6 检查
6.1 检查时间
在试验过程中,当制动次数达到5×104次时进行第一次检查,以后根据需要进行检查,试验结束后进行
检查。
6.2 检查部位
6.2.1 鼓式制动器
a)支承部位(销孔)的变形;
b)制动蹄铁的变形及破损;
c)制动底板的变形;
d)安装部位的变形及松动;
e)其它。
6.2.2 盘式制动器
a)制动衬块插入部位的变形;
b)制动钳的变形;
c)制动衬块的变形及破损;
d)安装部位的变形及松动;
e)其它。
6.3 有关零部件允许有轻微的变形及破损,但不应影响制动器的使用性能。
7 试验结果的记录
7.1 试验项目按附录A的表A1。
7.2 在试验全过程中,如有异常,应作记录。
7.3 在试验全过程中,按附录B的表B1要求进行记录。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表 A1 试验项目一览表
附录B
(提示的附录)
表B1 制动器疲劳强度试验测定值
制动器型式编号制动器尺寸试验日期被测试样件前(左、右)后(左、右)测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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