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及安全性能检测站的设施条件
根据安徽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及国标的相关规定
1、场地设施及要求:
序号 | 设施名称 | 规 格 最小尺寸要求 | 要 求 |
1 | 业务大厅 休息、登记、结算、咨询服务台 | 业务大厅应尽量从便民服务方面考虑: ⑴ 各业务窗口应分工明确,设置标牌;业务窗口设计上,应尽量采用开放式窗口。其数量能满足实际办公的需要。一般各种业务受理窗口每条检测线应不少于3个,每个办公窗口面积不少于6㎡。 ⑵ 室内应宽敞明亮。 ⑶ 大厅内应设公示栏,公示各种手续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各岗位职责。若为电子公示栏,则公示栏面积应不小于2m×3m。 | 有饮水供应、监控电视、座椅、咨询台、公用电话等。 |
2 | 专用试车跑道 | 试验车道应铺设有平坦、硬实、清洁的水泥或沥青路面并设有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线,路面附着系数应不小于,跑道长度大型车辆检测应不小于100m,小型车辆检测不小于80m,宽度应不小于6m,纵向任意50m长度范围内坡度不大于1%,横向坡度不大于3%。试验车道应设置有相应的助跑道路。 | 有明显地界标志,边界线两边各1m范围内无阻碍物。 |
3 | 专用驻车坡道 | 坡度分别为15%和20%各一个,一般设计比例对15%坡道为高,宽,长10m;对20%坡道为高2m,宽,长10m。 | 有明显地界标志 |
4 | 专用停车场 | 停车场地面积应与检测能力相适应,不得占用站外道路停车。停车场地应为水泥、沥青或其他硬地面,能承受车辆的碾压,并在场内划分停车线和车辆行驶通道,保持进出口畅通;要设置足够的消防、安全、照明设备。如检测站内安全性能检测区和尾气排放检测区分开设置,停车场应对应分开设置以避免检测车辆交叉干扰。 | 1000 ㎡有明显地界标志 |
5 | 检测车间 | 机动车检测线检测车间进出口之间的距离,大型车辆检测线不应小于50m,一般54米,小型车辆检测线不应小于40m,摩托车检测线不小于20m。大型车辆检测线车间宽度应不小于8m,小型车辆检测线宽度应不小于6m;摩托车线宽度应不小于4m。大型车辆检测线室内最大高度应不小于6m;小型车辆检测线室内最大高度应不小于5m;摩托车检测线室内最大高度应不小于3m。检测车间出入门:大型车辆检测线高和宽应不小于5m,小型车辆检测线高和宽应不小于4m。 | |
6 | 检测间进口长 | 25m | 排水通畅、平直 |
7 | 检测间出口长 | 20m | 排水通畅、平直 |
8 | 检测站办公区 | 200 ㎡ | 明确的标志 |
9 | 微机房 | 微机房 室 的安全条件应按计算机站场地安全要求 GB9361 规定的防火C类、防水B类、防雷击B类、防鼠害B类综合执行。 | |
10 | 其他服务设施,如卫生间等。 | 标志明显 | |
2、人员条件及要求 指每条线
序号 | 岗 位 | 文化程度 | 技术职称 | |
1 | 站长 | 大专以上 | 中级职称以上,1名 | |
2 | 技术负责人 | 本专业大专以上 | 工程师以上,1名可兼 | |
3 | 质量负责人 | 本专业大专以上 | 工程师以上,1名可兼 | |
4 | 检测员 | 计算机操作员 | 中专以上 | 2-3名 |
检测工位操作员 | 高中以上 | 2-3名 | ||
检测引车员 | 高中以上 | 汽车驾驶中级工2-3名 | ||
底盘检查员 | 高中以上 | 汽车维修高级工1名 | ||
5 | 结算员 | 高中以上 |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2名 | |
3、车间供电要求
1 总配电容量应与检测线的总用电量相适应。在使用高转速粘砂式大滚筒制动台时 2×11kw ,稳压电源 3-5kw 、底盘间隙 等各设备及空压机 一般 同时工作时实际用电总量为35kw左右, 考虑制动和空压机启动电流较大,检测线的总配电容量应大于50kw。综检站还应考虑底盘测功机、转角仪 2× ,悬架振动 2× 等设备的用电应相应追加16kw 如使用带反拖功能的测功机则应增加50 kw 。
2 车间照明应符合一般试验室要求照度不小于75CX。
3 检测线内的不得采用架空线送电,原则上采用电缆沟馈电。
4 本工程最好由独立的变电室供电,照明、动力接成一个保安系统,在配电柜内与零线相接。各检测车间的配电盘处需打一个电极,将零线重复接地,地极散流电阻不应大于五欧姆。
5)为了提高信号质量和稳定性,系统电器部分供电要求单独接地。
6)本设计是按三相四线380/220V的标准供电,如果当地供电部门要求动力和照明分开供电的话,照明线应另外敷设。
7)电压波动应不大于10%,频率波动应不大于1Hz; 应具备控制系统配电柜和净化稳压电源; 采用标准三相四线制380/220V供电,并与照明电路分开供电。
8)应选用GB14050中规定的TT或IT接地型式,安全保护地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可用三根长度的40 mm×40mm角钢深埋入地下,角钢间距1m,呈三角形或直线型分布,上端用扁铜相连 一并埋入地下 ,并用平方独芯铜线引至检测车间的电缆沟,以便连接各仪器接地。
9)设置防雷保护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且与安全保护地或交流工作地不应有电气连接。屋顶避雷线沿屋檐周边敷设,并与构造主筋联接,下端用一40 mm×4mm扁铜埋入地深米,接地极要距建筑物3m。
10)信号屏蔽地
一般要求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但具体做法又因所在地域的土质结构、气候状况而定。本要求仅为一般要求,具体制做方案可咨询当地电力部门,以当地电力部门的方案为主。
接地的性质因作用不同有多种,我们所要求的接地是独立的工作接地。因此,本接地应和建筑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等严格区分,不可混用,且本接地体施工的接地点也应与其他接地的接
地点保持有足够大的安全距离。
一般接地的制作施工方法如下:
A、准备好L70×70×7的镀锌角钢,并将其加工为图1所示的形状 将一端截为尖端 数根 可根据情况而定 。
B、根据具体地型确定将其排列为Y形、多边形、网形、一字形 图2所示 。
C、先确定打入接地体的位置,可在此位置挖适当深的土坑。
D、将制做好的角钢尖端冲下,用大锤锤角钢上端,将其分别打入地下。
E、使用镀锌扁钢连接 电焊焊接 所有打入地下的角钢上端,并将扁钢引入检测线内靠近交流稳压器 也称稳压电源 的位置,在扁钢端面打孔备用 连接接地线 。
注:打接地体的接地点应距引出位置尽可能靠近,引出位置应靠近稳压电源。
4、车间供气要求
1.车间供气用1Mpa、立方 最好1立方,一般 气泵。
2.在车间外单独设气泵房,并留有通风孔。
3.与车间之间预埋气管。尽量减少预埋气管的转弯数量和长度。
5、车间工位布置
安检线工位布置按最新要求和发展趋势采用分布式控制方式。
一工位:排放、车速、底盘
二工位:轮重、制动
三工位:声级计、灯光、侧滑
四工位:底盘测功;
五工位:转角仪、悬架震动、发动机分析仪及其它综合项目。
附件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
技术条件现场审查记录
序号 | 资格许可技术条件审查要求 | 审查结果 |
一 | 法人资格 | / |
1 | 安检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二 | 依法经营 | / |
2 | 安检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其企业的经营范围、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的业务范围应涵盖机动车安检。 | |
三 | 计量认证 | / |
3 | 安检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合格,获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和认证合格范围内从事安检活动。 | |
四 | 人员 | / |
4 | 安检机构应设有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 或称“主任检验员”、“总检” ,同时还应设有引车员、外观检验员、底盘检验员、登录员等检验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从事安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汽车常规检验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12人,摩托车常规检验安检机构应不少于6人。 | |
5 | 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机动车检验业务,了解与安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 |
6 |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1 熟悉安检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具有机动车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 熟悉机动车的理论与构造,熟悉各检验工位业务、流程及相关专业知识; 4 有3年以上的机动车检验的工作经历; 5 熟悉安检机构资格许可技术条件。 | |
7 | 检验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1 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 了解机动车性能、构造及有关使用的一般知识; 3 熟悉检测仪器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练掌握检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4 了解本机构的检验工艺流程及相关标准。掌握检验项目的技术标准; 5 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登录员应能熟练使用、管理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 6 引车员应持有与检测车型相对应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7 外观检查员和底盘检查员还应当熟悉相应的机动车性能、构造及有关使用的专业知识 | |
8 | 设备维护人员要求 1 具有相关专业中专或相当于中专 含 以上学历和技术员 含 以上职称; 2 掌握机动车构造和原理的一般知识; 3 掌握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要求,具备检测仪器设备管理知识,能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校准。 | |
五 |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 / |
9 | 安检机构应具有下列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6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7号 。 | |
10 | 安检机构应具有下列必备标准 1 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2 GA 468-2004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 | |
11 | 安检机构应具有与车辆安全、环保有关的相关标准。 | |
12 | 安检机构应具有的检测设备技术标准。 | |
13 | 安检机构应关注机动车安全标准的有效性,及时收集有效版本并采用。 | |
14 | 安检机构应当制定严格、完备的管理制度, 必须包括: 1 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2 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3 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4 检测仪器设备 含标准气 的采购、验收、使用、保管、报废等程序或制度; 汽车自动关窗器 5 检验事故分析报告程序或制度; 6 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等技术文件和资料档案的修改、保存、销毁等程序或制度及保密制度; 7 检测车间管理制度; 8 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分析报告制度; 9 安检机构年度报告制度; 10 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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