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查勘与修理】⽕灾现场查勘
汽车⽕灾损失令⼈触⽬惊⼼,⽆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起⽕燃烧,都会使车主及周边之⼈措⼿不及。即使扑救及时,汽车也会被烧得满⽬沧桑。如扑救不及时,整个汽车转眼之间就会化为灰烬。若在⾏驶中起⽕,还会给驾乘者造成严重的⼈⾝伤害。汽车起⽕原因很多,所以理赔过程和结果也不同。掌握避免⽕灾的⽅法及扑救措施,了解汽车⽕灾损失的理赔规则,⽆论对车主还是对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员,都具有⼗分积极的意义。
⼀、汽车⽕灾的分类
按照起⽕原因,汽车⽕灾可以分为⾃燃、引燃、碰撞起⽕、雷击和爆炸五种类型。
(⼀)⾃燃
⾃燃是指在没有外界⽕源的情况下,由本车电器、线路、供油、机械系统等车辆⾃⾝故障或所载货物起⽕燃烧。汽车⾃燃的可能原因有:
1.供油系统
2.电器系统
(1)⾼压漏电
(2)低压短路
(3)接触电阻过⼤
(4)点⽕顺序错乱
(5)加⼤保险丝容量
3.机械系统
汽车的相关部件因汽车超载⽽处于过度疲劳和过热状态,⼀旦超过疲劳极限,就有可能发⽣⾃燃。制动系统⼯作时,制动蹄⽚上的摩擦⽚与制动⿎或制动盘之间的摩擦产⽣⼤量的热量。如果汽车超载⾏驶,频繁的制动会使产⽣热量更多。聚集的热量就会将黄⽢油或刹车油点燃。另外,长时间⾼强度的制动,也会造成制动⿎过热,制动⿎随之⼜将热量传导到附近可燃物(轮胎),增加了⾃燃的可能性。
近年来⾼速路上轮胎过热起⽕现象较为常见。轮胎摩擦过热有⼏种情况:⼀是⽓压不⾜,⼆是超载,三是⽓压不⾜与超载的综合效应。这些情况都会造成轮胎的侧壁弯曲。轮胎弯曲所产⽣热量的速度要⽐机动车⾏驶中散发热量的速度快得多,其结果是侧壁的温度升⾼。将侧壁纤维与橡胶材料的轮结破坏,所
形成的分离⼜加剧了松散线绳与橡胶间的摩擦,从⽽产⽣了更多的热量。聚积的热量会很快使侧壁的温度上升⽽造成⾃燃。轮胎起⽕以在⾼速公路上⾏驶的超载⼤货车辆居多。对于卡车或拖挂车上的双轮胎来说,则危险性更⼤。当两个轮胎中有⼀个⽓压不⾜时就会发⽣这种现象,原因是:由于相邻的轮胎承受了双倍载荷⽽形成过载,因此导致了轮胎的摩擦过热。
4.其他
排⽓管上的三元催化反应器温度很⾼,且安装位置较低。如果停车时恰巧将其停在麦秆等易燃物附近,会引燃可燃物。如果驾驶员夏季将汽车长时间地停放在太阳下曝晒,会将车内习惯性放置在前窗玻璃下的⼀次性打⽕机晒爆,如果车内恰巧有⽕花(如吸烟、正在⼯作的电器设备产⽣的电⽕花、爆炸打破的仪表⽕线等),就会引燃车内的饰品。
(⼆)引燃
引燃是指汽车被其⾃⾝以外的⽕源引发的燃烧。建筑物起⽕引燃、周边可燃物起⽕引燃、其他车辆起⽕引燃、被⼈为纵⽕烧毁等,都属于汽车被引燃的范畴。
(三)碰撞起⽕
(四)雷击
在雷⾬天⽓⾥,露天停放的汽车有可能遭遇雷击。由于雷击的电压⾮常⾼,完全可以将正在流着⾬⽔的车体与地⾯之间构成回路,从⽽将汽车上的某些电⽓设备击穿(如车⽤电脑),严重者可以引起汽车起⽕。
(五)爆炸
车内违规搭载的爆炸物品(如、、鞭炮)极易引发爆炸及⽕灾。
⼆、起⽕后的施救⽅法
汽车起⽕以后,驾乘⼈员应头脑清醒,切忌惊慌失措。⾸先将车停靠路边后,取出灭⽕器,准备灭⽕。要记住不能先打开发动机上盖,因为此时⽕势仍然控制在发动机盖下燃烧,因为缺氧,⽕势燃烧较为缓慢,对扑救有利,这符合“先控制、后消灭”的消防灭⽕作战原则。
(⼀)⾃⾏灭⽕
⾸先可⽤随车灭⽕器,由发动机盖缝隙处,对准起⽕部位喷射灭⽕,⽕势减⼩后两⼈协同灭⽕,可由⼀⼈⼿持灭⽕器,另⼀⼈打开发动机盖,在发动机盖打开的⼀刹那,对准起⽕部位猛喷。如果只有驾驶员⼀⼈灭⽕,应该⼀⼿持灭⽕器,⼀⼿去开发动机盖,发动机盖打开后迅速喷射,或者将灭⽕器放在⾝边,待车盖打开后⽴即拿起来喷射。中华汽车⽹校提醒:有些发动机的舱盖开启时需要把⼿探到⾥⾯打
开锁销,为避免烫伤应戴好⼿套,如果⽕势较⼤,灭⽕器不够⽤时,可⽤沙⼟或棉被覆盖。若⽕势危及车载易燃物时,应先将其卸下。油料着⽕时,严禁泼⽔扑救,但酒精类着⽕时,可⽤⽔泼救。电器短路⽕灾先断开电瓶线。
(⼆)报警求救
如果⽕势很⼤,或者经过初步施救后,仍然⽆法将⽕扑灭,则应尽快远离现场并及时拨打119报警。此时,不要急着抢救车内的财物,防⽌被意外烧伤。
三、常见⽕灾车损的赔偿与责任免除
(⼀)承担赔偿责任(已投保车损险、⾃燃损失险)
(1)车辆因⾃⾝电器线路⽼化、过载、短路所致,或由于供油、货物原因起⽕;
(2)发⽣交通事故时,与外界碰撞后起⽕、燃烧;
(3)外部⽕源引发保险车辆起⽕等。
(⼆)不承担赔偿责任(投保车损险,未保⾃燃损失险)
(1)车辆因⾃⾝电器线路⽼化、过载、短路所致或由于供油、货物原因起⽕;
(2)不正确修理引发保险车辆起⽕等;
(3)利⽤残旧车辆⾼额投保骗赔放⽕等;
四、⽕灾查勘流程
(⼀)派⼯受理
现场查勘⼈员接到坐席派⼯后,5分钟内与事故现场报案⼈员电话联系,⼤概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明确告知⾃⼰现在所在位置,⼤约多长时间能到达现场;对于坐席的派⼯调度如认为不妥或有特殊原因不能受理,应与总调度沟通,在未经
在位置,⼤约多长时间能到达现场;对于坐席的派⼯调度如认为不妥或有特殊原因不能受理,应与总调度沟通,在未经总调度改派之前,查勘⼈员不得消极怠慢,拒绝执⾏坐席的派⼯。
(⼆)现场查勘及调查
1.现场查勘,分析车辆起⽕原因
判断是碰撞事故引起燃烧还是车辆⾃燃引起燃烧;标的是动态状态下起⽕还是静态状态下起⽕;检查车辆燃烧痕迹,判断燃烧起⽕点及⽕源。
2.现场查勘重点
(1)碰撞车辆着⽕查勘
⾸先,对路⾯原始状态进⾏查看、拍照,并做好各项记录。施救后⽤清洁⽔将路⾯油污、污物冲洗⼲净,待暴露印痕的原状再详细勘查。⽅法是以车辆为中⼼向双⽅车辆驶来⽅向的路⾯寻查制动拖印、挫划印痕,通过测量刹车起始点⾄停车位的距离及各种印痕的形态来判断汽车的运动状态、速度等。其次,通过查勘着⽕车辆在路⾯上散落的各种物品、伤亡⼈员、被撞飞的车体部件等与中⼼现场的距离,推算着⽕车辆⾏驶速度。最后,通过车体燃烧痕迹寻车辆上的起⽕点,分析起⽕原因。碰撞车辆着⽕的⼀般规律是将外溢的汽油点燃,查勘重点是汽油箱⾦属外壳表层有⽆碰撞损伤。车体被燃烧后的接触部位痕迹容易受到破坏,查勘时可根据残留痕的凹陷程度进⾏分析,以求判断碰撞⼒⼤⼩、⽅向、速度、⾓度等。
(2)车辆⾏驶状态⾃燃查勘
车辆⾏驶状态⾃燃主要是由电器、线路、漏油原因造成,⽕势向⾏驶反⽅向蔓延。⽕源⼤部分分布在发
动机舱和车内仪表台附近。车体⽆碰撞损伤痕迹,但驾驶员由于慌乱可能出现紧急制动、停车不正、⾏车道停车等现象。
(3)静态下车辆⽕灾查勘
静态下车辆着⽕,重点要注意检查现场有⽆遗留维修、作案⼯具,有⽆外来⽕种、外来可燃物或助燃物等,有⽆⽬击者,同时调查报案⼈所⾔有⽆⾃相⽭盾之处,如事故现场周围环境、天⽓等有⽆⽕灾引发条件。
3.现场调查访问重点
(1)车辆碰撞或翻车的具体情节及造成着⽕的原因;
(2)车辆起⽕和燃烧的具体情节及后果;
(3)车辆起⽕后驾驶员采取了哪些灭⽕及抢救的措施;
(4)当事司机与被保险⼈关系,车辆为何由当事司机使⽤;
(5)是否进⾏过修理,最近⼀次在哪家修理⼚维修的;
(6)事故地周围有⽆异常物,如车上配件、维修⼯具等。
(三)确认投保险种
“车辆损失险”,“车辆⾃燃损失险”所涵盖的责任范围⼤不相同。
(四)⽕灾事故拍照
1.⽕灾现场照相的分类
⽕灾现场照相分为现场⽅位照相、现场全貌照相、现场中⼼照相和现场痕迹物证照相四种。
2.⽕灾现场照相⽅法
⽕灾现场照相⽅法⼀般有相向照相法、多向拍照法、分段连续照相法和回转连续拍照法等。
3.现场照⽚的编辑
现场照⽚编辑包括照⽚筛选、照⽚编排、标记和⽂字说明。
(五)调查取证
1.焚车骗赔的特征
焚车骗赔者要想达到骗取巨额赔偿⾦的⽬的,总要挖空⼼思地在投保、焚车、报险、索赔等各个环节进⾏欺骗和伪造。如果发现案件中存在某些疑点、牵涉到故意⾏为或⼈为纵⽕情况,⽴即请求公安消防部门介⼊,进⼀步了解案件性质,确定着⽕原因,同时积极向有关的个⼈或单位了解情况,为公安消防部门破案提供有⼒证据。⼀般说来焚车骗赔⾏为有以下特征:
(1)有⼏个起⽕点,⽕势突然⽽且过分猛烈似乎没有合理的起⽕原因,汽车的烧损程度⾮常严重,整车呈现出⾯⽬全⾮的概貌,甚⾄出现不⽌⼀处的严重烧损地⽅,令⼈难以判断出最初的起⽕位置,不符合汽车⾃燃的⼀般规律。
(2)从车辆本⾝看,被焚车辆多为个体运输的轿、客、货车,获得保险利益者多为个⼈;个别车辆为廉价收购的进⼝车、接近报废年限的车。从车况看,车辆焚毁前多为破旧不堪,却低值⾼保、⼀车多保或巨额投保。
(3)汽车起⽕的季节看,不是发⽣在夏天,⽽是在其他季节。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任何⼀个季节都有发⽣⾃燃的可能性,但是,根据⽕灾实际发⽣的情况统计,汽车夏季⾃燃的发⽣概率远远⼤于其他季节。这是因为夏季⽓温⾼,油⽓蒸发多,汽车的散热条件⼜相对困难,在同等条件下,更容易发⽣⾃燃。
(4)焚车地点相对偏僻,⼈迹稀少,时间多在不利有关⼈员及时到场查勘和进⾏现场救援的夜晚(夜晚9点⾄次⽇凌晨5点之间)、恶劣天⽓、节假⽇。
(5)当事⼈⾏为反常,反对某种调查或表现特别冷静,叙述经过与已知的事实不相符,或证词相互⽭盾,驾驶⼈神态⾃然,没有遭遇突发事件后的紧张、焦虑、恐怖神情。
(6)从车上物品情况看,焚车时车上⼀般⽆货,或者驾乘⼈员的个⼈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重⼤损失。
(7)车主或驾驶员对赔付规定和索赔流程基本熟悉,焚车后急迫索赔,给保险公司索赔的资料基本齐全,索赔过程中对知情⼈威胁恐吓,对保险理赔⼈员殷勤倍⾄,伺机请客送礼。
(8)汽车起⽕以后,车主或驾驶员先选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延迟拨打110或119求救电话请求救援,有违常规。多数⼈发现⽕灾险情以后,会向110或119报警求救。
2.焚车赔案的调查内容
焚车赔案的现场调查要求本着发动众、科学查勘的原则。现场查勘通常有两个主要的获取鉴定线索证据的来源和途径:现场勘验和现场调查。前者是以焚车现场为对象的调查,要求快捷、科学、谨慎。后者是以与出险事故有关的⼈为对象的调查,实际上就是发动和依靠众、⾛众路线的过程。很多成功
案例告诉我们,讲科学与⾛众路线相结合是焚烧机动车辆欺赔案成功破获的法宝。具体要做如下⼯作:
(1)灵活运⽤科学检测技术
灵活采⽤多种专门技术⼿段收集、审查、鉴别有关证据材料。如通过⾦相分析,判断现场物证受热时的燃烧强度和持续时间;通过热分析,确定起⽕部位;通过⽓相⾊谱分析,判定有⽆汽油助燃;通过⽂检鉴定,鉴别单证材料真伪;通过识别编号检验,判断车辆来源等。
进⾏检验鉴定时⼀定要遵守操作规程、掌握要领、讲究⽅法。例如,在检验利⽤更改报废⿊车识别标志后焚车骗赔案件
进⾏检验鉴定时⼀定要遵守操作规程、掌握要领、讲究⽅法。例如,在检验利⽤更改报废⿊车识别标志后焚车骗赔案件时要注意,由于制造⼚铭牌识别编号与车辆底盘识别编号两者相同,所以犯罪分⼦在改动车辆底盘识别编号的同时,也要将车辆制造⼚铭牌标志揭掉,因此被改动或锉掉了识别编号的机动车辆多⽆制造⼚铭牌标志,⽽仅剩下另⼀类发动机编号。更改好的识别编号在字体、位数、笔画、粗细凹陷度、间距、倾斜⾓度上均会有差异;改动部位⽆防锈底漆,其油漆表⾯光亮度、质感和颜⾊也有差异;由于承受客体原有编号部位被破坏,故被打磨加⼯的部位表⾯粗糙,擦划痕迹杂乱。若将车辆识别编号⽤细砂纸磨光,借助不同⾓度的光线可以观察到被打磨掉的原号码。对打磨较深的车辆,可采⽤化
学腐蚀法来显现被打磨掉的号码。
(2)⾛访调查汽车年审需要什么资料
1)到车辆管理所核对车辆档案,查实档案记载的车型、牌照、制造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与被保险⼈所述是否⼀致;查实车辆转让记录、年审记录;
2)对被保险⼈经济状况、是否赌博等进⾏调查,了解被保险⼈是否有因经济困难等情况铤⽽⾛险的可能;
3)到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灾原因,与⾃⼰通过查勘、访问分析得出的⽕灾原因进⾏⽐较分析,发现疑问要及时沟通,提出⾃⼰的观点,与公安消防部门⼀起确认⽕灾原因;
4)对燃烧车辆的购买情况进⾏调查,将购车发票复印留存;到当地较⼤的车⾏了解被烧车型的新车购置价,取得新车购置价证明。通过对保险⾦额、购买价和市场价的对⽐,分析被保险⼈有⽆利⽤价差进⾏欺诈的可能;
5)到⽕烧车辆进⾏最后⼀次修车的维修⼚调查,了解车辆维修情况及车辆的实际车况;
6)调阅投保档案,查看验车照⽚,向验车⼈了解投保验车时车辆的实际状况。
(六)定损核价、预估事故损失、缮制查勘报告及⽴案
(1)根据查勘和调查取证情况,判定事故责任,推定全损时根据市场调查的车辆价值推算着⽕车辆现在实际价值,按照投保情况和免赔率,预估事故损失进⾏⽴案处理;
(2)着⽕车辆发⽣部分损失时应⽴即进⾏定损核价,定损核价实际操作中特别注意的是:⽕烧车辆定损时⼀定要分析着⽕源、燃烧范围、热传导范围,对燃烧范围和热传导范围的⾦属薄壳件、塑料件、密封件、电器、线路、油液类要进⾏重点检查,对因⾼温引起的变形、变质件⼀定要予以更换;
(3)查勘⼈员根据现场查勘及案件调查情况,缮制《⽕烧车案件查勘报告》,及时在⽹上查勘平台进⾏查勘信息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案。
(七)履⾏告知
1.⽕灾证明
被保险⼈或当事⼈应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案,要求相关技术⼈员对⽕灾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必要时提取检验,应取得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灾原因分析报告或⽕灾原因证明。
2.索赔材料及单证
详细告知保户索赔时所需材料及单证,驾驶证、⾏驶证在⽕灾中烧失⽆法提供复印件的,需到车辆管理所查抄驾驶员、车辆登记底档。送交客户索赔单证⼀览表,并由被保险⼈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