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非金属材料燃烧特性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能源汽车非金属材料阻燃特性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能源汽车非金属材料阻燃特性的评价。所述汽车是指按照GB 15089标准中规定的M1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 2408  塑料燃烧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
GB/T 18384.3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GB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新能源汽车 New energy Vehicles
新能源汽车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汽车阻尼片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
3.2 B级电压 Class B Voltage
最大工作电压大于30Va.C.(rms)且小于或等于1000Va.C(rms)或大于60V直流(d.c)小于等于1500V直流d.c)电力组件或电路。
3.3 三电系统 Eic system
    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是指电池(电池模组、结构系统、电器系统)、电驱动(传动机构、电机、逆变器)、电控零件(电机控制器、电池管理控制器)的总称。
3.4 水平燃烧速度 Horizontal Burning rate
  按照本标准规定测得的燃烧距离与燃烧距离所用时间的比值单位为毫米每分钟(mm/min)
  [GB 8410-2006,定义2.1]
3.5 层积复合材料 Composite materia
若干相似或不同材料,表面之间熔接、粘接、焊接等不同方法使其全面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材料。
[GB 8410-2006,定义2.2]
3.6 单一材料 Single material
同种材质构成的均匀的整体材料
若不同材料断续连接在一起(例如缝纫、高频焊接、铆接),这种材料应该认为不是层积材料,每种材料均属单一材料。
[GB 8410-2006,定义2.3]
4. 技术要求
4.1 新能源汽车非金属零件分类
  本标准所述新能源汽车零件按装配位置或系统分为如下类,零件所用材分为均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见表1
表1 新能源汽车非金属零件分类
类别
应用区域或系统
零件
应用材料
乘客舱区域
座垫,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带,头枕,扶手,所有装饰性衬板(门护板、立柱护板、门槛护板顶盖装饰件),仪表板,副仪表板,手套箱,衣帽架,窗帘,地毯及隔音垫前围隔音垫,遮阳板,拉手眼镜,转向,空调,控制面板,阻尼片,补强,膨胀片,吸音棉毡,密封填塞件,刹车灯,照明灯,组合仪表,氛围灯,电器开关
所用材料通常为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例如:模压复合材料弹性体软垫,NVH材料,纺织材料非织造布,真皮人造革,表皮材料,PPABS、PC、PA、POM等塑料材泡沫材料(聚氨酯或其他)
行李舱区域
行李箱地毯,行李箱装饰件(顶盖、左右侧门槛),支持杆装饰件,工具盒,储物盒,吸音棉毡支撑材料
所用材料通常为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例如:模压复合材料非织造布,塑料材料,泡沫材料
区域
机舱前围隔音垫机罩隔音垫,进气歧管,发动机装饰罩盖气缸罩盖本体撞车时吸收碰撞能量的填料、缓冲装置。
所用材料通常为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例如:模压复合材料,尼龙材料,EPP吸能泡沫
三电系统
动力电池箱体,电池密封或填充材料,充电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外壳、暖风外壳、集成电源外壳,配电箱,PCB电路板,其他B级电压部件线束,三电系统密封等。
所用材料通常为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例如复合材料(包括SMC、碳纤维等),三电密封材料(硅橡胶EPDM橡胶、聚氨酯泡沫,电器壳体材料(PBT、PA类塑料等),线束表皮(PVC等,PCB线路板,绝缘纸
4.2 阻燃特性技术要求
4.2.1 新能源汽车非金属材料燃烧特性技术要求
表2 新能源汽车非金属材料燃烧特性技术要求
类别
应用区域或系统
技术要求
水平燃烧满足,mm/min
GB-8410
水平燃烧满足mm/min
GB/T 2408
垂直燃烧满足
GB/T 2408
乘客舱区域
≤65
-
-
行李舱区域
≤65
-
-
机舱系统
≤50
-
-
电系统
-
HB
V0
:“-”表示不进行此项测试
5. 试验方法
5.1 样品尺寸
a) 对于Ⅰ类、Ⅱ类、Ⅲ类别的零件材料水平燃烧标准样条尺寸为100mm356mm厚度(厚度为零件厚度,但不超过13mm),见图1。
图1  GB 8410方法标准样条
b) 对于Ⅳ类别零件材料燃烧试验(水平、垂直)样条标准尺寸为125mm13mm厚度(厚度为零件厚度,但不超过13mm),见图2。
图2  GB/T 2408 方法标准样条
5.2 试样取样
5.2.1 Ⅰ类、Ⅱ类、Ⅲ类零件材料的取样
a) 若零件上能截取标准样条,应从零件上进行取样,每组试验应从被试零件上取下至少5个试样。如果沿不同方向有不同燃烧速度的材料,则应在同方向截取试样,每个方向上分别试验。
b)若零件形状和尺寸不符合取样要求,可采用同材料同工艺制作结构与零件一致的标准试样,对于非等厚零件,试样厚度应为零件的最小厚度且不得超过13mm。
c)由单一材料构成的零件,试样的厚度应为零件的最小厚度且小于等于13mm(非等厚零件,应用机械方法从非暴露进行切削,使样件厚度统一),层积复合材料应视为单一材料进行试验。
d) 若零件弯曲无法制得平整试样时,应尽可能取平整部分,且试样拱高不超过13mm。若试
样拱高超过13mm,则需采用同材料同工艺制作结构与零件一致的标准试样,厚度取零件的最小厚度且不得超过13mm进行试验。
e)若零件由若干层叠合而成,但不属于层积复合材料,则应由暴露面起13mm厚之内所有各层单一材料分别取样进行试验,取样示例见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