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加热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加热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纯电动汽车。
2件
规范性引用文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782—2007汽车采暖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12782—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12782—2007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测温点measure the position of the temperature
电动汽车电池温度传感器的安装部位
[GB/T12782-2007,定义3]
3.2
荷电状态stage-of-charge;SOC
当前蓄电池中按照规定放电条件可以释放的容量占可用容量的百分比。
性能要
4求
4.1动力电池温降速率
按5.4.1的方法试验后,动力电池温降速率应≤3℃/h。
4.2动力电池温升速率
按5.4.2的方法试验后,动力电池温升速率应≥0.3℃/min。
5法
试验方
5.1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及要求见表2。
1
表22试验设备及要求
设备要
设备名称
参数精度温
环境模拟试验舱
度(-30~25)℃±2℃风速(0~140)km/h±5km/h 电
数据采集系统
压(0~1000)V0.1%rdg
≥10H
采集频率z——
热电偶温度
T型:±1℃
K型:±1.5(-50℃~100)℃
电流传感器电流(0~500)A0.5%rdg
5.2试验车辆
试验前,试验样车应按附录A表A.1进行检查,每一项均应合格。
5.3传感器布置
将电压、电流及温度传感器按照附录B要求进行布置。
5.4试验步骤
5.4.1动力电池保温试验
5.4.1.1常温浸置
将环境模拟试验舱的温度设置为25℃,车辆下电,在环境模拟试验舱中浸置到所有电芯温度达到(25±2)℃。浸置期间,无光照无吹风,车辆保持下电状态,钥匙关闭,车门、车窗、前舱盖、行李箱盖/背门均关闭,暖风机关闭。
5.4.1.2低温浸置
车辆动力电池低温浸置前初始动力电池SOC应≥80%。
完成常温浸置后,保持车辆下电状态,设置环境模拟试验舱温度,使车外温度为(-20±2)℃,车辆在整车环境舱中浸置16h。浸置期间,无光照无吹风,车辆保持下电状态,钥匙关闭,车门、车窗、前舱盖、行李箱盖/背门均关闭,暖风机关闭。
5.4.1.3数据采集
对附录B表B.1中测量要素进行数据采集,采样频率应≥10Hz。
5.4.1.4数据处理
将试验数据记入附录C表C.1,计算动力电池温降速率,按公式(1)计算。
动力电池温降速率=T开始−T结束t (1)
式中:
T 开始——车辆低温浸置前动力电池最低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 结束——车辆低温浸置完成后电池最低温度,单位为摄氏度(℃)。若在16h内动力电池最低温度无
法降至-20℃,则以低温浸置结束时动力电池实际最低温度作为T 结束,若在16h内动力电池最低温度降至-20℃,则T 结束=-20℃3
t ——车辆低温浸置时间,单位为小时(h)。若在16h内动力电池最低温度无法降至-20℃,则t=16h,若在16h内动力电池最低温度降至-20℃,则以动力电池最低温度从常温下降至-20℃的时间作为t。5.4.2动力电池温升试验5.4.2.1
试验开始
完成5.4.1试验后,车辆上电,P档驻车,开启空调采暖模式1h,空调设置如下:
a)对于自动控制式空调,设定为“自动模式”,温度设定为最高,空气循环开关置于外循环及吹
脚模式;对于有强制预设模式的自动空调,以自动空调本身预设置为准,不能够满足要求时可切换到手动模式进行控制。车内温度达到20℃后,调节温度旋钮,使车内测量点的平均温度保持在20℃~22℃的范围内;
b)对于手动控制式空调,将温度调节开关置于最大加热模式位置,风量调节开关置于最大挡位;
空气循环开关置于外循环及吹脚模式。车内温度到20℃后,将风量调节开关置于中挡,调节温度旋钮,使车内测试点的平均温度保持在20℃~22℃的范围内。5.4.2.2
数据采集
对附录B表B.1中测量要素进行数据采集,采样频率应≥10Hz。5.4.2.3
数据处理
将试验数据记入附录C 表C.1,计算动力电池温升速率,按公式(2)计算。
动力电池温升速率=
T 结束−T 开始
t
(2)
式中:
T 开始——试验开始前的动力电池最低温度,单位为摄氏度(℃);T 结束——试验结束后的动力电池最低温度,单位为摄氏度(℃)。试验过程中,若有电池加热功能,则以电池加热功能停止时的动力电池最低温度作为T 结束,若无电池加热功能,则以试验结束时的动力电池最低温度作为T 结束;
t ——试验时间,单位为分钟(min)。若有电池加热功能,则以试验开始到电池加热功能停止的时间作为t;若无电池加热功能,t=1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