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撞到人保险有赔偿
现如今人们为了提高生活的便利都会选择购买电动车,而我们经常见到的电动车其实并不属于机动车一类,因此要是发生电动车撞人事件的话,也不会按照机动车撞人的标准让保险赔偿。以下由我为您一一解答关于电瓶车撞到人保险有赔偿吗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电瓶车撞到人保险有赔偿吗
    1、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在电动车撞人的赔偿项目中一般只有两项即医药费和误工费。但如果是造成了人员重伤或死亡的话,那么赔偿的费用还包括残疾器具费、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死亡赔偿金等等。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的费用应予赔偿。但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2、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范围,均不应赔偿。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资料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资料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二)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资料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法律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法律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法律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资料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电动车撞劳斯莱斯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效有多长时间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
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 … 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
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间。

    如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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