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动车转让协议书通用
甲方:(转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      手机号码:XXXXXX
乙方:(受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      手机号码: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拟将其名下拥有的一辆电动车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车辆信息
1. 车辆名称:[转让车辆的品牌型号]
2. 车架号:[转让车辆的车架号]
3. 发动机号:[转让车辆的发动机号]
4. 年份:[转让车辆的生产年份]
5. 颜:[转让车辆的颜]
6. :[转让车辆的车牌号码]
7. 行驶里程:[转让车辆的行驶里程数]
8. 车辆购买时间:[转让车辆的购买时间]
9. 是否有交强险:[是/否]
10. 是否有商业险:[是/否]
11. 其他特殊情况:[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在此处注明]
第二条 转让条件
1. 甲方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上述电动车的所有权,并享有完全处分权。
2. 甲方拥有转让该车辆的权利,并保证该车辆没有质押、抵押、查封或其他合法限制。
3. 乙方已经详细了解车辆的实际情况,对车辆的性能、配置及隐蔽缺陷没有异议。
4. 甲方将车辆转让给乙方的价格为人民币[转让价格]元整(大写:[转让价格大写])。
5. 甲方在转让车辆的同时,将配备车辆的以下全部附件一并转交给乙方:[列出附件列表]。
第三条 保证与承诺
1. 甲方保证转让的车辆是合法、有效的拥有权,并不存在债权、负债、抵押、查封等限制。
2. 甲方保证转让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全部由其承担,并向乙方无息赔偿因该笔违法行为产生的一切费用。
3. 甲方承诺车辆一经过户,不再对车辆负有担保、保管等义务。
4. 甲、乙双方同意,交付车辆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在过户过程中需要缴纳的过户费、车辆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四条 过户手续
1.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起[XXX]天内前往南宁市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承担一切过户需要的费用。
2. 甲方同意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所有过户相关证件、手续及车辆所有权证交付给乙方。
3. 若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过户手续无法办理完成,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次转让并不退还已支付的转让款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2. 对违反本协议的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依法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相关事宜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确认车辆所有权归属于乙方。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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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_______            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