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诞生以后,许多国家的不少城市也在对车辆的管理进行探索。例如,法国巴黎曾在1893年8月14日就颁发《巴黎警察条例》,规定所有车辆要在车身左侧显眼处挂上印有车主姓名、住址以及登记号码的金属牌照,但这项制度并没有得到实施。在德国,虽然1886年就诞生了第一辆汽车“奔驰1号”,但也没有正式的牌照。后来,警察部门规定汽车必须挂上写有车主信息的牌照,可这些由车主自行设计的牌照五花八门,材质、大小、形状、颜及悬挂位置等缺乏统一规定,根本无法进行规范管理。
1901年,德國柏林一位名叫鲁道夫的“IA1”牌照给柏林的交通管理者带来了灵感。鲁道夫的悬挂位置极其醒目,字母与数字的组合简单明了,标识性强,根据他的方法,有关部门创造出了一种以简要的字母和数字组合为标识的汽车牌照,在全市推广发放,这种牌照让每一辆车都能够纳入系统管理,取得了非常好的管理效果。汽车车牌
1901年,汽车传入我国。1902年1月30日,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批准了第一张特别临时执照。1912年,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设置了001-500号车牌,黑底白字设计,采用顺序式发放,其中001号车牌由一位丹麦医生获得,后来,这张001号车牌被房地产大王周湘云的弟弟周纯卿从
丹麦医生那儿连同汽车买了过去。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曾短暂使用过一种过渡车牌,标识为:★+上牌地名称+4位登记号码。从1951年起,新式汽车号牌标识改为:省市区编号+★+5位登记号码。从1964年起,标识又改为:2位省市区编号+分隔符“-”+5位登记号码。
目前,我国所使用的“07式”民用汽车牌照是由“”升级而来的,标识由“车牌号省的简称+各地级市字母代码+5位车牌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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