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推动省级实训基地建设,促进毕业生就业,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决定联合举办200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展示技能,促进就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大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
齐 涛 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委员:
庞敦之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凤光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国良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宋承祥 省教育厅副厅长
徐曙光 省教育厅总督学
刘锦瑜 省教育电视台台长
组委会委员:
刘凤山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
钟泽圣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房 明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处长
王效昌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培训处处长
毛有高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宋伯宁 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王景华 省教学研究室主任
彭学善 省学校生产供应管理处处长
尚志平 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
办公室主任:
刘凤山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兼)
各市、各高职组院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本市、院校竞赛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
三、大赛安排
2009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考虑到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安排,大赛项目和时间采取相对集中的办法,初赛在2009年3月份以前进行完毕。中职组初赛由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或有关部门按照省大赛组委会的要求统一部署,各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本市初赛的组织工作,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高职组初赛由各院校按照省大赛组委会的要求自行组织,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决赛定于2009年4月份进行,由省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协调,各赛项组委会组织实施。
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决赛地点,根据专业的不同,分别由专业特明显、实训条件较好的市、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技术学院、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承办。
四、参赛办法
大赛设置中职组和高职组,中职组以市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带队,职成教科(处)长或职业教育教研室主任为联络员,全权负责参赛事务的协调、管理和领导工作。高职组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由分管院长带队参赛。
中职组的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注册在校学生;高职组的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2009年高等职业院校、技术学院、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注册在校学生。参加特殊竞赛项目的选手还需有上岗证或技术等级证书。
五、大赛项目和组队办法
(一)中等职业教育组
设有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焊接技术、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烹饪、财经、美容美发、护理、建筑11个专业类别32个项目的比赛。团体项目每队确定指导教师1人,单人项目的参加者是同一学校的,只能确定1名指导教师。届时省里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各专业比赛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比赛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1.计算机应用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动画片制作(单人项目);网站设计(单人项目);网络搭建及应用(团体项目)。
(2)组队要求:每市每个项目均由2人组成。
2.电工电子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单片机的编程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
(2)组队要求: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项目每市限报2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比赛,每组2人,每代表队限报1组。
3.数控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数控车;数控铣。
(2)组队要求:每个比赛项目每市均限报2人。
4.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汽车维修基本技能(包括拆装、测量、故障诊断);汽车二级维护。
(2)组队要求:汽车维修基本技能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汽车二级维护项目以校为单位组队进行比赛,每代表队限报2队,每队2人,每校限报1队。
5.焊接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V型坡口板对接平焊;水平固定圆管单面焊接双面成型。
(2)组队要求:每队每个比赛项目均限报3人。
6.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女式上衣现场电脑样板制作与缝制;模特表演展示。
(2)组队要求:以上两项均为个人参赛项目,每市限报4人。
7.烹饪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热菜;面点;冷拼;果蔬雕。
(2)组队要求:每个项目限报2人,每代表队限报6人,每人限报2个项目。
8.财经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收银(收银流程操作、小键盘录入、点钞);会计电算化(凭证录入、账务处理)。
(2)组队要求:每市1个代表队,每队限报4人,每个项目至少2人参赛,每人可同时报两个项目。
9.美容美发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美发类(包括四项:男士发型,有缝推剪吹风造型;女士发型,女长发晚宴发型;教习模特,标准卷杠;教习模特,女士中发翻翘发式),美容化妆类(新娘化妆,真假发均可)。
(2)组队方法:每个队参赛选手不超过10人,各队所需模特自行解决。美发类参赛选手必须申报两个项目,其中,男士有缝推剪吹风造型为必选项目。参赛不分年级、年龄和性别。
10.护理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穿脱隔离衣;铺备用床(被单式);密闭式周围静脉输液法;氧气吸入法;无菌技术(铺无菌盘、戴无菌手套)。
(2)组队方法:每市1个代表队,每队4人,每人选取其中4项作为比赛项目。
11.建筑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建筑施工测量(团体项目);砖砌体(单人项目)
(2)组队要求:每市1汽车模特个代表队,建筑施工测量每队限报4人,砖砌体限报3人。
(二)高等职业教育组
设有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技术等3个专业类别的3个比赛项目。高职组竞赛以院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参加决赛。各院校参赛项目数量不限,每个项目限报一个参赛队。
1.数控技术大赛
(1)比赛项目:产品部件的数控编程、加工与装配。
(2)组队要求:参赛队均由3名选手组成,男女不限。采用团队比赛形式。每队确定指导教师1人。
2.模具设计与制造大赛
(1)比赛项目:注塑模具CAD与主要零件加工。
(2)组队要求: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男女不限,采用团队比赛形式。每队确定指导教师1人。
3.电子技术大赛
(1)比赛项目: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
(2)组队要求: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男女不限。采用团队比赛形式。每队确定指导教师1人。
六、大赛奖励办法
1.个人决赛根据竞赛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获奖选手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颁发获奖证书,按参赛人数或工作组数的10%设个人一等奖,20%设个人二等奖,30%设个人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2.根据各代表队参加的项目成绩,合并计算团体获奖名次,颁发优秀组织奖。
3.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竞赛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晋升相应的职业资格,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晋升相应的职业资格。
4.大赛决赛期间,省经贸委组织有关企业现场观摩,与获奖选手签订就业协议。
七、大赛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符合参赛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在资格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在竞赛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取消其竞赛资格;在竞赛后发现问题,将取消其竞赛成绩,收回获奖证书等。
2.参赛选手应遵守竞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3.在竞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4.各市教育局负责中职组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已备查阅。
八、大赛经费
1.省级决赛各赛项的组织费、命题费、评判费等均由大赛组委会承担。其中,数控、模具、电工电子、烹饪、服装、焊接等各专业比赛项目的部分耗材由组委会统一配发。
2.各参赛代表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省大赛、各比赛项目及各市初赛,均可吸引企业参与竞赛组织活动,并接受企业赞助,统一或分别冠以赞助单位名称。具体事宜由各赛项组委会统一协调联系。
九、其他
省各项技能大赛的竞赛规程、决赛具体时间及有关活动安排等,将分别由各赛项组委会组织制定实施,由省教育厅分别下发通知。
二○○九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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