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A (规范性) 最小配光角度范围
A.1 前/后位置灯、示廓灯、前/后驻车灯、制动灯、前/后转向灯、昼间行驶灯和朝前/朝后的ADS 标志灯的最小配光角度范围
a ) 水平方向配光角度范围                      b)  垂直方向配光角度范围
图A.1 右侧装置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最小配光角度范围 表A.1 右侧装置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最小配光角度范围
A.2 侧转向灯、侧驻车灯的最小配光角度范围
a)水平方向配光角度范围                      b)  垂直方向配光角度范围
图A.2右侧装置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最小配光角度范围
表A.2 右侧装置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最小配光角度范围
A.3 侧标志灯和侧向的ADS标志灯的最小配光角度范围
a)水平方向配光角度范围                      b)  垂直方向配光角度范围
图A.3右侧装置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最小配光角度范围
表A.3 右侧装置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最小配光角度范围
A.4 后牌照灯的最小配光角度范围。
汽车牌照安装a)水平方向配光角度范围 b)  垂直方向配光角度范围
图A.4后牌照灯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最小配光角度范围区域的可视角应符合图A.4,仅与照明装置的位置以及牌照板的空间有关。
A.5 慢行灯/光信号投射功能考核发光强度最大值的角度范围
A.5.1 垂直最小角Φmin满足公式A.1。
…………………………………(A.1)
Φmin=arctan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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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Φmin——投射范围垂直最小角度,单位为度;
h——安装高度,单位为米。
A.5.2 垂直最大角Φmax满足公式A.2。
Φmax=Φmin+11.3……………………………………………(A.2)
式中:
Φmax——投射范围垂直最大角度,单位为度;
Φmin——投射范围垂直最大角度,单位为度。
测量的范围应限定在从+90°到-90°之间的水平角度内,这条线可以切割参考轴,垂直于车辆的垂直纵向平面。
测试距离应至少为3m。
附录  B
(规范性)
发光强度分布
B.1 通则
B.1.1 H=0°和V=0°的方向对应为基准轴线(安装在车辆上时,它为水平且平行于车辆的纵向面,指向所要求的可见度的方向),它通过基准中心。图中给出不同方向上的最小数值,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是表示每个灯具轴线上(H=0°和V=0°的方向)要求的最小值百分比。B.1.2 在发光强度分布区域按本附录图示网格区域,在该区域光分布均匀,网格区域内每个方向上的发光强度应该不低于网格线上的最小值。
B.2 前、后位置灯,制动灯(S1和S2类)和转向灯(1、1a、1b、2a、2b类),驻车灯、A DS标志灯的发光强度分布应符合图B.1。驻车灯仅考核V-V轴一侧(含V-V线)的测试点。
图B.1前、后位置灯,制动灯(S1和S2类)和转向灯(1、1a、1b、2a、2b类),驻车灯、
ADS标志灯的发光强度分布图
B.3 昼间行驶灯发光强度分布应符合图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