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334一77 Reliability running test method for automobile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的定型和质量考核时的整车可靠性行驶试验。
2 引用标准
GB 7031车辆振动输入路面平度表示方法
GB/T 12534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3 术语
3.1 常规可靠性试验
在公路和一般道路条件下,按一定规范进行的可靠性试验小
3.2 快速可靠性试验
在试验场道路上进行的具有一定快速系数的可靠性试验。
汽车发生故障后进行的维修。
3.4 预防维修
根据汽车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的维修、保养。
3.5 潜在故障
已经发生,但尚未被发现的,或在预防维修、拆检过程中发现的故障。3.6 当量故障数
各级故障按其危害性以一定系数折算成一般故障的数目。
4 试验条件
4.1 装载质量
装载质量按GB/T 12534第3章第1条规定。
4.2 试验道路
4.2.1 常规可靠性试验道路
常规可靠性试验道路路面等级按GB 7031中表1的规定。
4.2.1.1 平原公路
路面平整度为C级或C级以上的平原微丘公路,最大坡度小于5%,路面宽阔平直,视野良好,汽车能持续以较高车速行驶距离大于50 km。
4.2.1.2 坏路
路基坚实,路面凸凹不平的道路。有明显的搓板波、分布均匀的鱼鳞坑等。路面不平度为E级或E级以下,试验车在这种路面上行驶时,应受到较强的振动和扭曲负荷,但不应有太大的冲击。
4.2.1.3 山路
平均坡度大于4%,最大坡度为15%,连续坡长大于3km,路面平整度为C 级以上。
4.2.1.4 城市道路
大、中城市交通干线街道,路面平整度为C级以上。
4.2.1.5 无路地段
很少有车辆行驶的荒野地区,例如:沙漠、草地、泥泞地、灌木丛、冰雪地及水滩等。
4.2.2 试车场可靠性试验道路
试车场可靠性试验道路一般应包括:具有固定路形的特殊可靠性道路(如:石块路、卵石路、鱼鳞坑路、搓板路、扭曲路、凸块路、沙槽、水池、盐水池
等),高速跑道,坡道,砂土路等。
4.3 气象
一般应选择多种气象条件进行试验,特殊地区使用的汽车或特殊用途的汽车应在相应的特殊气象条件下(如:严寒、湿热等)试验。
4.4 试验仪器、设备
行驶工况记录仪,气象仪,秒表,半导体温度计,发动机转速表,坡度计,路面计等。
4.5 轮胎气压,燃料,润滑油(脂)和制动液按GB/T 12534第3章第2条、第3条规定。
5 试验车辆准备
试验车辆准备按GB/T12534第4章第1条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汽车的驾驶与保养(预防维修)
试验汽车的驾驶与技术保养应按该车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6.2 磨合行驶
汽车的磨合行驶按GB/T 12534第4章第2条规定。
6.3 可靠性行驶
6.3.1 试验里程及各种道路的里程分配见相应试验规程中的规定。
发动机制动6.3.2 试验规范,除另有规定(如,海南汽车试验场汽车产品定型可靠性
行驶试验规范)外,应按6.3.2.1条和6.3.2.2条进行。
6.3.2.1 各种道路尽可能按相应规程中规定比例构成一定里程的循环。
有困难也可按山路、平坦公路(含城市道路)、坏路顺序行驶。
6.3.2.2 驾驶操作
a.变速器使用:整个试验过程中要正确选用档位,不得脱档滑行;每100
km至少有两次原地起步连续换档,一次倒档行驶200m。
b.车速: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高速行驶。
c.制动:每行驶100km至少制动两次,其中一次点制动,下坡行驶同时
采用脚制动和发动机制动,如装有下坡辅助制动器,要同时采用。城市道路行驶时,平均每行驶1km制动1次。
d.山区行驶时,每100km至少作一次上坡停车和起步,在不小于7%的坡道上用脚制动停车,变速器置于空档,再用驻车制动停稳,然后按正常操作进行坡道起步。
e.夜间行驶不少于试验里程的10%。
6.3.3 故障的发现、判断和处理。
6.3.3.1 故障一般凭感官判断,对于不易判断的故障,也可通过测量确定。6.3.3.2 发现故障的途径有:
a.接车检查;
b.停车检查:每行驶100km左右停车检查一次,主要检查各部位的松脱、渗漏、损坏等;
c.行驶中,由试验员和驾驶员注意汽车工作状况发现故障;
d.收车后检查:每班试验结束后,除按b检查外,还应检查刮水器、外部照明、制动系统、发动机机油、冷却水等;
e.定期保养检查:在保养作业中,除按规定逐项保养外,还要注意检查有无异常现象,如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
f.性能测试与汽车拆检;
6.3.3.3 故障的处理
a.汽车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经过检查判断明确原因后,原则上要及时
排除。
b.如发生的故障不影响行驶安全及基本功能,且不会引起诱发故障,也
可以继续试验观察,直至需要修理时为止,故障级别和里程按最严重时计。6.3.4 汽车的维修
6.3.4.1 故障后维修
a.维修范围:仅限于与故障有直接关系部分。
b.维修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最快、最经济的维修方法,包括更
换零部件,但所更换的零部件应是同一批合格品。
c.维修时间:包括故障诊断时间、维修准备时间、实际修理时间、调试
及清理场地时间。
d.维修费用:包括材料、设备及工时费。
6.3.4.2 预防维修
a.预防维修内容:包括紧固、调整、润滑、清洗及更换易损件等。
b.预防维修时间:从准备工作开始到全部工作结束为止的时间。保养人
数定额为每车二人,不足或超过定额人数时,维修时间折算到标准人时数。
c.预防维修费包括材料、设备及工时费。
d.进行预防维修时,如发现非预防维修项目出现故障则按6.3.3和6.3.5.3 处理。
6.3.5 试验记录
试验过程中,要严格、认真地进行记录。
6.3.5.1 接车记录,接车时应填写接车记录表[见附录A(补充件)表A1]。6.3.5.2 行车记录
a.从接车开始,只要开动试验车,就必须填写行车记录卡。
b.行车记录卡内容见附录A表A2,其中气象情况在其上面画“√”,表示气温为出车时大气温度,平均技术车速等于行驶距离除以行驶时间,行驶时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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