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
一、德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概况
(一)德国报废汽车主管部门及管理模式
德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管理主要由政府部门和认证机构负责。
政府主要起监管作用:根据有关法规委托认证机构对申报从事拆解机动车的企业进行审查,发放营业执照;定期检查或抽查机动车拆解企业是否符合条件,拆解是否符合标准,一般1年检查1-4次;对违反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
由政府授权开展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认证的机构既有一定的政府职能,又有企业性质。认证机构根据政府的要求研究提出有关企业的资质条件,同时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收取一定的费用。目前德国有3家认证机构,分别是TuV Nord、DEICOCA、FRIES SALM,每年到其发放证书的企业检查1次,检查企业的工作环境,拆解下来的零件是否回收保管,并通过回收利用情况推断其质量。
(二)德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政策法规
德国参照2000/53/EC指令制定的《旧车回收法》2002年7月开始生效,此前,德国机动车报废回收管理的法律依据是《废物限制和废弃物处理法》,这是在1972年颁布的《废物处理法》基础上于1986年修订发布的。1992年,德国通过的《限制报废车条例》中规定,机动车制造商有义务回收报废车辆。1996年生效的德国《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对报废机动车拆解材料的比例作了具体的规定。其他相关的法规标准包括安全、环境保护、保险赔偿等。
在德国的机动车年鉴中,机动车报废列在“机动车与环境保护”栏。2002年3月,政
府批准了环境部提出的一项法律草案,即规定机动车生产厂商与进口商有义务免费回收废旧机动车以及在事故中完全损坏的机动车;在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赔偿法等法规中,对废旧机动车拆解场所也有明确要求。
(三)德国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理企业状况
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理企业基本情况德国拥有机动车4400万辆,每年注销机动车350万辆,车辆的平均使用年限为7-9年。但真正在德国报废拆解的只有100万辆左右,其余则通过不同途径卖到俄罗斯、波兰、西班牙等国家。
德国建立了全国废旧机动车回收网,有一批从事机动车回收行业的公司共同对废旧机动车的发动机、轮
胎、蓄电池、保险杠、安全装置等分类进行全过程处理。德国现有机动车拆解企业4000多家,破碎厂有20家,这些企业都有联邦议会发的执照。其中,机动车工业协会ARGE发执照的有1400家。也有一些企业没有在协会登记。但有自己的客户和渠道,此类企业必须依法行事。
(四)德国报废机动车处理企业资质要求
报废机动车处理企业资质及作业要求德国对拆解企业关于报废机动车的处理、零件的再利用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如场地的大小是审批企业资格的标准之一,计算公式如下:
场地面积=要处理的车辆数×10m2/230天工作日×堆放高度
作场地要有指示牌;报废车、零部件的堆放位置;拆解工位等有相关的要求。
作业相关要求如下:没有处理的报废机动车不能侧放、倒放、堆放。拆解机动车必须做的准备工作有:拆掉机动车电池、气囊、取暖、制冷用的特殊装置。因为其中含有毒气体,在打碎过程中会出现废气泄漏;制冷剂、油液需用专门管道分别吸出。必须拆的驱动装置包括发动机、雨刷器等,同时要求保存报废机动车拆解的记录等。
(五)德国报废汽车回收的发展模式分析
德国报废汽车回收的发展模式是汽车生产企业、汽车中间经销商、汽车最终消费者、报
废回收站、专业拆解厂、回收再利用企业等主体之间权责明确,分工清晰,彼此之间的责任和上下游结点定义划分清楚,使其能够在整个汽车生命周期过程中各司其职,有序运行,将管理制度、政策体系有效的和行业发展融合,这些做法尤其是在2009年金融危机期间,对德国的汽车行业保值发展起到了很有意义的正面作用。
例如,2009年1月14日以后,想要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如果将自己行驶超过9年的汽车同时纳入报废环节,则可以在购入新车时拿到相应抵扣作为购车款补贴,最高抵扣金额为2500欧元(约合即时人民币2.4万元)。德国经济数据统计显示,2009年德国家庭轿市场价格平均为2.1万欧元,而德国政府为“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提供的换购补贴金额大约占到汽车价格的12%。加上厂家优惠部分超过20%的额外效用,此举无疑对德国国内的汽车销售起到了立竿见影的可见性积极促销作用。截止到2009年上半年,德国仅在自己国内的汽车销量就达到206万辆,同比增长26%;尤其是在3月份的汽车销售增幅同比超过40%,也因此创下德国汽车市场17年以来的最高月销量纪录。而接下来6月份的销量继续同比增长40%,稍后的7月份也维持了高达30%的同比增长速度。
另外,相对于德国国内耗费超过上百亿、甚至千亿的救助资金“输血”扶植其他危机行业来说,该项以汽车生产商、消费主体、消费后主体共同分工明确共同参与的政策仅花费区区50亿欧元的注入资金就得到上述如此强大的刺激效果来说,毋庸置疑是汽车工业和平渡过全球危机的巨大的成功;更值得一提的是,该项创举也在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再利用率方面起到了客观的社会作用和积极的经
济外部性效益。
二、英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概况
(一)英国报废汽车主管部门及管理模式
在英国,国家贸易工业部负责管理车辆的年检、制造商和销售商协会、回收及拆解企业等。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通过其政府代理机构英国环境署(EA)实施车辆回收和拆解的资质认证、环保许可。
(二)英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政策法规
2005年发布了《报废车辆规定(制造商责任)》法规(2005法定文件第263号),明确
了各部门、机构及相关组织的责任,该法规是对欧盟指令的具体化(如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制造商责任、回收网点要求等)。此前在英国和威尔士已经有2003/2635法定文件(法规)《报废车辆规定》,在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已经有类似法规(S.S.I.2003/593和S.R.2003/493),这些法规构成了对报废车辆及回收的整体要求。
(三)英国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理企业状况
英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900万辆,每年报废机动车约200万辆(销售量略高于报废量)。英国法规规定制造商建立回收网点和体系,或者与已有回收机构(预处理机构——AFT )签约(要求签约时间为10年),目前英国有大约900家AFT ,估计今后可发展到1400家。但是根据制造商的要求及网点布置情况,预计最多有30%的AFT 成为各制造商的签约机构。
对于未与制造商签约的AFT ,只要经过许可(达到场地及设备要求),就可以独立开展回收拆解工作。目前拆解企业约有2000余家,多数拆解厂为小型家族公司。一些大型的拆解公司的雇员大约有1000人。由于拆解企业的设施及流程要求尚不详细,这些拆解企业中有些条件较差。英国破碎公司共有37家,规模都较大,并且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可以处理大量散装的轻型结构钢体。
德国汽车(四)英国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许可管理
为指导拆解企业恰当地拆解和处理报废车辆,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及贸易工业部联合提出了《报废车辆的无害化处理(认可的拆解机构指南)》,对拆解企业资质提出相关要求。
图表1:英国拆解企业条件要求
抽取废油、液的专门设备
无害化处理设备
装备 驱动设备
防渗透表面 溢出物收集设施
贮存场 液体处理设施
防渗透表面
液体处理设施
场地
处理场 分类存被油料污染的零部件的防渗透贮存
电池/过滤器和含有多氯联苯及多氯三苯(PCB/PCT)的压缩机的容器贮设施
报废车辆液体的贮存罐
贮存旧轮胎的场地
资料来源: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整理(五)英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处理过程
回收企业在收到车辆后给车辆所有者发放销毁证书,并通知贸易工业部。拆解企业是将零部件从车辆上拆卸下来,并对车辆进行无害化处理,即清除燃油和液体、电池、气囊等,以进行后续的再利用或处理,剩余的车辆残骸直接由挤压设备压成扁体。破碎企业将挤压后的车辆送入大型破碎机,切成碎块后进行筛选、分类,以达到分别回收利用的目的。
三、美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概况
(一)美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主管部门
美国环境保护总署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制定法律法规,由各州环境保护局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实施管理和监督。
(二)美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政策法规
1991年美国出台了关于回收利用废旧轮胎的法律;1994年起,国家有关条例又规定,凡是国家资助铺设的沥青公路,必须含有5%用旧轮胎磨碎的橡胶颗粒;联邦贸易委员会出台的《再制造、翻新和再利用机动车零部件工业指南》,对使用再制造零部件做了相关规定;环境保护署发布的《再制造材料建议公告》,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优先选择再制造的机动车零部件及相关材料。
根据美国有关法律,报废机动车拆解的零部件只要没有达到彻底报废的年限,不影响正常使用,就可以
再利用。
(三)美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基本情况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机动车生产和消费国家,每年报废的车辆超过1000万辆。美国已成为世界上报废机动车回收卓有成效的国家之一,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一年获利达数十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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