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2.17
∙【字 号】乐府办发[2010]57号 乐山汽车
∙【施行日期】2010.1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乐府办发〔2010〕57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乐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委发〔2010〕12号),设立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办),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乐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管理、决策服务、督查调研、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增加金融监管和指导、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政府各部门发送市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
领导决定。
(六)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八)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九)组织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督促落实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口岸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指导全市口岸运行和大通关工作。
(十三)督促落实市政府投资促进决策部署,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市级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
(十五)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十六)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0个内设机构和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口岸办公室4个行政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综合性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等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大型活动、
市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的协调服务;负责全市小汽车编制管理;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有关工作联系;起草《市政府工作通报》;负责市政府办目标管理、会务和事务协调等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监督、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市政府办承担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秘书一科。
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负责公文综合处理、机要交换、收发和市政府办负责的档案、保密、印鉴管理等工作。
(三)秘书二科。
负责办理农业、林业、水务、畜牧、扶贫移民、人口计划生育、供销、气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四)秘书三科。
负责办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统计、质量技术监督、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工会、电力、邮政、通讯、烟草专卖、石油、盐政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五)秘书四科。
负责办理公安、国安、司法、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教育、科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广播电影电视、民政、防震减灾、民族、残疾人、宗教、人防、法制、保密、档案、地方志、民兵和部队、妇女儿童、精神文明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六)秘书五科。
负责办理财政、税务、监察、审计、机构编制、国资、商务、投资促进、金融、保险、证券、工商、粮食、统战、对台、外事、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七)秘书六科。
负责办理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环保、国土资源、城管、旅游、信访、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八)政保科。
负责市政府办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市政府办党组和党总支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安全保卫、消防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九)行政科。
负责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后勤服务和市政府办接待工作;负责市政府办财务、资产、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环境治理、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工作。
(十)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市政府办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协助中央驻乐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加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的管理服务,负责全市企业的上市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指导和推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和资产重组;负责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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