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的周期,作业内容和技术规范。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7258——197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日常维护
以清洁、补给和安全视为作业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和车辆维护作业。
3.2一级维护
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作业中心内容。并检查有关制度、操纵等安全部件,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3.3二级维护
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4汽车维护分级和周期
4.1汽车维护的分级
汽车合格证
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4.2汽车维护的周期
4.2.1日常维护的周期
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4.2.2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的周期
4.2.2.1.汽车一、二级维护周期的确定,应以汽车行驶里程为基本依据。
      汽车一、二级维护行驶里程依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同时依据汽车使用条件的不用,由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4.2.2.2一、二级维护时间间隔。对于不适用行驶里程统计、考核的汽车,可用行驶时间间隔确定一、二级维护周期。其时间(天)间隔可依据汽车使用强度和条件的不同。参照汽车一、二级维护里程周期确定。
5日常维护
5.1对汽车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
5.2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视补给。
5.3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位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视、校紧,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