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合格证抵押需要事先告知消费者
4S店将合格证抵押在银行,其实中间存在一个三方协议,即由厂商、汽车经销商与银行三方签订;经销商通过银行贷款向厂家提货,厂家将汽车发往经销商的同时,合格证被抵押给银行;然后,每卖出去一辆车,经销商就拿钱去银行赎回一个合格证。
汽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是机动车生产企业出具的并随车配发的载明企业名称、企业标识、防伪信息,并注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的证明文件。汽车销售商抵押汽车合格证向银行贷款,但这属于《担保法》范畴。
如果汽车合格证已经抵押,且消费者准备提车时还不能解除抵押,商家不能将合格证随车交给消费者,那么商家在出售车辆汽车合格证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合格证已经抵押的事实,以及何时能够解押。如果商家不告知,则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基于《合同法》的诚信原则而产生的,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商家明确告知所售商品的实际情况,就是先合同义务。
如果商家未披露抵押事实,在交付车辆时不能提供合格证,或虽披露抵押事实但未在承诺的时间内解押并向消费者提供合格证,致使消费者不能在车管所办理汽车注册等事宜,则商家违反了《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关于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的规定。如果商家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合格证,或虽未约定但超过合理的时间的,消费者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其实际损失。
消费提示:在购车时应当注意包括车辆合格证在内的各项附属文件的齐全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且询问商家车辆与车辆合格证能否同时提供,如不能则最好先不提车,以免影响车辆正常上牌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