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53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5.26
【字 号】苏府办议案复[2010]2号
【施行日期】2010.05.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53号提案的答复
(苏府办议案复〔2010〕2号)
苏州汽车网市科协:
  贵单位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苏州市汽车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市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据苏州市车管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约200万辆,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目前每天上牌新车达到500辆之多。机动车数量的迅猛增长带动了汽车“后市场”--维修等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我市于2005年始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政策意见》(苏府〔2005〕1号)、《关于促进服务业新一轮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府〔2009〕172号)等文件,鼓励有条件的一类维修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开设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对符合规定的所有13个专项维修申请全面放开,对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大力推动了汽车服务业的发展壮大。
  一、我市汽车服务业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拥有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逾千家,三类汽车维修企业近4000家,维修从业人员3万余人,实现年维修车辆520万余辆次,年创汽车维修产值达40多亿元;拥有品牌4S店、特约维修站229家,占全省总数的1/4(居全省第一),形成了新区马运路、木渎凯马广场和东环南路三大汽车4S店维修有形市场;拥有旧机动车交易市场3家,驻场商户共计181个,二手车年交易量10万余辆,年交易额50多亿元。
  二、近年来所取得的成效
  一是大力发展连锁品牌,积极培育“江苏快修”服务品牌。2009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和扶持连锁经营发展。目前,全市共建立连锁维修经营企业92家,2009年共实现产值9155万元,形成了名骏车业、天驰汽车保姆、阳光车仆等一批连锁维修企业品牌,有效促进了机动车维修专业化,并在全市范围内完成了小型车、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槽罐车)维修企业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同时,认真贯彻《江苏省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帮助44家经营企业通过了“江苏快修”服务品牌的考核认定,提高了全行业集约化程度,打造了维修行业优质品牌。
  二是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有序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近年来,先后邀请了多位国内
行业专家,对质检员、机电工、钣金工、油漆工等开展培训,并适时组织技能竞赛,逐步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与能力。2009年,全市共有8000多人取得从业资格证,我市也因此被省运管局定为全省机动车维修从业资格证培训试点城市。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对维修质量和维修服务水平的提升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这也推动了全行业诚信服务体系的建设。目前,我市已在一、二类维修企业中,对透明经营“五项公开”、车辆交接“三项手续”、质量管理“三项制度”等一系列质量信誉项目,开展了考核评比,培育了一批消费放心达标企业,切实维护了广大车主的利益。
  三是引导健康消费,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近年来,我市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与新闻媒体联动,充分利用“生活广播网”、“苏州交通经济频率”、“爱心诊断”现场连线咨询以及“3.15”维权咨询活动,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进行解读,普及宣传行业政策和车辆维修知识,及时解答技术难题,使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另外,建立和完善全市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是推进汽车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关键环节。目前,该网络已实现了、工作规范、收费标准、救援标识、工作台账的“五统一”, 满足了广大车主救援服务需求,赢得了92%以上的满意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对汽车服务业转型升级的研究,制定相关发展战略。根据苏州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关注和组织专家、各相关部门对汽车服务业发展的研究,制定相关发展战略,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制定相关政策,引导汽车服务业转型升级,引进国外汽车服务品牌企业,借鉴国外先进的服务理念,带动苏州市汽车服务行业的提升发展。
  二是鼓励连锁经营发展,引导维修行业转型升级。根据《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强网点规划调控,鼓励品牌企业通过设立连锁企业、分公司等形式拓展市场,尤其是明确只要出具总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定条件,即可办理营业执照。鼓励品牌连锁企业发展壮大,推动行业内联合与重组,优化行业结构。至2010年底,全市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门店有望突破100家。
  三是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加强对关键岗位从业资格证的把关,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争取年内维修企业从业人员持证率全面达标。利用网络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较大规模的满意度调查活动,深入开展维修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全力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切实提高质量信誉考核的含金量,确保年底前A类以上信誉企业规范服务达标。
  四是加强维修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点加强资质条件以及“八项公开”、“八项制度”的规范和检查。对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江苏省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达标检查,重点规范4S店配件价格和工时定额公开,提高消费透明度。打击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维修企业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完善营运车辆重大维修质量问题查处机制,形成检测站反馈和管理部门查处及反馈的工作循环,有效遏止制假行为。
  五是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维修服务信息化水平。运用信息科技手段,提高救援网络服务质量,实现布局网络化、服务高效化、管理信息化、经营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对救援网络运行情况的动态监管,以4S店和具备条件的连锁企业为重点,继续培育“江苏快修”服务品牌,不断提高救援服务质量,打造维修救援优质服务品牌。同时,依托公共服务网络,研究开发机动车维修信息平台,为公众提供法律法规、维修标准规范、维修企业报备收费标准等信息;开展营运车辆维护和检测管理信息平台研究,加强营运车辆特别是客危车辆维护和检测工作的动态监管;开展维修从业人员管理信息平台研究,为加强维修从业人员动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鼓励维修企业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采用“网上汽车门诊”、“掌上汽车医院”等新型的多层次的维修服务模式。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陶伟;电话:68612823。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