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次、时间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一、许可依据:《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二、许可主体: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三、许可条件:
1、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已取得该线路经营权并在有效期内;
3、线路调整已通过可行性研究,线路调整理由充足。
四、许可数量:有数量限制。
五、申请人须提交材料清单:
1、线路调整申请;
2、线路走向、站点对比示意图;
3、可行性报告(或认可的证明材料);
4、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原件、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栏需加盖单位公章);
6、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办事程序:(不属于法定必须公开听证的项目,须现场踏勘。)
(一)许可前准备阶段:当事人联系运管处或交通窗口接受行政指导→准备好1-6项申请材料→到苏州市吴江区运管处三楼客运科开工作联系单
(二)许可阶段:携带1-6项申请材料及联系单→到交通窗口申请→形式审查:申请主体是否适格,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实质审查:条件是否符合,根据许可条件和程序核实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准予许可决定书
(三)许可后续阶段: 5个工作日前向社会公告→正式实施线路调整。
七、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九、联系单位地址、电话及网址:
1、统一受理机构:吴江区行政服务局交通窗口。地址:吴江区松陵镇人民路998号吴江区行政服务局二楼41-43号交通窗口。:63982380。QQ号:2395534008。邮箱:2395534008@QQ.COM。网址:v/
2、吴江区交通路3291号苏州市吴江区运输管理处客运管理科。:63422802。网址:v/。
十、监督电话:交通运输局63022222 行政服务局63982310。。
相关法规依据
《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2004)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从事公共汽车线路营运,必须取得线路经营权。线路经营权由交通部门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或者市、县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方式授予。
本条例施行前已营运的线路,经营者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的六个月内向交通部门办理取得线路经营权的手续。
经营者不得将线路经营权发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不得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
本条例施行前已营运的线路,经营者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的六个月内向交通部门办理取得线路经营权的手续。
经营者不得将线路经营权发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不得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票价、车型、车辆载客数组织营运。
经营者确需调整线路、站点、班次、时间的,应当提前十日向运输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实施。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于实施之日的五日前向社会公告。调整线路、站点的,经营者还必须事先征得公安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九条 场站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运输管理机构的规定,统一设置、撤换公共汽车站牌(包括临时站牌,下同)。
公共汽车站牌应当标明线路、首末班时间、高峰平峰段行车间隔时间、所在站点和沿
经营者确需调整线路、站点、班次、时间的,应当提前十日向运输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实施。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于实施之日的五日前向社会公告。调整线路、站点的,经营者还必须事先征得公安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九条 场站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运输管理机构的规定,统一设置、撤换公共汽车站牌(包括临时站牌,下同)。
公共汽车站牌应当标明线路、首末班时间、高峰平峰段行车间隔时间、所在站点和沿
途停靠站点的名称、开往方向、票价等内容,并保持清晰、完好。营运班次间隔在三十分钟以上的线路,还应当标明每一班次车辆途经所在站点的时间。
场站管理单位应当在线路首末站、枢纽站张贴《公共汽车乘坐规则》、换乘指南以及号码。
场站管理单位应当在线路首末站、枢纽站张贴《公共汽车乘坐规则》、换乘指南以及号码。
吴江区公交线路调整申请
标题:关于调整公交××路()的申请
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申请理由:……,申请调整公交××路。
调整设置:
如是延伸:自××(道路名称)起延伸,延伸段走向:……,增设站点:……。
如是调整:取消××段走向,取消停靠站点:……;改为行驶××路,增设停靠站点:……。
如既有延伸也有调整,则两者合并。
拟调整日期: 年 月 日。
原首末站 | 首站: 末站: | 现首末站 | 首站: 末站: |
原线路走向 | (从起点站开始,完整的道路名称) | ||
现线路走向 | (从起点站开始,完整的道路名称) | ||
原停靠站点 | (从起点站开始,如上下行一致可合并) | ||
现停靠站点 | (从起点站开始,如上下行一致可合并) | ||
原线路长度 | 公里 | 现线路长度 | 公里 |
营运计划 | |||
备注 | |||
以上请示当否,候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交××路调整前及调整后,线路走向、站点比较示意图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许可事宜。
授予受委托人的有关权限:
1、修改申请材料;( )
2、签收交通行政许可文书;( )
3、现场核查确认;( )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贴受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 | 苏州汽车网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如果委托人为已经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单位盖章;如果委托人为拟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由工商《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上的所有出资
人签名。
2、第1条、第2条、第3条,授予受委托人有关权限的,在相应的()中打√;第4条中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示范文本
吴江区调整公交线路申请
标题:关于调整公交松302路的申请
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申请理由:因新辟261路线路覆盖,调整松302路。
拟调整日期:2012年3月 10 日
原首末站 | 首站:同里汽车站 末站:幸二村 | 现首末站 | 首站:同里汽车站 末站:松汾路口 | ||
原线路走向 | 线路途经:松汾公路、邱舍路、屯浦南路、松汾公路 | ||||
现线路走向 | 线路途经:松汾公路、邱舍路、屯浦南路。 | ||||
原停靠站点 | 同里汽车站、云水瑶、俞厍港桥、方港、屯村车站、三友、南桥、屯南社区、邱舍、屯浦南路、松汾路口、幸二村。 | ||||
现停靠站点 | 同里汽车站、云水瑶、俞厍港桥、方港、屯村车站、三友、南桥、屯南社区、邱舍、屯浦南路、松汾路口。 | ||||
原线路长度 | 8.9公里 | 现线路长度 | 8.2公里 | ||
营运计划 | 首站首班时间:6:20 首班末站时间:18:00 行车间隔:20-25分钟。 原日最低车班投入:3辆车 现日最低车班投入:3辆车 车型:宇通客车 | ||||
备注 | |||||
以上请示当否,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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