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发改委关于同意调整三香路998号大院人防汽车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6.26
【字 号】苏发改中心[2018]141号
【施行日期】2018.06.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苏州汽车网【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苏州市发改委关于同意调整三香路998号大院人防汽车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的批复
苏发改中心[2018]141号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苏事〔2018〕45号文及附件收悉,该项目我委曾以苏发改中心〔2017〕375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根据市政府办2018年1357号批办单批示精神,经研究,同意调整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总投资匡算由约20000万元调整为约22678万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人防车库基坑围护提高设计要求、人防车库增加大型车辆停车分区、大院南广场生态停车场覆土厚度由1.2米调整为1.5米、增加风雨连廊约100米等。
  接文后,请做好相关审批手续,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项目涉及人民众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发生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报我委批复。
  (项目代码:2017-320508-78-01-342094)
苏州市发改委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