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绍兴市区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9.05
【字 号】绍政办发[2011]152号
【施行日期】2011.09.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绍兴市区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的实施意见
(绍政办发〔2011〕152号)
  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绍兴市区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场引导、企业运作、车主自愿”的原则,根据“环保、安全、经济”的要求,有序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原则上公交车使用液化天然气,出租车及社会车辆使用压缩天然气,推进车用天然气加气建设,规范汽车燃气动力改装行业管理,努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
  二、发展目标
  优化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布局,加快站点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资源互补、竞争有序”的车用天然气供气网络;加快推进液化天然气公交车购置、出租车辆燃气动力改装步伐,全面提升市区车辆清洁能源使用水平。至2015年,在市区(包括绍兴县)范围内完成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8座,使用天然气汽车2000辆。
  三、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和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
  (一)天然气加气站建设
  1.加气站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专业利用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形成网络”的原则,有序推进实施。
  2.LNG汽车加气站和CNG汽车加气站建设可采取独立建设或与原加油站合建的方式。LNG加气站按照NB/T 1001-2011《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标准执行。CNG加气站按照CJJ84-2000《汽车用燃气加气站设计规范》、SY0092-9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标准执行;油气合建站按照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06年版)及CNG加气站建设相关标准执行。
  如有国家最新标准出台,应依照相应标准执行。
  3. 鼓励现有及拟建公交停车场,在具备规划建站条件的基础上,增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或油气合建站。
  (二)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
  压缩天然气汽车动力改装须到获得资质认定的企业进行,改装收费按价格部门批复的标准执行。汽车改装后,车主凭车辆改装合格证、气瓶质检报告,到公安车管部门登记备案。出租车原则上由相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按计划进行改装。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绍兴市区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指导、协调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市发改委:负责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发展规划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负责协调天然气气源,保障车用天然气的稳定充足供应。
  (二)市商务局:参与油气合建站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市公安局:受理LNG公交车上牌及CNG出租车改装登记备案,负责指导天然气汽车上路行驶及其他车管业务管理。
  (四)市建设局:负责天然气行业管理工作。
  (五)市规划局:协助做好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布点规划和报批工作,负责其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六)市国土局:负责加气站土地使用审批。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LNG公交车购置和出租车“油改气”工作,组织协调公交站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相关工作。
  (八)市环保局:负责办理加气站项目环评和汽车尾气检测。
  (九)市安监局:负责加气站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十)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十一)市工商局:负责办理加气站和汽车加装企业营业执照。
  (十二)市质监局:负责加气站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冲装许可和检验检测。
  (十三)消防绍兴市支队:负责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审核和验收。
汽车油改气  (十四)市保险协会:负责协调改装车辆相关参保、续保问题。
  (十五)市燃气集团:负责压缩天然气气源的组织供应,与合作方组建合资公司,进行绍兴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共同推进。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是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创建生态城市的重要举措,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确保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统筹规划,均衡发展。坚持气源、加气站、应用车辆协调发展原则,在充分保障气源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布点规划建设加气站,方便车辆加气。同时,要根据市区天然气汽车推广工作的进度,从严控制汽车加装企业的总量。
  (三)严格管理,确保安全。鉴于在部分管理环节上目前国家、省尚无统一、完备的管理规范,为安全、有序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对已有明确管理规范的,各相关部门按规定实施管理;对尚无明确管理规范的,要制定相应的准入条件和工作流程,保证推广应用天然气汽
车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四)落实政策,规范运行。发展清洁燃料汽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绿环保项目,在推广应用期间的加气站建设列入政府目标管理项目,落实节能减排相关优惠政策,先期在公交车、出租车辆上使用天然气,运行成熟后进行推广。
  附件:绍兴市区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
  绍兴市区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长兴
  副组长:邹欢昂  市政府
  王水君  市发改委
  成 员:楼灿忠  市发改委
  叶 根  市公安局
  蔡文良  市财政局
  陈皆烨  市国土局
  肖理生  市环保局
  柴英龙  市建设局
  石 坚  市规划局
  张海波  市交通运输局
  徐建校  市商务局
  吕永辉  市安监局
  章行舟  市工商局
  章忠庆  市质监局
  庄 明  市燃气集团
  何剑锋  市保险协会
  寿忠义  消防绍兴市支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楼灿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