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送审稿)
海口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

汽车油改气
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运营是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中国汽车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和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海口作为省会城市和面向全球的开放窗口,具有强大的辐射影响能力,具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的优势。在海口市推广节能与
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既是支撑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迫切需求,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国家能源战略,认真实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要举措。
2010531日,海口市被批准为第二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为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我市的推广运营工作,海南省成立了由李国梁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协副主席、科技厅厅长王路,省政府副秘书长倪健,海口市市长徐唐先任副组长的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海口市政府成立了由徐唐先市长任组长,蒙国海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等单位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同时成立编制组。编制组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适用领域与适用车型入手,对海口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的区域、使用领域、目标、措施、商业化模式探讨及相关的配套设施体系建设等有关问题进行研究,结合海口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海口市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运营的基础
一、海口市机动车辆发展概况
1988年海南建省至今,海口机动车保有量一直呈现增长态势,特别是从2004年开始,海口市机动车开始爆发性增长,仅4年就增加了7万辆。截止2009年底,海口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31.2万辆(图一),其中汽车保有量超过18.5万辆,海口总人口为180.9万,平均每10人即拥有1辆汽车,人均汽车数量名列全国前茅。预计,海口市汽车保有量将保持年8%以上的增速迅速增加。
图一:2005-2009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
海口有城市公交车1033辆,公交线路56条,出租车1951辆,公务车及通勤车约1000辆,租赁车1254辆,环卫车217辆,邮政车约300辆(图二)。根据政府规划,海口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预计公交车将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