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177路公共汽车票价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沈阳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7.02.27
【字 号】沈价审批[2007]5号
【施行日期】2007.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177路公共汽车票价的批复
( 沈价审批[2007]5号)
沈阳客运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通177路公交线路制定票价的请示》收悉。为支持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方便沈北新区市民出行,经研究,批复177路(沈阳北站至南沟水库)公共汽车票价如下:
  1-18站票价1元;19站以上票价2元,IC卡及月票乘车无效。
  接此通知后,请认真做好车上明码标价工作。
  此批复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
  二00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沈阳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