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3.02
【字 号】沈政发[2011]16号
【施行日期】2011.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沈政发[2011]1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工矿企业、高危行业和区域安全监管监控,全面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城市。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和平区政府等23个单位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于洪区政府等14个单位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大东区政府等5个单位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单位。对获得上述荣誉的单位颁发奖牌,并予以奖励。同时,授予沈阳燃气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标兵单位;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消防科等142个单位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富景荣等10名同志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模范;高山等297名同志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附件: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23个)
  和平区政府
  沈河区政府
  东陵区(浑南新区)政府
  苏家屯区政府
  康平县政府
  新民市政府
  蒲河新城管委会
  棋盘山开发区管委会
  市司法局
  市城管局
  市房产局
  市交通局
  市农经委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
  市文广局
  市卫生局
  市质监局
  市安监局
  市气象局
  市供销社
  市道口办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14个)
  于洪区政府
  沈北新区政府
  辽中县政府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建委
  市服务业委
  市国资委
  市人防办
  市旅游局
  市粮食局
  市体育局
  三、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单位(5个)
  大东区政府
  铁西区政府
沈阳汽车  皇姑区政府
  法库县政府
  市公安局
  四、安全生产标兵单位(11个)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沈阳市张氏帅府
  沈阳水务集团公司
  省沈阳监狱管理分局
  东北制药集团公司
  沈阳机床股份公司
  沈阳造币有限公司
  五爱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沈阳分公司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公司
  北京福田环保动力公司
  沈阳铸造厂
  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42个)
  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消防科
  市公安局东陵区(浑南新区)分局
  市消防支队东陵区大队
  市消防支队沈河区大队
  市交通局铁西分局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市质监局东陵区(浑南新区)分局
  市工商局个私处
  市工商局沈北分局
  市康家山监狱
  市农机监理所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市国防及中省直企业工会
  和平区安监局
  和平区浑河湾街道办事处
  沈河区新北站街道办事处
  沈河区安监局
  沈河区东陵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