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CEMS产品标准及测试的简明培训资料
CEMS技术要求及检测⽅法
1.范围
1.1本对⽐测试说明了CEMS主要技术指标,检测项⽬,检测⽅法和检测时的质量保证;
1.2本技术标准包括固定污染源烟⽓参数,烟⽓中颗类物,⼆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排放总量的CEMS.
2.术语
2.1颗粒物
颗粒物是指燃料和其他物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料在处理中产⽣的悬浮于液体和烟⽓中的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
2.2⽓态污染物
⽓态污染物是指以⽓体状态分散在烟⽓中的各种污染物.
2.3状态下的⼲烟⽓
标准状态下的⼲烟⽓是指在273K,压⼒为101325Pa条件下不含⽔⽓的烟⽓.
2.4烟⽓排放连续监测
烟⽓排放连续监测是固定污染源排放的颗粒物和⽓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率进⾏连续地,实时地跟踪测定,每个固定污染源的测定时间不得⼩于总运⾏时间的75%,在每⼩时的测定时间不得低于45min.
2.5烟⽓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连续测定颗粒物和⽓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率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它是由采样,测试,数据采集和处理三个⼦系统组成的监测系统。
采样系统:采集,输送烟⽓或使烟⽓与测试系统隔离;
测试系统:检测污染物,显⽰物理量或污染物浓度;
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采集并处理数据,⽣成图谱,报表,控制⾃动操作功能; 2.6点测量CEMS
在烟道或管道断⾯某⼀点上或沿着等于或⼩于断⾯直径10%的路径上测定的CEMS。
2.7线测量CEMS
在沿着⼤于烟道或管道断⾯直径10%的路径上测定CEMS。
2.8满量程值
根据实际应⽤需要设置CEMS的最⼤测量值。通常设置为⾼于排放源最⼤排放浓度的1-2倍。
2.9零点漂移
在未进⾏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后,仪器的读数与零输⼊之间的偏差。
2.10量程漂移
在未进⾏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后,仪器的读数与已知参考值之间的偏差。
2.11响应时间
显⽰值达到稳定值的90%时所需要的时间。
2.12矩⼼区
烟道或管道断⾯的⼏何中⼼区域,区域⾯积不超过烟道或管道断⾯⾯积的1%.
汽车漂移培训2.13调试期间
在检测CEMS技术指标前,未进⾏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要求CEMS的正常运⾏时间(不少于168h).
2.14检测期间
在未进⾏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检测CEMS技术指标所要求的运⾏时间(不少于168h).
2.15复检期间
在CEMS技术指标检测合格,仪器连续运⾏90d以后,复检CEMS技术指标所要求的运⾏时间(不少于24h),复检时不得进⾏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
2.16校验期间
对正常运⾏的CEMS的技术指标进⾏校验所要求的运⾏时间(不少于24h),校验时不得进⾏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
2.17相关校准
建⽴颗粒物CEMS显⽰物理量与参⽐⽅法测定颗粒物浓度的相关曲线,将CEMS显⽰物理量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烟⽓中颗粒物质量浓度含量。
2.18相对准确度
参⽐⽅法与CEMS法同步测定烟⽓中⽓态污染物浓度,取同时间区间的测定结果组成若⼲数据对,数据对之差的平均值的绝对值与置信系数之和与参⽐⽅法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之⽐。
2.19速度场系数
通过烟道或管道断⾯烟⽓的平均流速与相同时间区间通过同⼀断⾯或⾮同⼀断⾯中某⼀固定点或测定线的烟⽓平均流速的⽐值。
2.20 CEMS的组成和描述
烟⽓CEMS由颗粒物CEMS和/或⽓态污染物CEMS(含O2或CO2),烟⽓参数测定⼦系统组成.通过采样⽅式和⾮采样⽅式,测定烟⽓中污染物浓度,同时测定烟⽓温度,烟⽓压⼒,流速或流量,烟⽓含⽔分量(或输⼊烟⽓含⽔分量),烟⽓含氧量(或⼆氧化碳含量);计算烟⽓污染物排放率,排放量;显⽰打印各种参数,图表并通过数据,图⽂传输系统传输⾄管理部门.
3.技术要求
3.1环境要求
仪器设备在以下环境应能正常⼯作
a 环境温度:-20~45℃;
b 相对湿度:≤90%
c ⼤⽓压:86~106kpa
d 烟⽓湿度:260℃
3.2供电电压
Ac220V+10%,频率50Hz;
3.3安全要求
3.3.1在10~35℃,相对湿度≤85%条件下,仪器电源引⼊线和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于20欧姆;
3.3.2仪器应设有漏电保护装置,防⽌⼈⾝触电;
3.4校准
仪器应能⽤⼿动和/或⾃动⽅法进⾏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校准;
3.5净化
仪器应具有防⽌光学镜头,插⼊烟道或管道的探头被烟⽓污染的净化系统;净化系统能克服烟⽓压⼒,保持光学镜头,插⼊烟道或管道探头的清洁.
3.6数据采集和处理
仪器应具有记录,存储,显⽰,数据处理,打印,故障告警,安全管理和数据,图⽂传输功能.仪器应设置RS232,RS422,RS485中任⼀种通讯接⼝.
4.烟⽓参数测定与污染物浓度换算和排放率计算要求
4.1烟⽓参数测定
4.1.1烟⽓温度温度测定
由CEMS配置的热电偶或者热电阻温度传感器连续测定,⽰值偏差不⼤于+3℃;
4.1.2烟⽓中⽔分的含量
a.由氧或湿度传感器连续测定⽅法
由CEMS配置的氧传感器测定烟⽓除湿前,后氧含量计算氧⽓中的⽔分含量,或由湿度传感器连续测定烟⽓中⽔分含量.
b.⼿⼯测定⽅法
按GB/T16157-1996第5.2条选⽤重量法或冷凝法或⼲湿法中的⼀种⽅法测定,取平均值输⼊CEMS.
4.1.3烟⽓中O2,CO2的测定计算
由CEMS配置的氧传感器或⼆氧化碳检测仪分别连续测定烟⽓中的O2或CO2含量
4.1.4烟⽓流速,流量的测定和计算
a.测定⼤⽓压
1)由CEMS的配置的⼤⽓压⼒传感器测出.
2)也可以根据当地⽓象站给出的上⽉平均值或上年平均值,并根据测
点与⽓象站的不同标⾼,按每增,减10m,⼤⽓压减增110Pa进⾏修
正,输⼊CEMS中作为本⽉或本年的平均⼤⽓压.
b.测定烟⽓流速
由⽪托管测速仪或靶式流量计测速仪连续测定烟道或管道断⾯某⼀点的烟⽓流速,或热平衡仪连续测定断⾯某⼀固定点的烟⽓质量流速,或由超声波测速仪连续测定断⾯上烟⽓的线平均流速.
c.烟⽓流速和流量的计算
1)⽪托管法计算烟道或管道断⾯平均流速如下式
V=Kv*Vs
式中:Kv_速度场系数
V_测定断⾯某⼀固定点或测定线上的湿排⽓平均流速,m/s
Vs_测定断⾯的湿排⽓平均流速,m/s
2)烟⽓流量的计算
⼯况下的湿烟⽓流量的计算如下
Qs=600*F*Vs
式中:Qs_下湿烟⽓流量,m3/h
F_测定断⾯的⾯积,m2
4.1.5颗类物或⽓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率计算
a.颗粒物或⽓态污染物排放浓度计算
C'=bx+a
式中:C'_标准状态下⼲烟⽓中颗粒物或⽓态污染物浓度,
当⽓态污染物CEMS符合相对准确度要求时,C'=x x_CEMS显⽰的物理量;
b_回归⽅程斜率;
a_回归⽅程截距,mg/m3
当⽓态污染物显⽰浓度单位为ppmO2,NO和NO2换算为标准状态下mg/m3的换算系数;SO2:1ppm=64/22.4mg/m3
NO:1ppm=30/22.4mg/m3
NO2:1ppm=46/22.4mg/m3
b.颗粒物或⽓态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如下
C=C'*a/as
式中:C_折算成过量空⽓系数为a时的颗粒物或⽓态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a_在测点实测的过量空⽓系数;
as_有关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量空⽓系数.
c.过量空⽓系数计算如下
a=21/21-Xo2
式中:Xo2_烟⽓中氧的体积百分数
5.颗粒物CEMS主要技术指标
5.1零点漂移:24h零点漂移不超过满量程的正负2%.
5.2量程漂移:24h量程漂移不超过满量程的正负5%.
5.3相关校准
校准曲线应符合下列条件:
1)相关系数:相关系数≥0.85.
2)置信区间:95%的置信区间应落在由距校准曲线为颗粒物最⾼允许
排放浓度正负10%的两条直线组成的区间内.
3)允许区间:允许区间应具有95%的置信⽔平,即75%的测定值应
落在由校准曲线为颗粒物最⾼允许排放浓度正负25%的两条直线组
成的区间内.
5.4准确度
复检和检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
1)参⽐法测定结果落在校准曲线允许区间内.
2)当参⽐法测定颗粒物排放浓度
a.≤50mg/m3时,CEMS法与参⽐⽅法测定结果平均值的绝对误差
应不超过15mg/m3;
b.≥50mg/m3~≤100mg/m3时,CEMS法与参⽐法测定结果平
均值的相对误差应不超过正负25%;
c.≥100mg/m3~≤200mg/m3时,CEMS法与参⽐法测定结果
平均值的相对误差应不超过正负20%;
d.≥200mg/m3时,CEMS法与参⽐法测定结果平均值的相对误差
应不超过正负15%.
6.⽓态污染物CEMS(O2或CO2)主要技术指标
6.1线性误差:⽤⾼,中,低浓度的标准⽓体检查时,CEMS测定值与参考值
的相对误差不超过正负5%.
6.2响应时间:不⼤于200S
6.3零点漂移:24h零点漂移不超过满量程的正负2.5%.
6.4量程漂移:24h量程漂移不超过满量程的正负2.5%.
6.5相对准确度:相对准确度不超过15%;当参⽐法测定烟⽓中⼆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平均值低于250ppm(SO2,NO和NO2分别为715mg/m3,335mg/m3和513mg/m3)时,参⽐法和CEMS测定结果平均值之差的绝对值应不⼤于20ppm(SO2,NO和NO2分别为57mg/m3,2
7mg/m3和41mg/m3).
7.流速连续测量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7.1测量范围:测量范围的上限应不低于30m/s.
7.2速度场系数精密度:速度场系数精密度优于5%.
7.3速度场系数相对误差:速度场系数相对误差不超过正负10%.
8.参⽐⽅法采样位置和采样点
8.1采样位置
应该选择CEMS法采样点的同⼀个断⾯,但是采样位置不与颗粒物CEMS 测定位置重合,在互不影响的前提下,尽可能靠近.
8.2采样点数⽬
可以根据不同烟囱外形以及直径的⼤⼩确定,参考GB/T16157-1996第4.2.4条.参⽐法与点测量⽓态污染物CEMS法对⽐时,设置1个采样点,位与CEMS探头30cm区域内.当不能满
⾜要求时,应选择尽可能靠近CEMS探头的区域内.参⽐法与线测量⽓态污染物CEMS法对⽐时,设置⼀个采样点,位于测定线中⼼30cm区域内.当不能满⾜要求时,应选择在尽可能靠近CEMS测量线中⼼区域内.
9.CEMS主要技术指标检测⽅法
9.1调试
9.1.1在现场完成CEMS安装,初调后,使CEMS投⼊运⾏,运⾏调试时间
不少于168h.
9.1.2调试期间除检测仪器零点和量程校准的时间外,不允许计划外的维
护,检修和调节仪器.
9.1.3每天进⾏零点和量程校准检查,当累积漂移超过规定指标,则应调
整仪器.
9.1.4如果因排放源故障或供电造成调试中断,在排放源或供电恢复正常
后,重新开始运⾏调试,累计运⾏调试时间不少于168h.
9.1.5如果因CEMS故障造成调试中断,在CEMS恢复正常后,重新开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