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安全事故案例
【篇一:石化安全事故案例】
化工生产易燃易爆,每年发生此类事故的比例都较高,小编在网上整理了10起化工企业爆炸事故的案例,供同行们鉴阅。
一:山西某化工厂冷凝水闪蒸器爆炸事故案例
1.事故经过 2003年2月5日凌晨1时55分,山西某化工厂三车间i系列冷凝水闪蒸器 nt112(以下简称nt112)发生爆炸事故,楼上当班职工柴某因操作室坍塌坠落至零米平面死亡。
2.事故原因
(1)该设备在停运期间,排水阀f6被关闭,进水阀严重泄漏,当压力为5.6mpa的冷凝水不断流入 nt112时,压力逐渐升高,又不能排水卸压,致使其超压破裂,发生爆炸。
(2) 冷凝水闪蒸器nt112,在停用关闭阀门f1的状态下与安全阀不相通,安全阀不能起到泄压作用,没能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
(3)管理不严,职工违章关闭排水阀f6,巡检不到位,交接班无记录,也未口头交接说明。
3.防范措施
(1)对安全阀设置不合理问题进行完善,并对其他工艺系统展开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备用设备隔离措施要严密,针对备用设备隔离不严问题,必须加强设备检查和维护管理,对于生产过程中设备状态,要全面掌握,尤其是关键阀门的开关状态必须明确制度,必要时对开关阀门采取上锁措施。
(3)进一步完善监控仪表、仪器和设备。
进一步研究深化、细化压力容器安全检查的办法,通过技术手段查和处理事故隐患。
二:安徽某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事故案例汽车爆炸
1.事故经过
1987年6月22日14时05分,安徽省阜阳地区毫州市化肥厂,派往太和化肥厂装运液氨21台储
罐车在返厂途中,行驶到仉邱区港集乡时,液氨储罐尾部已向外冒白氨雾,接着 轰 的一声巨响,液氨储罐发生爆炸。爆炸后重77.4公斤的储罐后封头飞出64.4米远,直径0.8米、长3米重达770公斤的罐体挣断四根由8号钢丝制成的固定绳,向前冲去,先摧毁驾驶室, 挤死一名驾驶员,冲出95.7米远时又撞死3人。从罐内泄出的液氨和氨气使87名赶集的农民灼伤、中毒,先后66人住院。液氨和氨气扩散后覆盖约200棵树和约7000平方米的农田作物均被毁。这起爆炸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49人重伤。
2.事故原因
(1)液氨储罐制造质量低劣。该储罐的纵、环焊缝均未开坡口,所有的焊缝均未焊透,10毫米厚的钢板,熔合深度乎均为4毫米,x光拍片检查,全部不合格,该罐原是一台固定式容器,由毫州市化肥厂自行改制为汽车储罐。但因无整体底座,无法与汽车车厢连接,而且只装了压力表和安全阀,其他附件均未安装。
(2)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混乱。该罐投入使用后从未进行过检查,厂方对罐体质量情况一无所知。爆炸前,罐体上已出现多处裂纹,有的裂纹距外表面仅1毫米。
(3)充装违反规定。充装前未进行检查,充装时也没有进行称重,充装没有记录,计量仅凭估计,不能保证充装量小于规定值。
(4)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未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也未遵守严禁危险品运输通过人口稠密地区的规定。
3.防范措施
(1)对压力容器开展深入地安全大检查。对制造质量低劣的存有安全隐患的压力容器,要采取严格措施进行处理,缺陷严重的要坚决停用。对超期未检验的压力容器要进行检验,对自行改造的压力容器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更新。新压力容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必须由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以杜绝质量低劣的压力容器投入使用。
(2)严格危险品的运输。运输危险品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并应按指定的时间和行驶路线运输,以避免发生事故和扩大事故的危害程度。
(3)严格液化气体的充装管理。充装前必须对储存容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充装。充装时要认真计量,防止过量充装。
三: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母液沉降罐除锈爆炸事故案例
1.事故经过
2007年7月27日8时55分左右,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敬仲镇工业区,职工人数100人,主要产品为甲醛、乙醛、,副产甲酸钠、甲酸钙。2007年7月 23日,公司生产经理齐建军联系无资质施工队负责人许金年为本公司一新建的母液沉降罐进行除锈防腐。双方签定安全合同后, 7月25日下午许金年带领操作工陈光亮、陈长军开始除锈作业。7月27 日早上,许金年安排陈光亮、陈长军轮流进罐作业,二人在未启用罐底部空气压缩机的情况下进行防腐作业。8时55分左右,该罐突然发生爆炸,造成2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在防腐施工前及防腐作业过程中,未按规定对罐内前期涂刷的防腐涂料挥发的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分析,且施工人员违规使用非防爆照明灯具、抽风机等电器,致使罐内达到爆炸极限的可燃气体遇电火花发生爆炸。
3.防范措施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按规定对受限空间的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分析。
(2)施工人员在爆炸性作业场所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四: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案例
1.事故经过
2004年10月27日,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公司四分公司,在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v402 原料水罐施工作业时,发生了重大爆炸事故,死亡7人,造成经济损失192万元。现将大庆石化 10.27 事故汇报如下: 2004年10月20日,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v403原料水罐发生撕裂事故,造成该装置停产。为尽快修复破损设备,恢复生产,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机动处根据大庆石化《关联交易合同》,将抢修作业委托给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公司。该公司接到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
回收车间v403原料水罐维修计划书后,安排下属的四分公司承担该次修复施工作业任务。修复过程中,为了加入盲板,需要将v406与v407两个水封罐,以及原料水罐v402与v403的连接平台吊下。
10月27日上午8时,四分公司施工员带领16名施工人员到达现场。
8时20分,施工员带领两名管工开始在v402罐顶安装第17块盲板。8 时25分,吊车起吊v406罐和v402罐连接管线,管工将盲板放入法兰内,并准备吹扫。8时45分,吹扫完毕后,管工将法兰螺栓紧固。9时20 分左右,施工员到硫磺回收车间安全员处取回火票,并将火票送给 v402罐顶气焊工,同时硫磺回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也到v402罐顶。9时40分左右,在生产单位的指导配合下,气焊工开始在v402罐顶排气线0.8米处动火切割。9时44分,管线切割约一半时,v402罐发生爆炸着火。10时45分,火被彻底扑灭。爆炸导致2 人当场死亡、5人失踪。10月29日13时许,5名失踪人员遗体全部到。死亡的7人中,3人为大庆石化总厂临时用工,4人为大庆石化分公司员工。
2.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v402原料水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与 v402罐相连接的dn200管线根部焊缝,或v402罐壁与罐顶板连接焊缝开裂处泄漏,遇到在v402罐上气割dn200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10.27 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由于 三违 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大庆石化总厂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违反火票办理程序,执行用火制度不严格。动火人未在火票相应栏目中签字确认,而由施工员代签。在动火点未作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气体采样分析、动火作业措施还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就进行动火作业,没有履行相互监督的责任,违反了《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2)违反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吊装作业违章操作。吊车在施工现场起吊dn200管线时,该管线一端与v406罐相连,另一端通过法兰与v402罐相连,在这种情况下起吊,违反了《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3)违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气焊工无证上岗。在v402罐顶动火切割dn200管线的气焊工,没有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操作证 ,安全意识低下,自我保护意识差。
(4)不重视风险评估,对现场危害因素识别不够。施工人员对 v402酸性水罐存在的风险不清楚,对现场危害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3.防范措施
第一,事故教训时刻警示我们,必须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的思想,真正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违章指挥就是害人,违章作业就是害人害己,无论是谁,都必须深刻认识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和谐的深刻内涵,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保证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根本,真正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做到以人为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放松,绝不能麻痹。
第二,事故教训时刻警示我们,必须以严格管理贯穿全过程、落实到全方位,保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有效。事故虽然发生在基层,但是根源在领导、责任在领导。作为领导干部,在安全工作上只能加强,不能疏忽;只有补位,没有越位;宁听严格管理招来的骂声,不听事故发生带来的哭声,一定要认真落实陈总 安全思想要严肃、安全管理要严格、安全制度要严谨、安全组织要严密、安全纪律要严明 的 五严 要求,真正把安全工作做严、做实、做细、做好。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