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汽车爆炸
1993年8月5日13时26分,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以下简称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
爆炸引起大火,l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深圳市政府立即组织数千名消防、公安、武警、解放军指战员及医务人员参加抢救灾工作。由于决策正确、指挥果断,再加上多方面的全力支持,8月6日凌晨5时,终于扑灭了这场大火。这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
根据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是中国对外贸易开发集团公司下属的储运公司与深圳市危险品服务中心联营的安贸危险品储运联合公司。爆炸地点位于深圳市东北角,占地约两千平方米的清水河仓库区清六平仓,其中6个仓(2#-7#仓)被彻底摧毁,现场留下两个深7米的大坑,其余的广仓和8#仓遭到严重破坏。紧挨清六平仓的存有240吨双氧水的仓库和存有8个大罐、41个卧罐的液化气站及刚运到的28个车皮的液化气、1个加油站未发生爆炸。否则,对深圳市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8月5日下午13时10分,4#仓库的管理员发现仓内堆放的过硫酸按冒烟、起火,因消防设施无水,用灭火
器灭火没有扑灭。电话报警,“ 1 19”接不通。于是,保安员赶紧截住一辆汽车前去笋岗报警。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处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即调笋岗消防中队的消防车前往灭火。当消防车开出后不久(13时26分),4#仓内堆放的可燃物发生了第一次爆炸,彻底摧毁了2#、3#、4#连体仓,强大的冲击波破坏了附近货仓,使多种化学危险品暴露于火焰之前。市消防处负责人听到爆炸声,首先想到临近的液化气罐库,于是就立即调动最近的几个消防中队火速赶到现场。15分钟内,5个消防中队的11台消防车就到了着火点。消防处领导在现场迅速成立火场指挥部,对参战中队的指战员进行战前动员,同时制定应急措施。全体消防队员奋不顾身地站在火海前英勇奋战。由于危险品处于持续被加热状态,约1小时后,在14时27分,5#、6#、7#连体仓发生第二次爆炸。爆炸冲击波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爆炸后的带火飞散物(如黄磷、燃烧的三合板和其它可燃物)使火灾迅速蔓延扩大,引燃了距爆炸中心250米处的木材堆场的3000立方米木质地板块、300米处6个四层楼干货仓、400至500米处3个山头上的树木。同时,距离现场最近的几位消防指战员英勇牺牲,很多同志负伤。但是,消防队员和武警战士临危不惧,仍然全力扑火。夜晚,广州、中山、东荣、珠海、惠州、佛山、清远市的100多辆消防车前来增援,经过近万名公安
消防、边防武警和解放军防化兵16个小时的奋战,于8月6日凌晨5时许,大火被基本扑灭。
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及国际舆论反应强烈。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切。国务院副总经理邹家华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对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作了重要指示和全面部署。劳动部根据国
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组织了“8.5事故国家调查专家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