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日上午7时37分许,江苏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经济损失xxx万元。
事故发生后,**、***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苏省和有关方面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做好遇难者亲属的安抚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汲取血的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切实消除各种易燃易爆隐患,切实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深入搜救,千方百计救治受伤人员,抓紧排查隐患,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遏制此类事故再度发生。
根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8月4日,成立了由**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和**省政府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
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昆山经济开发区南河路189号,创办于1998年,注册资本880万美元。其核心业务是电镀铝合金轮毂,主要从事铝合金表面处理,表面镀层有:铜、镍、铬;对高低档铝合金制品均可进行电镀加工。该企业有员工450人,占地空间4.8万平方米。
(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情况。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办于1985年,1991年1月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列为省重点开发区,199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级开发区。
(三)伤亡情况。
截至2014年8月6日14:30时,共比对了共260人伤亡人员DNA,其中有遇难人员共75人,女性居多,受伤人员共185人。DNA信息的170名伤亡人员籍贯已确定,除了江苏本地人之外,众多打工者来自全国各地,包括安徽、湖北、山东、河南、四川、甘肃、陕西、江西、云南、福建、黑龙江、广西等地。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2014年8月2日7时33分37秒左右,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突然冒起一大股白烟雾,大约10秒之后烟雾由白转变为青灰,并且越来越浓烈;7时35分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7点42分左右,烟雾已经蔓延至整个厂区。随后警方和120急救人员赶到,与一些附近的众一起,将受伤人员送上救护车。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由于企业存在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爆燃是由爆炸粉尘被引燃引发,这些物质附着性较强,裹在人身上难以甩脱。事故导致大部分人烧伤面
积超过90%,伤势最轻的烧伤面积也超过50%,几乎所有人都是深度烧伤。汽车爆炸
(二)间接原因。
1.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2.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3.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4.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5.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8·2江苏昆山工厂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略
(2)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略
(3)相关行政处罚及问责建议
略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二)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
(三)加大政府监督管理力度,保障油气管道安全运行
(如需原文,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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