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制生产中的明火,避免引起火灾爆炸
明火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火灾、维修焊割用火及其它火源。它是导致火灾爆炸最常见的原因。明火的控制包括:
(1)加热明火控制
1)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可以使用蒸汽或其他热载体进行加热。
2)装置中明火加热设备的布置,应远离可能泄漏易燃物的贮罐区,应布置在发出易燃物的设备的侧风或逆风方向。
(2)维护火灾的控制
1)在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的储罐和管道内工作,应采用安全电压电器或防爆电器。
2)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应尽量避免焊割作业,焊接和切割作业期间应执行动火作业规定。
3)易燃气体积聚在、蒸气的管沟、深坑、下水道及其附近,没有消除隐患之前,不能有明火作业。
4)电焊把线、地线应绝缘良好,与易燃易爆生产设备连接的金属零件不能用作焊接地线,以防止在电器通路不良的地方产生高温或电火花。
汽车爆炸
5)对熬炼设备要经常检查,防止烟道燃烧和沸腾锅泄漏,注意熬炼地点的选择。
6)在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地方使用喷灯,应按动火制度要求进行,并将可燃物料清理干净。
7)烟囱飞火、汽车、拖拉机、柴油机等排气管喷火,都可能引起易燃物爆炸、燃烧。烟囱周围不准搭建易燃建筑物。机动车辆可在排气管上安装火花熄灭器。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严禁吸烟。因乱扔烟头造成的火灾爆炸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