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爆炸事故案例:
案例一:广东梅州市某县石油公司违章动火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梅州市某县石油公司库站合一的加油站罐室油罐发生爆炸,当场炸伤1人,炸死2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7月29日上午,该油库主任陈某兼站长带领两名社会上的修理工,对装过90#汽油的1号卧式罐扶梯进行焊接,在焊接过程中发生爆炸,陈某和雇来的焊工一人当场炸死,另一人重伤。
事故原因:
1、罐室内存在油蒸气,且达到爆炸极限;
2、在动火前没有按规定检测油蒸气浓度;
3、罐室内的扶梯松动,在进行焊接时引燃油蒸气发生爆炸。
事故教训:
1、这次事故是站领导不懂安全常识,违规在爆炸危险区域动用明火造成的,它充分说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
2、在规范中罐室储油明令禁止,该站就是在违背国家规范而埋下了事故隐患,不可避免地造成爆炸事故的发生。
案例二:黄岛油库火灾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汽车爆炸1989年8月21日,东营—黄岛输油管线某站油库一座2.3万m3的非金属油罐(5号罐)爆炸起火,2号和3号罐也随之爆炸起火,流出的油火,使整个库区成为一片火海,过火面积达15万㎡。这场大火共燃烧了104h(5天4夜),在事故中有19人牺牲,78人受伤,共烧毁原油3.6万t,烧毁大型油罐五座及全部辅助设施,损失5000万元。
事故原因:
1、由于该地区遭受雷击,罐内产生感应火花引爆油气是造成这次事故直接原因;
2、黄岛油库在建设和管理上的不完善和油罐自身缺陷,为事故埋下了隐患,
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防雷设施不符合要求,长年锈蚀失去应有的防雷作用;
4、非金属油罐有容易因雷电感应产生火花的先天性缺陷;
5、黄岛油库总体规划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是事故扩大,损失加大的原因。
事故教训:
1、非金属容器储油,无法将静电导出,在加油过程中严禁向非金属容器中直接加油;
2、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建议,加强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善的检查、检测工作,保证完好;
3、加油站严格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站内设施符合防火规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
4、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落实制度建设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案例三:贵州省息峰县某加油站爆燃事故
事故经过:
1998年5月8日19点30分,贵州省息峰县某加油站发生一起储油罐罐室爆燃事故,重伤2人,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当天下午,70号汽油加油机的吸油管底阀(止回阀)发生故障,加油员张某请来农机站修理工进行修理,到19点30分修理完毕后,修理工离开,加油员与另一到站玩耍的闲杂人员周某滞留罐室,因张某打火机掉落地下,周某拣起打火机后,随手打火,正遇检修中溢出的油蒸气,引起爆燃。
事故原因:
1、加油员将打火机带入油罐室,而随意打火造成爆炸事故,说明该站明火管理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发生事故不是偶然的。
2、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危险区域并滞留,而造成事故隐患,引发爆炸事故发生,说明该站管理上有很大漏洞。
事故教训:
1、加强职员的安全学习,健全和完善各种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防火责任制,使制度落到实处。
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罐区等爆炸危险区域,严禁将火种带入危险区域。
3、严禁罐室储油,加强罐区通风,防止油蒸气聚积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4、加强巡回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防止油气泄漏。
案例四静电引发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1980年8月3日清晨2点左右,某石油厂添加剂车间储存航空煤油的20号罐(400m3),在收油过程中,由于静电放电发生爆炸,引起大火,接着罐区的4个油罐相继爆炸,大火烧了4个多小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3万多元。
事故原因:
1、对同种油品在不同条件下混送的安全措施没有认真考虑和制定。航空煤油经过过滤器和长达300米的输油管线后产生的静电本来就比较大,而从附近输出的废煤油,由于加热、脱水、沉降不完全,带有微量水分和滤渣,这种含有杂质的废煤油和航空煤油同走一条输油管线往同一个油罐混送,结果加剧了静电的产生,使油面电位迅速增高。
2、输油采用从油罐顶部进油的方式,油料要从静落差为6.1米的高处往下呈喷溅状进入油罐,加剧了油
沫和静电的产生,同时油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达到了爆炸的浓度,此时正好遇到了静电放电,便引发了爆炸事故和火灾。
事故教训:
1、保护好静电接地管网系统,油罐、加油机等设备的静电接地系统要可靠、完好,并定期对静电接地系统进行检测;
2、严禁采用喷射式卸油方式,防止静电放电。
案例五违章加油引发火灾—内蒙古二连市某加油站发生火灾
事故经过:
1999年5月19日晚19时5分,一北京吉普121客货车来加油站加油,当加油员给该车前油箱加满油后,车主为凑足100元的油款,要求将剩余的70号汽油用加油直接注入容量25kg的塑料桶内,塑料桶就在吉普车旁边。当油品注到塑料桶
2/3时,由于产生静电,“砰”的一声,燃起大火,大火将塑料桶烧毁,满地的火源,又把吉普车燃着,此时另一位加油员拨打110报警。同时,加油员
开始操纵35kg干粉灭火机灭火,但由于对灭火机性能掌握不熟练,未能如愿灭火。当吉普车补全部烧着后又把5米高的雨蓬引燃,29.6平方米铝塑封檐板,5.6平方米的雨蓬镀锌钢柱板、两台电脑加油机、雨蓬灯和部分线路、12平方米铝合金开票收款厅、1台35kg干粉灭火机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2309万元。
事故原因:
1、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用加油机直接向塑料容器内灌装汽油,静电引起爆燃。
2、岗位职工不会使用干粉灭火机,延误了扑灭初起火灾的最佳时间。
3、安全管理不严,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
事故教训:
1、加强安全学习,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平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使每一位职工对加油站上的消防设施都会熟练操作。
3、严禁直接用加油向非金属容器内加油,对于摩托车、非车辆加油者应在危险区域外设臵专区进行加油(用加油站的专门油桶进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