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划局关于上海国际汽车城和上海F1国际赛车场规划范围内规划管理“一书两证”市局审批范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规划局
【公布日期】2002.06.13
【字 号】沪规法[2002]388号
【施行日期】2002.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上海大众汽车厂∙【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上海市规划局关于上海国际汽车城和上海F1国
际赛车场规划范围内规划管理“一书两证”市
局审批范围的通知
(沪规法[2002]388号)
嘉定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加强上海国际汽车城和上海F1国际赛车场的规划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规划管理“一书两证”市局审批范围通知如下:
  1、在上海大众汽车厂和上海F1国际赛车场范围内下列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一书两证”)由市规划局审批:
  ⑴ 上海大众汽车厂(北至沪宁铁路,南至曹安公路,东至蕴藻浜,西至墨玉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⑵ 上海F1国际赛车场(东至漳浦河、西至松鹤路、南至宝安公路、北至规划郊区环线,面积为5.3平方公里,包括2平方公里的赛车场区和3.3平方公里的综合配套区,具体范围见附图)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2、上海F1国际赛车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一书两证”报市规划局审批前,应由相关项目的领导小组或开发公司提出建设意见。
  3、上海国际汽车城核心区(北至曹安公路、南至吴淞江、西与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接壤、东至500KV高压走廊,规划总用地743公顷,具体范围见附图)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建筑设计方案,应当报市规划局审核同意。
  4、上海F1国际赛车场和上海大众汽车厂范围内城市规划监督检查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
  5、我局将加强对嘉定区规划局规划管理业务的服务、指导和协调,建立联络员制度,每二个星期进行现场办公。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我局将即时与你局一起解决规划管理中的具体困难。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国际汽车城核心区、上海F1国际赛车场、上海大众汽车城制造区范围示意图(略)
                              二00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