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协议书(通用)(二)
甲方:【租赁公司名称】
地址:【租赁】
电话:【租赁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租赁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租车人姓名】
地址:【租车人地址】
电话:【租车人】
身份证号码:【租车人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拥有相关资质和权力,乙方希望通过租赁甲方的汽车进行个人使用,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车辆信息
1.1 租赁车辆型号:【车辆型号】
1.2 车辆颜:【车辆颜】
1.3 车牌号码:【车牌号码】
1.4 发动机号码:【发动机号码】
1.5 车架号码:【车架号码】
1.6 排量:【车辆排量】
1.7 使用年限:【车辆使用年限】
1.8 租金:【租金详细说明】
1.9 租赁期限:自【起租日期】至【终止日期】
1.10 违约金:【违约金详细说明】
第二条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2.1 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总额为【租金总额】元;
(2)乙方需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租金的【支付比例】%作为租金预付款,即【租金预付款金额】元;
(3)剩余租金应在【起租日期】前支付清楚;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付款方式】。
2.2 违约金及付款方式:
(1)乙方如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应按照每日【违约金比例】‰的标准缴纳违约金,直至欠缴租金全部清偿;
(2)违约金支付方式为【违约金付款方式】。
第三条 使用规定
3.1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只能将车辆用于个人使用,不得进行二次出租或将车辆用于商业目的。
3.2 乙方应妥善保管车辆及相关证件,不得私自拆卸车辆零部件,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
3.3 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的正常使用状态,不得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超过核定载重及乘坐人数。
3.4 如因乙方的使用不当导致车辆受损或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车辆的维修费用及相关赔偿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4.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将车辆用于商业目的或进行二次出租的,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第五条 合同解除
5.1 租赁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无需向乙方退还任何租金。
5.2 本合同在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七条 合同生效
通用汽车7.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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